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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曹金亮有些惊讶地看着他,脸上满是疑虑的神色,颇为费解地问:“到最后,你肯定还是要带着兄弟们投军,说与不说,有甚么分别?你不说,兄弟们便听令行事,干干脆脆清清爽爽,你说了,那心思重的不免多想,又都有牵挂,我却怕到时候留不下人!”
“纵然留不下人又如何?”李永仲反问道:“当年咱们何等的辛苦,才拉扯出现在的局面。便是个个不留,又如何?我已晓得该如何练兵,如何养兵,如何用兵!稍与时日,又是一股强兵出来!”年轻人脸上显出很少见的飞扬意气,不见平日那份稳重,他越说越激动,站起来向曹金亮傲然地大声道:“我便是要将话说透讲明!上阵不比其他,心有疑虑就是送死!就是拖累!我不想叫那心思不定的人送死,更不想叫他们连累了我!”
曹金亮眼中亦是闪亮,他腰杆笔挺,坐得端正,往日里那些惫懒的神色,软骨头似的没正形,全都消失不见,虽然李永仲不曾见过——但他想,当年那个仍旧是武将之子的曹金亮定是如此——“好!虽则我还是不明白你其中道理,但你既然这样说,等回了富顺,就把兄弟们召集起来!”曹金亮满脸振奋,他忽地眼圈一红道:“当年我逃出生天,却以为家名蒙尘,这辈子都无望……”说到此处,侧了头不再往下说。
李永仲心中叹息,自穿越以来,他小心求生,处处谨慎,终究盘活了局面。但就如曹金亮,也算这个时代的精英,却也没办法理解李永仲的想法——那是经过几百年的沉淀,经过血与火的淬洗,在现代已经成为世界立国之基的理念,人人平等!职业有高低,人格无贵贱!
他自嘲一笑,心道确实奢求了。哪怕在打着各种平等幌子的现代,金钱,阶级等等亦将人隐形地分成三六九等,但哪怕是这样,从不会有人敢说,平等是错的!但在明末,不平等才是常态。李永仲不敢说自己永远不会被这个时代同化,但至少在现在,他想做一些——他能做的。
定定神,将这些暂时丢开,李永仲同曹金亮商议道:“既然如此,咱们就得尽快上路,现下已将六月,一来一回又是一月,”他紧皱眉头,颇感为难,“却怕时间上赶不及。”
曹金亮看他一眼,脸上闪过狡黠神色,先古怪一笑,道:“有件事我却还未来得及同你说。”
李永仲心里突地一条,颇有些不敢相信地问:“难道……”
“是!”曹金亮干脆利落地承认,“你这些日子忙得焦头烂额,富顺来的消息也没来得及看罢?”
“既然已经托付给你,我当然是不管的。”李永仲放松下来,捻起一颗蚕豆搓了壳丢进嘴里,含含糊糊地笑道:“这犯事都亲力亲为,要你们做甚?我还不早就累死了?”
见他心情轻松,还能开玩笑,曹金亮亦是心头一松,喝了口茶方道:“前些日子,王师爷传信来,道是接到了咱们的信,晓得打了一仗,担心得不成,便令何泰带着剩下的兄弟一路押运粮草赶来,算算日子,再等上几天,他们就能到毕节了。”
“好!”虽然已经猜到,但听曹金亮亲口证实,李永仲顿时大喜过望。“啪”地一声拍在桌上,将那茶碗都拍得一颤,茶水都溢了出来。不过高兴过后,他又皱起眉头,问:“全部都带出来了?那家里头怎么办?现在家大业大的,尤其是坞堡那里,现在是咱们的根基之地!”
“无妨。”曹金亮安慰他道:“师爷信里头说得明白——等会儿我拿了与你看——咱们走后,先前招的那批人便已能上手。再说了,说是全军尽出,但哪能没留下看家的人?老兵还留了四个伍,新兵又有了十个伍,六七十号人,又有王师爷坐镇居中,富顺现下倒还太平,不碍事的。”
李永仲闻言心中稍安,重重地叹了口气,揉着鼻梁疲惫地道:“事情太多,一件件的,偏生咱手头能做文案卷牍的,除了我自己,再算上你和师爷,旁的竟一个也没有了!偏生师爷在生意上头虽是把好手,但……”他没将话说透,但内里的意思,曹金亮却是懂的。
这事情曹金亮也没有别的办法。也只好劝李永仲:“咱们现在能有多少事?虽杂乱,好在有例可循,先忍忍罢。现在只能先留意着,遍处查访人才,自己再好生栽培几个帮手出来罢了。”
也只能如此。李永仲叹了口气,不免就羡慕起往日里头看过的——什么走到哪里捡到哪里的人才啦,什么只要同人家一夕深谈便能折服为我所用啦,什么不用招揽人家就找了来肝脑涂地啦——这些种种李永仲全都没遇上。他手上能说人才的,只有那么寥寥几个:何泰,一起长大的奶兄弟;王焕之,老爹李齐留下的盐师爷;曹金亮,到他这里来混口饭吃的逃军。其余的人如刘小七等,更是稚嫩得很,勉强当个伍长队官还成,再多,既是害他,也是害自己。
这三个里头,何泰现在看来还是太年轻,不能独当一面,当不得大用;王焕之,精明实在精明,忠心亦是够的,可惜却过于踏实老成的,只好用来看家;曹金亮——李永仲瞥他一眼,此人正在兴致勃勃地剥蚕豆当茶点——才干是有的,但是个性更是有的。
李永仲无声地叹了口气,暂时不去想关于人才的麻烦事——这个时代能够谈得上识文断字的人少得可怜,而李永仲想要的,却从来不是仅仅能算会写的人而已。他摇摇头,索性再不去想,拈起一片卤牛肉丢进嘴里轻轻嚼出味道,再端茶喝上一口,就是一派喜乐安稳了。
过了数日,果然和曹金亮说的一样,一大清早就有人送信过来,道是队伍午前定能到毕节卫里。李永仲坐不住,索性叫了曹金亮,又带了几个护卫,七八个人一起往城外等人去了。
没等多久,先是听见远处道路上传来“叮铃铃”的清脆铃铛声,阵阵蹄声也加入进来。然后一面迎风招展黑底白字的大旗当先撞入人们眼帘——“富顺李盐”,然后长长的马队渐次出现。李永仲身边的几个护卫有些激动,若不是职责所在,怕是就要一头冲出去和兄弟们抱作一团了。
曹金亮同李永仲打个招呼,打个唿哨,便一夹马肚,当先越众而出,蹄声轻快地朝着马队小跑过去,到了那边,李永仲看着他从马上跳下,将一个还骑在马上的人一把扯下,先是狠狠给了一拳锤在胸口,然后再同那人抱了个满怀!
“是何队正。”刘小七自看见人来便傻笑不止,想来是高兴狠了,主动同李永仲说起来:“真是好久没见他们了!”
李永仲看他一副激动样子,笑道:“我这样也不用留人,你跟过去看看并不妨事。”
刘小七颇为心动眼馋地朝那边看了一眼,想了一想,还是拒绝了。他认真同李永仲道:“既然曹头有令,那属下就要遵令而行。”他憨憨地笑了一下,又道:“毕竟属下现在也算是带兵的人,”他脸色有些红,觉得自己实在是大言不惭,但又鼓起勇气接着道:“自己都不成样子,叫兄弟们看见了怎么说?”
闻言李永仲很有些不认识的新奇感将刘小七上下一番打量,见他腰背笔挺地骑在马上,戴着遮阳的漆纱大帽,身上一件简简单单的青布直身,实在是英气勃勃,与当年那个怯懦瘦弱的少年已经完全不同。
他没想到当时随口的一句吩咐,却给了一个人一段崭新的人生。李永仲心情忽地大好,这些天以来的疲惫,紧张,恐惧,愤怒等等皆是一扫而空。他勒紧缰绳,鞭子凌空一甩,那滇马唏律律一声长嘶,甩开四蹄便朝着正缓缓行来的队伍飞奔而去!刘小七等护卫吓了一跳,不及多想立刻打马跟上,一时间,道路上烟尘滚滚,六七匹马都作狂奔,声势惊人!
这些年李永仲的来往交通几乎全靠马匹,纵然他几百年后只有在童年的公园里骑着小马拍照的经历,此时骑术却已经很能拿得出手了,不过几个呼吸便已在马队之前停下步子,坐骑教他勒得人立起来,然后双蹄落定,在柔软的泥土上留下两个深刻的蹄印。
他坐在马上,朝对面目瞪口呆的何泰勾唇一笑,顿作少年精神,朗声问道:“阿泰,向来可好?”
满是风尘之色的何泰见他顿时喜不自禁,毫不迟疑地单膝点地下跪行礼:“属下见过家主!”
他身后不论是骑在马上,还是步行的护卫皆是行礼如仪,齐声大喝道:“属下见过家主!”
李永仲从马上跳下,将何泰一把拉起,话不多说,也是一个拥抱,放开来亦是一拳锤在胸口,笑道:“好兄弟!就等你来!”
跟着李家商队一起来的其他几家盐商不论伙计还是掌柜见此阵仗早就吓得发呆,面面相觑着不知如何是好。在富顺时他们也是常见李永仲,不少人却觉得他生得实在好脾性,但今日一见,这威风真是吓刹人!心里头隐隐有个念头——过去所见,真的是这年轻家主的真面目么?(未完待续。)手机用户请浏览m.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