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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九章 焕然一新

    杨逸身上有一把枪,一把格洛克17手枪。

    但是相对于杨逸的格斗能力,他的枪法实在是烂到了家,一个压根儿也没怎么玩过枪,打了几发子弹两只手绝对能数过来的人,要是枪法能好那就真见鬼了。

    所以杨逸身上有一把枪,却感觉自己好像还是没有武器,比起一把手枪,他更想拥有一把刀,比在监狱里自制的刀子好很多的刀。

    “你要什么武器,刀吗?”

    “是的,我需要一把好刀,一把顺手的刀。”

    对于杨逸的选择,布莱恩显得很有兴趣。

    “你想要什么样的刀?长的还是短的,单刃的还是双刃的匕首,你更看重隐蔽性,还是更追求手感,对材质有要求吗?对刀柄材料有要求吗?”

    布莱恩问了一堆的问题,杨逸想了想,道:“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你怎么可以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样的刀呢?”

    “在进入监狱之前我什么都不擅长,但我在监狱里学了很多东西,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华夏功夫,刀是手臂的延伸,是杀伤力的倍增器,但我没机会一一实验那种最适合我。”

    布莱恩吐了口气,道:“好吧,那么枪呢?你的枪法怎么样?擅长近距离射击?远射?速射?”

    杨逸很老实的道:“说实话,我知道枪的型号,看到我能认出来,不过仅限于此。”

    布莱恩的脸色很难看,他哭丧着脸道:“就是说你的枪法很差。”

    杨逸摊开了手,一脸无奈的道:“现在还不能确认,因为我都没开过几枪,不过,不过,呃,你的说法没错,至少现在我枪法很差。”

    布莱恩呼了口气,拍了拍杨逸的肩膀,沉声道:“不管你想干什么,不管你要成为一个间谍还是一个杀手,枪法都是基础,枪法很重要,比什么都重要。”

    “我知道啊,我只是以前没有机会练枪,等我有了时间,我会好好练习一下枪法的。”

    布莱恩吐了口气,一脸无奈的道:“如果你开枪都不会,那么你打算怎么和一个杀手组织去对抗呢?现在我对你的实力有了新的评价,你就是一个菜鸟,超级菜鸟!”

    杨逸很是无奈的道:“我有什么办法?我就算是天才也得有机会学习然后才能掌握一项新技能啊,我是从零开始的,我一切都得学,而你说的都是我的弱项,布莱恩,我的强项不是枪法,但我有自己的强项。”

    布莱恩伸出手,做了一个开枪的姿势。

    “砰,你死了,不管你有什么强项你都死了。”

    在指尖吹了口气,布莱恩笑道:“就像一个跳水运动员首先要学会的是游泳,空中动作再好看,入水姿势再完美,然后到了水里就被淹死?”

    杨逸再次无奈的道:“我懂!我真的懂你说的道理,我会学的。”

    布莱恩耸肩道:“枪法不是学出来的,是打出来的,任何一个好射手都是用子弹堆出来的,你打上十万发子弹那你就是个好枪手,至少不会太差。”

    “现在我们能去找个射击场然后让我去练射击吗?”

    “不能。”

    “这不得了,我有机会肯定会练的,但是现在,我们还是先去做正事吧。”

    “我只是难以想象你怎么会没开过枪,毕竟你是立志要成为间谍的人。”

    “你在美国,枪到处都是,而我成长的环境没枪,我有什么办法。”

    “环境因素,我明白,但我难以理解你为什么要进监狱跟一个犯人学习格斗,而不是首先去学习怎么用枪,这才是最根本的吧,现在我更加确定你就是上帝派来拯救我的天使,否则这一切都解释不通。”

    “监狱里那个混蛋本来应该教教我怎么打枪的,他还得教我怎么战斗,我不太清楚该怎么解释,就是那种特种兵的战斗方式,而不是间谍的战斗方式,但那个混蛋受了刺激跑了,我还得去找到他才能有人教我这些。”

    “不用别人,我就可以教你,别忘了你面前的人才是世界上最厉害的,哦,这家店看起来不错,进去看看。”

    边聊边走,直到布莱恩进了一家服装店。

    布莱恩对如何打扮自己非常有心得,虽然有一副糟老头的外表,但他有一颗潮人的心。

    穿上了衬衣,换上了一身西服,虽然还是胡子拉碴头发也是乱糟糟的,但换上了一身衣服的布莱恩却好像年轻了十岁。

    把旧衣服直接扔进了垃圾桶里,布莱恩直接穿着新衣服走了,只是脚上的运动鞋和他的衣服极不协调,但是等布莱恩再把袜子和皮鞋换上后,他剩下要处理的就是仪容了。

    布莱恩还很挑剔,他本来要直接理发的,但是在发现自己剩下的头发无法做出让他满意的发型后,他就一直在寻找能让他满意的地方。

    坐着出租车找了很久,布莱恩终于买到了一顶他看中的假发,而在买到假发之后,他才终于进了一家理发店。

    一家非常高档的理发店。

    理发,刮胡子,再让理发师把他的真头发理的能配合假发,布莱恩对细节一丝不苟。

    杨逸顺便也换了个新发型,不过他很快就结束了,接下来就是等布莱恩,等的百无聊赖。

    杨逸暗自发誓这是自己第一次配一个男人逛街逛到脚疼,也必须是最后一次,就在他百无聊赖的时候,布莱恩突然站到了杨逸的面前。

    笔挺的西服,雪白的衬衣,锃亮的皮鞋,一头浓密的褐发,当布莱恩站在杨逸面前的时候,杨逸真的都不敢认布莱恩了。

    布莱恩从一个看上去得有七十岁的老头,一下子就变成了只有五十出头的中年人,而且意气风发,打扮得体,身体形态和装扮都无可挑剔的成功男人。

    打量了很久,杨逸终于点头道:“不错,非常不错。”

    布莱恩微微一笑,道:“很好,那就付钱吧。”

    付了钱,离开了理发店,杨逸呼了口气,道:“现在我们能去买把我喜欢的刀子了吧?”

    布莱恩举起了左手,道:“不,看看我这身装扮,你没发现我还缺一块手表吗,如果你最后的武器是一把刀,那你对自己最重要的武器就要慎重一些,我们晚上越过边境线,等着到了美国以后,我会给你一把最适合你的刀,至于现在,我们去买一块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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