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关灯 护眼
饿狼小说 > 明末黑太子 > 第384章:熏退贼兵

第384章:熏退贼兵

    杨道选从未经历过如此激烈的恶战,打贼兵发动的第一次进攻开始,没有任何的试探行动,战事便进入了白热化阶段。

    攻守双方都是竭尽所能,倾尽全力。义军要尽快攻下城池,以免夜长梦多。官军也要想方设法的固守下去,拖延到援军赶来。

    面对从城头倾倒下来的“金汁玉液”,前来攻城的义军士卒只能捏鼻子认栽了。即便身披铁甲或是皮甲,滚烫的金汁也能顺着缝隙流进衬衣里。

    这种又臭又烫又可怕的高温液体简直是无孔不入,防不胜防,胜过任何兵器的伤害,至少现场看过不少同伴们被烫伤乃至烫死的士卒是这么认为的。

    光看受创者那鬼怪般的扭曲面容,塌陷的五官,褶皱的表皮,想要医好根本都不大可能了。

    能清除掉体表的毒物,不会缺胳膊少腿就殊为不易,算是从阎王爷手里抢回一条狗命。

    金汁这种守城利器自被使用之日起,便被历代攻城之军视为具有与火油同等威力的武器。

    或许对守军来说,金汁的价值并不比滚木雷石更高,因为后者并不会在被搁置时散发出扑鼻的恶臭味道。

    这种味道可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解决得了的,身边放一桶高浓度且高温度的金汁,那就相当于在茅坑里防御了!

    这一点都不夸张,长时间的恶臭,尤其是在近距离接触的情况下,会引起呕吐,导致头晕目眩,全身无力,心绪烦乱,毅力降低,还可能引起暴躁愤怒等症状。

    在气温很高的盛夏时节更是如此,要是贼军不来攻城或者先行围困一阵,观望的话,挨着粪桶的城头守军自己就会吐的一塌糊涂了……

    可对防御一窍不通的知县郝景春来说,金汁就是他所能筹集到的最为容易的武器了,全城百姓都会毫无保留的踊跃捐赠,而且还会源源不断的生产出来。

    只要粮食管饱,金汁的产量就不会中断,每天至少可以生产两千份以上,保质保量,主动供货。

    对头一批前来攻城的义军士卒们来说,被金汁醍醐灌顶不啻于一场灭顶之灾,跟被火油烧身相差无几了。

    重伤之人是被活活烫死,轻伤之人是在未来几天之内被活活疼死或者臭死。

    靠近城根底下的位置已经洒满了金汁,散发着无比浓醇的恶臭,味道重到几乎让义军士兵放弃攻城,附身呕吐不止。

    金汁加上不计其数的呕吐物,让战场变成了巨型茅厕,城根底下的义军士卒就感觉自己就是在粪坑里作战。

    脚下不是金汁就是呕吐物,踩地满脚都是,使劲甩都甩不掉,稍微一用力,说不定某些半液态的东西会甩到同伴的脸上甚至嘴里……

    “驴球郝景春!”

    “天杀的狗官!”

    “等爷们杀进城去定要活剐了你这匹夫全家!”

    被金汁搞得极其暴躁的义军将士们没别的办法,只能对着城头破口大骂了。

    先让你这阴损至极的老匹夫多活一会,等义军破城之后,让你全家都吃金汁吃到饱!

    骂到半道实在是忍不住了,不少人只能暂时收声,将腰刀戳在地上,弯下腰接着吐……

    义军的弓箭手距离城根较远,多半还没有殃及到,在刀盾兵的掩护下,不断向城头的垛口出施射。

    扫地王也不是光在房县郊外一带干待着,倒是在之前的一段时间,让手下做了不少的箭矢。

    工艺水准当然比不了朝廷下辖的诸多专业作坊,但大致上也能起到应有的效果,射出去也有杀伤力,也会死人。

    在火器不多的情况下,弓箭就是很不错的远程武器,而且对义军来说,这种武器更易于上手,射速也更高,还不总精心保养,下雨天更是能正常使用。

    在张一川的号令下,发动全线冲锋的义军用持续不断的箭雨射倒了城头不下百名官兵。

    由于守军缺少远程火器,且装备的数量也狠有限,远远做不到能够在远距离迟滞义军的推进。

    导致当义军士卒跑进距离城池五十步以内后,就可以用弓箭与守军进行大规模对射了。

    义军占据绝对的兵力优势,所持有的弓箭数量自然也大大超过了守军,更善于扬长避短,发挥自身优势。

    城头只要有贸然探头的守军士兵,就极有可能被极速飞来的箭矢射中面部混脖颈,一旦中箭就很难救活了。

    故而游击杨道选严令麾下士卒,不准在垛口除观望敌情,只能通过射孔窥视。

    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被冷箭给结果掉了,杨道选是决计不会同意的,他手下的士卒多活一个,就能给城外这股穷凶极恶的贼军凭舔一份麻烦。

    有了洪少保的亲笔信,对杨道选来说,投降是不可能的事情,而且他还打算尽可能敌拖住贼军。

    但是部曲伤亡情况速度不容乐观,光是初次交锋,贼军就给守军造成了不下两百人的伤亡,可是大大出乎了杨道选的意料。

    他本计划一天能有两三百人左右伤亡,这样起码可以坚守三日以上。

    照眼前的情况来推断,用不了四次,守军就要被贼军给消耗光了,坚持到明日日落都不大可能了。

    为今之计,也就只有让已经被组织起来的青壮作为生力军,提前上阵蹬城御敌可,结合数百官兵,或许还能多坚守些时日。

    这些青壮没有经过基础训练,大部分人都不会开弓放箭,使用火器更是无从谈起了。

    但胖他们用长枪刺杀蹬城之敌,或者干脆作为帮工,用木桶往下道金汁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被贼军破城的下场是完全可以预见的,城内百姓都要惨遭涂炭,所以这些青壮也有很强的御敌决心。

    只要知县郝景春与游击杨道选没有选择投降,而且城头仍旧被官军所控制,青壮们就不会放弃抵抗。

    有了着支生力军的助阵,城头的防御力立刻得到了极为明显的提升。

    侥幸登上城头的配兵都遭到了官兵连同青壮们的合力围杀,面对长枪,短刀,外加弓箭的防御组合,没有一人可以幸免存活下来。

    由于金汁在高温下持续发酵,城根底下已经蜕变成了菜地,或者说是粪场。

    别说攀爬云梯,进行攻城,就算平心静气的站在原地都是件不大可能做到的事情了。

    义军士卒已经被无法避免的阵阵恶臭熏的面无人色了,不是在吐,就是吐完了外不停的喘息。

    有站着吐的,蹲着吐的,坐着吐的,趴着吐的,吐完了开始翻白眼,还有口吐白沫的,可以说在城根底下找不到一个行为正常的家伙。

    不是义军不够勇猛,是守军忒不是玩意了,居然大热天用金汁来对付他们,这谁扛得住啊?

    只要吐一次,就得缓上好半天。

    吐两次,全身都没啥力气了。

    吐三次,那就连走路都费劲了。

    谁没吐,谁就去爬梯子攻城好了。

    只要义军不打算后撤,城头上的金汁就源源不断的往下浇,真当义军士卒是地里的韭菜了,靠粪水过活呢?

    越想越生气,还没力气打,光在这吐个没完,连骂人都快张不开嘴了,眼睛看人都是重影的。

    “大王!咱弟兄们实在是顶不住了,太臭了,先让大伙缓过来再攻城吧!”

    手下见到己方的攻势已经荡然无存了,就只能建议扫地王先把部曲撤下来休息一下再战不迟。

    众多弓箭手倒是仍然可以继续放箭,可前方没了蹬城近战的士卒,光凭放箭是打不下来这座城池的。

    “一群好吃懒做的蠢材!本王的脸面都让你们给丢尽了!花银子、玩女人的时候没见你们认怂,人家粪水泼下来,你们就傻了,一个个都成了孬种!撤!两炷香之后再来攻城!”

    罗汝才风首领就在身后看着,张一川是不想无功而返的,但仗已经打成这个熊样了,外坚持也没啥意义了。

    他的手下也确实扛不住守军泼下来的大量金汁,熏的头晕目眩,吐地腿肚子转筋,这还怎么继续攻城?

    往上射箭,人家又不轻易露头,与其白白被金汁消耗人马,不如尽快撤下来修整一番再行攻城。

    张一川骂归骂,可也不傻,没有头脑发热,一味的蛮干,这些都是他的手下,不能就这样损兵折将。

    “整十万!你还真是来看热闹的啊?”

    攻城受挫之后,扫地王就打起了同僚们的主意。

    “咋?看热闹不行?”

    整十万黑云祥不光玩看热闹,还要看这位的笑话呢。

    “若不是此地守军早有准备,额早就拿下了!”

    扫地王再嘴上是不会承认自己遭遇失败的,这仗还没打完,笑到最后的肯定是自己。

    “用嘴拿下?哈哈哈哈!”

    黑云祥几乎是在戏谑扫地王,眼神和口气逗充满了鄙夷。

    “你这厮捡现成的,额当然比不了,不信你倒是拉出人马溜溜啊!攻城还不如额呢!想笑话额,你还得练几年再说!”

    扫地王转而采取了激将法,他这困难也是可以看到的,比之前其他首领所面临的问题都要棘手不少。

    “哼!打不过,想求援就直说,拐弯抹角,就像个婆娘!”

    整十万混迹多年,怎能不知道扫地王的打算,只是觉得这厮居然还碍于面子,不好说出口。

    “此地守军自然得知我等起事的消息,想必是准备妥当,不比郧县与竹山,诸位当须通力合作,方可攻克此城!”

    罗汝才一向以大局为重,即便有一点私心藏在里面,也是可以理解的。

    说和了一番之后,便让黑云祥拿出一些火器来支援张一川,自己又将之前寄存在两人麾下的兵马,主要是步卒投入攻城作战,这样安排之后,整十万与扫地王都表示同意。

    金汁还是一个较为棘手的麻烦事,一时半会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只能让士卒们手持盾牌,尽可能地披挂甲胄,用人命来换取城头。

    但愿守军积攒的金汁不是很多,之前已经用掉了一多半,不然还得挨上那么一回。

    适才在后方观望的诸位首领都瞧见了那番无比惨烈的盛况,光是远远的看着,似乎都能嗅到那股无法躲避的恶臭。

    这要是被从头到脚被淋个痛快,真不如直接抹脖子算了,省的过后生不如死,白白遭罪。

    罗汝才也不想遇到这种事,可很明显,连房县这边都已经得知了起事的消息,更东的保康与南漳不会不知道。

    义军往后不想饿肚子,就必须具备攻城的能力才行,大城打不下来没关系,但一定要攻下小城,譬如房县这样规模的县城。

    若是连房县都无法攻克,今后的日子就会越来越难过了,除非在山区能够成功伏击官军。

    想野战打赢朝廷的兵马,先得拉起不少于五万人的队伍,不然就想想郧县决战时的情形吧。

    罗汝才也反思过为何之前会败于孙传庭,官军人少,但精于火器。义军不善此道,但能够快速拉起人马。

    归根结底,义军若想胜,就是要用兵力优势来抵消掉官军的火器优势。

    之前在郧县战败,根本原因就是己方的兵力不够多,若是能有十万大军,乃至更多的兵马可供调遣。

    他孙传庭纵使有犀利火器,面对义军的猛攻也难以支撑了,情形也不会是今番这般模样了。

    打县城可以得钱粮,这样就能快速招兵买马,扩充实力,从而对抗前来进剿的官军。

    这就是罗汝才想明白的逻辑,虽然简单,但是可行,而且貌似就是这么回事。

    这房县就是练手的工具,连房县都打不下来了话,后续的那些步骤就无从考量了,还是逃命要紧。

    而且在郧县失手之后,也需要给追随自己征战的两位首领——小秦王和一条龙,以一定的激励,不能屡战屡败,这样实在是或许打击部曲的士气和信心了。

    想得到一场胜仗,眼前的城池无疑是很好的猎物,不算太大,里面还有些许油水可捞。

    趁着孙狗贼距离己部还有一段路程,罗汝才便打算用房县来试试身手,不能在初次挫败之后便让众人带领部曲开赴他地。

    他也做好了两手准备,不管成功与否,在日落之前,都必须收兵,能打下来自然极好,若是久攻不下,就要懂得取舍,不然被身后的孙狗贼咬上,运气好都要被活生生的扯下一块肉下来。

    至于被疯狗咬到的那块肉是谁,就得看这些首领里,谁最倒霉了!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