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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求贤若渴

    时间快进到十月,忙碌了小半天,专辑《沈淼淼》的前期筹备工作,终于完成了。

    新专辑的发售,李杰并没有让沈默走签约歌手的路线。

    虽然大公司的宣发能力更强,资源也更多,但各种条条框框之类的限制,也更多。

    天下哪有白吃的午餐?

    如果沈默签约了如滚石、华纳之类的大型唱片公司,势必要签下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

    包括且不限于七三开、八二开的收入抽成,长达五到八年的经纪约,歌曲版权的归属问题等等。

    简而言之,一旦签约了,在某种意义上,歌手的时间就不再属于自己。

    毕竟,资本都是逐利的。

    签了卖身契,沈默火了之后,多半会每天奔波于各种通告,以及商演、走穴、签售之类的活动。

    这些,无疑是李杰不想看到的。

    他要沈默站着就把钱给挣了。

    大型唱片公司对于新人的帮助,大体有两点,一是更强的宣传渠道,二嘛,也就是更强的曲库储备。

    尤其是后者,对于新人,尤其是非创作型的新人,诱惑更大。

    反观沈默,她最不缺的就是好歌,有弟弟在,她根本不用担心。

    而宣发渠道的问题,他们也不是一点资源都没有。

    独立歌手,本来就是一种合作方式。

    李杰他们这次选择的合作方式就是外包,即唱片的录制、灌录全部由他们自费负责。

    他们只是借用唱片公司宣发渠道。

    当然,借用宣发渠道肯定不是免费的。

    如此一来,不论唱片的销量好不好,唱片公司都是稳赚不亏的,并且,越大的发行公司,议价能力越强。

    李杰他们这次签约的便是滚石唱片,除了必要的宣传费用之外,滚石还要抽成。

    每售出一张唱片,滚石就要抽取三成的收益。

    新专辑《沈淼淼》一共录制了三十万张,全部由李杰自掏腰包,总共大概花了一百万。

    一开始,滚石唱片的内地负责人得知李杰准备了三十万张唱片,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在他眼中,这简直是败家子行为!

    三十万张是什么概念?

    有些一线歌手发专辑,也卖不了那么多。

    强如内地天后娜英,95年发行的专辑《白天不懂夜的黑》,也才卖了几十万张而已。

    然而,在听了《沈淼淼》的小样之后,滚石唱片的负责人肖宇沉默了。

    虽然滚石才进入内地市场不久,但作为资深从业人员的肖宇,音乐素养是不差的。

    特别是对于流行音乐。

    《沈淼淼》专辑中的十首歌,至少有六首能达到金曲的水平。

    隐形的翅膀、欧若拉、遗失的美好、不想懂得、阿刁、最初的梦想,这几首歌,随便挑出来一首,都能作为专辑的主打歌。

    看到小样的那一刻,肖宇心中甚至生出了一丝悔意。

    当时签下外包协议的时候,肖宇还是很高兴的,稳赚不赔的买卖,谁不愿意干?

    但听完小样,肖宇顿时有了一种拣了芝麻丢了西瓜的失落感。

    大意了!

    早知道专辑的品质那么高,说什么也要签下沈默,哪怕打破常规,给予最高规格的新人约,也不是不能商量。

    然而,世上没有后悔药。

    白纸黑字的合同,不是假的。

    另外,滚石作为一家大型唱片公司,也不可能为了几首歌,坏了自家的口碑。

    如果他敢动手脚,压根不要外人,总公司那边就会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这一天,肖宇再次约了沈默,由于沈默还在上学,肖宇没有把她约到公司,而是约在了央音附近的一家咖啡店。

    “淼淼,尔军老师那边,你帮忙问了吗?”

    对于近乎包办了整张专辑的‘尔军’,肖宇非常非常关注,相比于沈默,唱片公司更喜欢‘曲爹’。

    一个优秀的创作人,产出的价值,远比一个歌手要高。

    毕竟,好歌才能捧人。

    没有优秀的作品,除了那些唱功逆天的大佬,普通歌手是很难出头的。

    歌手出不了头,唱片公司也就无法产生回报,有时候甚至连成本都收不回来。

    此外,签约创作人的付出,远比培养一个歌手的投入要低。

    “他拒绝了。”

    沈默直接摇头:“他不想签约公司。”

    一听这话,肖宇瞬间急了,现在新专辑还没有发售,尔军这块天才创作人,暂时还没有被其他同行关注到。

    因此,眼下就是最适合签约的机会。

    一旦新专辑发售,普通的歌迷,或许不会在意歌曲背后的创作人,但他们的同行,一定会注意到。

    到了那时,面对一众同行的竞争,想要抢人,难度将会急剧上升。

    “淼淼,你和尔军老师说了我们提供的条件了吗?”

    为了签下‘尔军’,滚石开出的价码可不低,除了固定年薪之外,滚石还给了版权分成条款。

    一般而言,一个‘新人’,几乎不可能拿到版权收益,唯有那些明星制作人,才能拿到这样的条款。

    但凡事总有例外,对于一个优秀的创作人,破例,也不是不行。

    反正版权收益给的不多,并且这玩意也是支票性质的东西,只有产生收益,才会给。

    “抱歉,肖总。”

    言罢,沈默默默从包包里掏出了一本书。

    “肖总,你看过这本书吗?”

    肖宇低头扫了一眼封面。

    《龙族6》?

    紧接着,肖宇面带疑惑的看向了沈默。

    什么意思?

    沈默抿了抿嘴,伸手指了指封面上的作者名。

    “你看这里。”

    循声望去,肖宇当即一愣。

    “他们是同一个人?”

    “嗯。”

    沈默谦逊地笑了笑:“他们是同一个人,另外,重新介绍一下,尔军其实是我的弟弟。”

    “你弟弟?”

    肖宇一脸吃惊的看着沈默。

    作为合作对象,沈默的资本资料他当然是知道的,对方今年不过十九岁。

    ‘尔军’如果是弟弟,年纪自然比沈默要小。

    那些个是一个十八岁的少年,写的?

    可能吗?

    难道玄机出在这本书上?

    《龙族》?

    好像在哪里听说过的样子,但一时间,肖宇又想不起来。

    不过,有一点他可以肯定,对他这种不关心的人,能够听说过名字,说明《龙族》不是什么无名之辈。

    “那我可得好好欣赏欣赏你弟弟的大作。”

    旋即,肖宇收起了惊讶,笑吟吟的拿起了书本。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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