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正他们对新华书店约稿隋唐续作不感兴趣,可其他人就没他们这么淡定了。
消息传出,引起京城文人的轰动,尤其是一些落魄不得志的文人,自认为文笔不错,都动起了小心思。
一千两银子啊,要是被自己得了,那能逛多少次青…呸…能买多少圣贤书啊。
这是奔钱去的,而不缺钱的,看马晋凭借一本小说混的风声水起,名动京城,也有不少人起了好胜的心思。
不就是一本话本小说吗,本大爷随随便便就写几十本。
时无英雄,才使竖子成名,我要是动笔,名动京城就是自己了。
大乾文风昌盛,虽然士林之间不提倡什么写话本小说,但也不鄙夷,和写诗作画一样,都是文人之间小爱好,也不上纲上线。
只要不脑残写些什么反动朝廷的书,谁也懒得管你,这是一个开放的时代。
像工部尚书靳凤伦,年青时就是以画春/宫闻名的,后来年纪大了,官也越做越高,才收山封笔,至今还有不少他的拥趸,对靳尚书封笔的事情耿耿于怀,惋惜不已。
大环境宽松之下,士林中大多数文人对写小说没什么反感,当然,顽固古板的人例外。
京城什么消息都传的飞快,不到一天的功夫,京城各大书店中隋唐两代的史书售罄。
………
傍晚
西城一处破败小院
官步怀揣一个粗布包裹,脚步匆匆的回到自己家中。
脸上却带着兴奋,来到自家门前,官步也不敲门,直接开口向里边喊了起来。
“娘,我回来了。”
院里响起一声木门打开的声响,然后就是轻巧的脚步声,很快,院门被打开,一个衣着朴素的妇人露出身影。
看见门外的官步,妇人略微有些憔悴的脸上浮现出慈祥的笑意。
“我儿回来了。”
官步点点头,闪身进了家门,然后关切的看向妇人:“娘,你今天身体怎么样了,好没好些。”
妇人把院门关上,听到官步的话,脸上笑笑,温和道:“好多了,方郎中开的药很管用。”
官步仔细看了看妇人的脸色,确实比自己早上出门时好多了,才放下心来,拉着妇人来到正房,把自己随身带着包袱打开,取出一块羊肉来。
“娘,方郎中说了,您这次生病,就是因为平时太累了,身子受不住,我早说不要让您出去干活,您还偷偷瞒着我出去给人洗衣。
幸亏我发现的早,不然您的身子要是有什么差错,儿子真的就追悔莫及了。
我今天在肉铺给你割了二斤羊肉,给你补补身子。
可惜今天集市散的早,我没买到母鸡,用母鸡炖汤,那才补身子。
不过没事,我明天再去买,西城门那里每天早上都有乡下的农户来城里卖菜,应该有母鸡。”
官步一边取肉,一边絮絮叨叨的说着话,妇人也不回话,只是温柔的看着儿子。
直到官步说明天还要买鸡,妇人才皱起眉头。出言劝解。
“儿啊,娘只是身子虚点,吃点药就好了,用不着这么补,一只母鸡也不便宜,要几十文钱,你一天卖字写信也赚不到多少钱,要省着点花。”
要是往日,妇人说这话,官步肯定心里难受,暗自埋怨自己没本事,害的母亲跟自己受苦,没享过一天福,妄自己读了这么多年的圣贤书。
可今天官步听到母亲此言,脸上却没有半分苦涩,反而很是高兴。
“娘,你不要担心,儿子找到一个赚钱的路子,能赚不少银子。”
妇人董氏听了儿子的话,不但没有高兴,反而面色一肃,把官步拉到自己面前,严肃道。
“你老实跟娘说,到底是什么路子,儿啊,你可不要为了钱犯糊涂啊。”
官步自幼丧父,由母亲董氏一人抚养长大成人,董氏虽然是平民出身,但性情正直,且眼光长远,虽然只是一个妇人一辈,但硬生生的靠着给人涤洗衣物,供着官步读书上学。
而官步也上进,年纪青青就考上了童生,要不是院试时生了病,恐怕官步现在已经取了秀才功名了。
官步为人孝顺,对母亲董氏几乎百依百顺,母子二人虽然过得日子清苦,可也母慈子孝,自得其乐。
现在儿子突然说找到一个来钱的路子,怪不得董氏担心,她自己的儿子她自己了解,除了读书写字没有什么长处,现在突然说要赚大钱,董氏怕儿子被人诱骗走了歪路。
官步一见董氏脸上的凝重,就知道自己老娘误会了,苦笑一声,连忙解释道。
“娘,你想哪去了,儿子怎么也读了这么多年的书,不会做傻事的,再说了,就您儿子这手无缚鸡之力的酸书生,想做歹事也无能无力啊。”
“胡说八道。”
董氏轻斥了官步一句,不过听了儿子的解释,她的脸色也缓和了许多,但还是好奇儿子的话,开口问道。
“我儿前面说的赚钱路子到底是什么。”
官步嘿嘿一笑,将董氏拉到老旧的椅子上坐下。
“娘,你还记得年前,儿子被文华堂的佟老板找去写书吗。”
董氏点点头:“娘记得,你前后忙活了一个多月,佟老板还给你二两银子作为报酬,咱娘俩也算过了个好年。”
原来佟万哲当初请人写大唐英烈传的时候,官步也是其中之一。
当初,佟万哲请的一个秀才正好是官步的师兄,秀才知道官步家境困难,就把官步也带了过去,混点酬劳。
官步虽然没有秀才功名,但水平丝毫不差,也有点小名声,佟万哲略做考虑,也就答应下来。
不过官步虽然参与了大唐英烈传的编写但他只是一个小角色,在文华堂只能帮人家修下稿,改改错字,打打下手。
动笔写书可轮不到他。
不过官步在这一个多月可没闲着,因为写大唐英烈传的时候,要借鉴隋唐的人物情节,所以佟万哲买了几套隋唐演义,供作者们参考。
其他人心高气傲,根本看不上这本“粗陋之作”,大体翻了翻就扔到一边,弃之不顾。
而官步,整天改完错字闲的发慌,就在其他人的冷眼下拿起了隋唐演义,细看了一遍,官步觉得这本书写的还不错,就下了功夫研究起来。
后来官步从文华堂回来,想着隋唐演义在京城掀起的热潮,心里就起了自己也写一本小说的心思,要是能赚点钱,自己和母亲的生活也能好过许多。
因为京城隋唐演义最红,官步也准备写关于唐代的小说,蹭蹭隋唐的热度。
自此他平日白天在街上卖字写信,捧着唐朝史书,构思情节,晚上回来就动笔编写。
官步下过功夫研究过隋唐演义,他觉得书里面的人物生动,形象突出,完全可以单个拎出来一个写成小说。
可后来官步觉得这样写不够新颖,而且有拾人牙慧的嫌疑,官步虽然混的一般,但也有自己的傲骨,所以他就打算写隋唐里没出现的人物。
官步仔细查了查唐史,把目光看向了唐初名将薛礼薛仁贵的身上。
官步对薛仁贵还是有所了解的,薛仁贵三箭定天山,大破九姓铁勒,攻拔扶余城,降服高句丽,大破突厥,云州大捷,一生征战无数,战功赫赫。
而官步最看重的,是薛仁贵从一个贫寒的农家子弟,最后因功被封为郡公,位极人臣,他身上的传奇性太浓了,值得大书特书一番。
确定了主角,官步便开始了写作之路,每天勤笔不缀,一个月的功夫,写出了五万字的初稿。
官步本打算是将小说卖给佟万哲的,可现在新华书店出了告示,官步就变了想法,准备前去书店投稿。
他也没妄想直接拿一百两银子,官步想着,只要新华书店觉得他写的不错,付他个十几两稿酬,他和母亲也能过上两个月的富裕日子。
官步将事情一五一十的与董氏说了,董氏脸上也浮现出喜色,连连夸奖儿子能干,至于官步的书稿能不能被新华书店看重,董氏并不担心,她相信她儿子是最棒的。
母子二人心情愉悦的吃了晚餐,然后各自休息,第二天一早,官步拿着书稿,赶往新华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