字:
关灯 护眼
饿狼小说 > 霸蜀 > 第277章 能忍陆逊

第277章 能忍陆逊

    费祎在接到魏霸的消息后,沉思了很久,最后把魏霸的话原封不动的对陆逊说了。

    接到陆岚的汇报时,陆逊很是不以为然。在他看来,魏霸这是硬撑,死要面子,只要再来两个回合,他就会半推半就的赶到西陵来。等到费祎奉上魏霸亲笔所风雨信,特别是那三天的期限,他才意识到魏霸不是开玩笑,不是仪式上的矜持,而是真正对联盟不看好。

    “三天?”一向不苟言笑的陆逊难得的笑了一声,却笑得很复杂,既有些不快,又有些好笑:“这书信从安桥塞到这里就一天,就算我现在出发,也要两天时间才能赶到安桥塞。他这是要我令行禁止吗?”

    费祎微微一笑:“魏霸还年轻,做事风风火火,不喜欢拖拖拉拉的。如果将军没有去的意思,那就直接回复他便是,快马只要一天就能送到。”

    陆逊沉下了脸:“费文伟,魏霸年轻不懂事,你也不懂事?两国结盟,如此重要的事,你居然听一个年轻人的安排?”

    费祎耸了耸肩:“诸葛丞相能够把这个任务交给他,将军也点明要和他面谈,便足以证明他非常重要。既然如此,我听他的安排有什么不对?”

    陆逊哼了一声,陆岚随即说道:“将军军务繁忙,岂能说走就走?”

    费祎也有些不耐烦了,无所谓的说道:“魏霸说得很清楚。如果将军实在走不开,不谈也罢。大家各打各的。这样也好,省得将来为了战果纠缠不清。”

    “没有我们。你们打得赢?”潘璋也按捺不住了,厉声喝道。

    费祎转过头,上下打量了潘璋一眼,嘴角一撇:“房陵之战前,谁也不会相信魏霸能击退司马懿。北伐之前,谁也不会相信魏霸能守住关中。关中的战绩,你们看不到,房陵的结果。潘将军亲眼所见,应该一清二楚吧。”

    一听到房陵二字,潘璋顿时气得须发贲张,胸口又隐隐作痛。

    费祎也不理他,拱拱手,转身就走。

    看着费祎扬长而去,陆逊等人面面相觑。潘璋觉得很丢人。气哼哼的起身告辞,其他人也相继离去,大堂上只剩下陆逊、陆岚。

    陆逊沉思不语,过了良久,他抬起手,用小拇指指甲刮了刮眉心。笑道:“我对他很好奇。这样一个不通情礼的年轻人,怎么会让诸葛亮如此棘手。”

    陆岚有些担心的说道:“将军,我们……真要去?”

    “当然要去,再不去,就来不及了。”陆逊站起身。一抖大氅:“他可以使小性子,我却不能不顾大局。现在赶去。总比他走了我再去好一些吧?”

    陆岚的沮丧的摇摇头,欲言又止。陆逊看在眼里,微微一笑:“战场之上,争的是胜负,是利益,不是意气。要能忍人所不能忍,才能成人所不成。”

    陆岚释然的点点头:“喏。”

    听说陆逊真的要立刻赶往安桥塞,费祎好半天才回过神来。说实话,连他自己都觉得魏霸有些不靠谱,陆逊会听他的,主动赶到安桥塞去会面?现在吴军有五万大军,蜀汉只有三万,吴军还有水师助阵,这一战,吴军是当之无所愧的主力。陆逊又是威名赫赫的重将,他能屈尊纡贵,主动去就魏霸一个刚刚弱冠的年轻参军?

    然而,事实就是如此,陆逊答应了,立刻赶往安桥塞。费祎在惊喜之余,立刻把事情的经过写成报告,急送永安,然后与陆逊一起启程。

    ……

    魏霸坐在安桥塞的城垛上,两条腿垂在城墙外,看着远处黑黢黢的群山,如果记得不错的话,那里应该有一条大江在月色下泛着银光,只是这银光有些驳杂,有些暗红的血色。

    那是随刘备东征的十几万将士的鲜血。

    那时候,窝囊了一辈子的刘备刚刚登基称帝,一辈子的对手曹操已经去世,戎马一生的他以为天下再无敌手,所以不顾诸葛亮、赵云等人的劝阻,倾益州精锐东下,不料被打得大败,益州好容易积累起来的实力也损失惨重。刘备最后与其说是病死的,不如说是气死的。他一生中胜算最大的一次征伐,却不过是成就了一个后辈的赫赫威名。

    那个人就是陆逊。

    那一年,陆逊刚刚三十九岁,作为一场关系到吴国生死存亡的大战的最高统帅,他还非常年轻。如果不是三十四岁就在赤壁大败曹操的周瑜擅美在前,如果不是他的对手是罗贯中力捧的仁义之主刘备,他的形象将光芒万丈,而不是那个在一堆石头面前铩羽而归的可怜虫。

    这是《三国志》中能单独列传的两个臣子之一,除了他,另一个得到如此殊荣的就是诸葛亮。

    然而,今天,他要与陆逊面对面的交锋了。魏霸不得不全力以赴,做好一切准备。他现在准备得越多,到时候就会越从容。他手头没有度娘,也没有《三国志》,可是他身边有熟悉陆逊行事的人,比如费祎,比如李辅,比如……身后那个剑环上系着铃铛的侍女铃铛。

    这些人对陆逊的认识也许不够全面,却更直接。

    魏霸将手中的石子洒在城垛上,混淆了他刚刚用来代表三方实力的石子阵图,叫了一声:“铃铛。”

    “参军。”铃铛向前走了一步,剑环上的铃铛在夜风中轻响。

    “你离开江东的时候,大概多大?”

    “十一岁。”

    “哦,这么小啊。”魏霸端起酒杯,铃铛立刻提起酒壶,给他添满。魏霸凑到嘴边,呷了一口:“那你对陆逊还有印象吗?”

    “有一点,不多。”铃铛撇了撇嘴:“我阿爹说,他是个乌龟。”

    “乌龟?”魏霸笑了起来:“你阿爹为什么这么评价他?”

    “因为他能忍啊。”铃铛的嘴撇得更厉害了。“我阿爹说,陆家被讨逆将军杀了那么多人,他都能忍下去,还娶了讨逆将军的女儿做夫人。这世上除了他,只有乌龟能做得到。”

    魏霸费了好大的劲,才没把嘴里的酒喷出来。想不到鼎鼎大名的陆逊居然成了三国时代的忍者神龟,这也太无厘头了吧。不过,想想说这话的那位是什么脾气,做出这样的评价,也就不足为奇了。

    说实话,这比喻……还真是贴切。在孙权这位强势君主面前,陆逊虽然很强,却终究只能忍,最后还是没能搞得过孙权。在他们的蜜月期过后,陆逊不出意外的被孙权逼死了,他的忍功在君主的权威面前还是破了功。

    这一点,他不如诸葛亮幸运。他和孙权几乎一般大,而诸葛亮却比刘备年轻二十岁。

    好在对魏霸来说,与这些忍劲十足的对手交锋并不难,至少短期内并不难。因为这些人想得太多,顾忌太多,而他却可以反其道而行之,用最简单,最直接的攻击,打破他们的绕指柔。

    正是出于这个想法,他才会相信陆逊会主动到安桥塞来,正如他相信诸葛亮最后会进入关中一样。

    “铃铛,你应该知道,我虽然同意你留下来,可是你的愿望几乎没什么实现的可能。”魏霸打量着铃铛那张长得很普通,却多了几分硬朗甚至凶悍气息的脸,再想想那天晚上,这个丫头把大半桶搬出帐篷时的强悍,心里不由得打了个激动。这丫头的下盘功夫如此强悍,一双腿如果缠上了谁,会不会把腰夹断?

    “这个我知道。”铃铛不以为然的说道:“我就是不甘心,说不定老天有眼,会给我这个机会呢。”

    “老天……通常都不怎么长眼。”魏霸嘿嘿一笑。

    铃铛有些茫然了,苦着脸,求助的看着魏霸:“参军,那可怎么办?”

    “老天不长眼,我们就不能把希望寄托在他身上。”魏霸美滋滋的喝着酒,有一搭没一搭的闲扯。铃铛这姑娘身手不错,脑子却不算出众,和彭小玉、夏侯徽这样的人精相差太远。“我们应该帮老天开个眼,给那些忘恩负义的人一个教训。”

    “那都督对你那么好,你却把他卖了,算不算忘恩负义?”

    魏霸一滞,随即恼道:“你有没有听我说?你知不知道我现在和你是一伙儿的?”

    铃铛吐了吐舌头,低下头,用脚尖拨弄着地上的一根野草。

    “我骗夏侯懋,是因为我们本来就是敌人。对敌人,就没什么义气可讲,可以无所不用其极。对自己人,我从来没做过这样的事。”魏霸顿了片刻,放缓了语气。“何况我没有杀他,我还在尽可能的给他创造机会,让他能体面的回到洛阳去。于忠于义,我都问心无愧。”

    “参军,是我说错了。”铃铛抬起手,轻轻的拍了一下自己的脸颊:“是我不会说话,参军莫怪,我给你赔礼。”

    魏霸无声的笑了笑:“你得了吧,装模作样的,连骗人都不会。你那么轻,连蚊子都拍不死吧?”

    铃铛嘻嘻一笑,雀跃着凑了过来:“你连这都知道?怪不得姑娘说你心有七窍,比狐狸还精。”

    魏霸眉头一挑:“你家姑娘还说我什么?”

    “她呀……”铃铛忽然捂着脸吃吃的笑了起来:“我不告诉你。她提到你的时候,总是走神,要不就说一些颠三倒四的话,我也搞不清她究竟想说什么。”

    魏霸看着有点像弱智的铃铛,暗自叹了一声,这果然是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丫头。(未完待续)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