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斑鸠和这个小姑娘已经如此僵持了不知道多少次,这一次,是因为几只沙蜥。
斑鸠的背包就放在越野车里面,之前那么混乱,他都没有将自己的背包丢了,因为里面装着食物跟清水,一旦没有了这两样补给,那么死在荒漠中只是迟早的事情。
因此斑鸠才会去抓沙蜥,为的就是节省一些食物,他刚割开了两只沙蜥的喉管,准备放血剥皮,小姑娘就走过来二话不说,用匕首把剩下的沙蜥都给捅死了,这让斑鸠看得直皱眉。
太阳下山,有凉风从沙丘的另一边吹来,轻拂过小姑娘额前的酒红色短发,她的烟熏妆早就花了,脸上、身上都脏兮兮的,唯独双眼清亮,又令斑鸠想起了晴日里的无垠天空。
斑鸠迎着小姑娘看向自己的目光,没有说话,他是在等对方给自己一个解释,究竟为什么要做这种莫名其妙的事情。
或许她根本就是个神经病,毕竟她有冒险去救“泡芙小姐”的前科。
斑鸠这么想着,本不打算再浪费时间跟她互瞪下去,小姑娘却在这时候表明了自己的想法:
“你吃它们就算了,在此之前应该给它们一个痛快。”
斑鸠眼睛瞪得更大了,心说自己没有听错吧,她居然是为了这个?
法外之地里最不需要的就是同情心,对人都是如此,更别提是对沙蜥了,之前斑鸠看她开枪杀人都没有丝毫的犹豫,还以为她和自己一样适应了法外之地的生存规则,没想到,她终究只是个普通的小姑娘而已。
如果这里不是法外之地,如果她不再作这副朋克装扮,想必她就是一个长得很好看的普通小姑娘。
“不放血就不好吃,”斑鸠垂下了脑袋,用匕首拨弄着已经被自己割开喉管的两只沙蜥,“不放血,它们的血就会淤积在肉里,待会烤起来,口感会很差。”
斑鸠嘴里说的是有关口味的问题,不知为何,他刻意没提到和同情心相关的问题。
小姑娘还在看着斑鸠。
没来由的,斑鸠胸膛里冒出一股无名火,他把匕首往地上一插,闷不吭声地站起来,扭头向着不远处的小沙丘走了过去,再不管那几只该死的沙蜥。
“那你自己烤吧!”
斑鸠头也不回地说道。
……
躺在沙丘上,斑鸠仰头看着繁星密布的天空,看着初升的那轮如钩新月,他的心情渐渐平复下来,回想自己说过的话,斑鸠颇有点为自己刚才的态度感到后悔。
他跟小姑娘不熟,按理说两个人见面还不到一天,彼此连名字都不知道,属于正儿八经的陌生人,搁在以往,斑鸠对陌生人警惕还来不及呢,又怎么会莫名其妙动气。
不过他俩好歹也算是同生共死了一把,较真起来的话,未必算是陌生人。
但刚刚那一个瞬间,斑鸠真的觉得自己心乱如麻,不就是两只破沙蜥吗,她犯得着因为自己给它们放血的事情就一个劲儿瞪自己?还搞的跟她很有道理似的,自己没有同情心又怎么了?
想着想着,斑鸠的火气又上来了,他刚准备发作,却发现小姑娘已经站在了自己的面前,手中拎着一只烤好了的沙蜥。
朝着斑鸠递来沙蜥,小姑娘对斑鸠说道:
“我叫小虫。”
斑鸠坐了起来,却没有伸手去接递到面前的沙蜥,因为他觉得小姑娘在逗自己,哪有人叫小虫的?这名字也太奇葩了吧。
然而斑鸠却忘了,自己还叫斑鸠呢。
“我不信。”
斑鸠摇摇头,他的确不相信一个小姑娘会有这种名字,就算是只小猫小狗,也不会有主人给它们起“小虫”这样的名字,太随便也太敷衍了,要么给她取名字的人疯了,才会叫她小虫。
小姑娘莫名笑了起来,等她确认斑鸠真的没听过自己的名字以后,眼瞳深处的一丝警惕之色也随之消散。
“你叫什么?”
小姑娘干脆跟斑鸠面对面坐下了。
“斑鸠。”
这下轮到小姑娘愣住了,片刻之后她同样摇了摇头,说道:
“我也不信。”
……
互报姓名,这是成为朋友的第一步,尽管他俩都不相信对方的名字会这么古怪奇葩,却终归是迈出了这一步,既然是对待朋友,那斑鸠便没有太多警惕心思了。
今天又是一整天没吃东西,斑鸠此时吃沙蜥的动作,就像那些城市废墟里的人形怪物,撕下肉来便往嘴巴里塞,他鼓动着腮帮,对坐在自己面前的小姑娘撇了撇嘴:
“我跟你说了吧,不放血就不好吃,你看这肉,吃起来一点味道都没有,跟、跟、跟……”
斑鸠“跟”了半天,他本想说“跟嚼蜡一样”,却发现不是肉没有味道,而是自己的嘴巴没有了知觉,舌头都开始打结了。
紧接着斑鸠的手也不听使唤,半只沙蜥掉在了沙子上,最后,他整个人的意识都开始模糊起来。
在大脑停转的最后一刻,斑鸠明白了,是沙蜥肉了被下了药。
……
斑鸠醒来已经是转天上午了,他揉着疼痛欲裂的脑袋,掀开盖在自己身上的毯子,花了半分钟才记起来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
那个叫小虫的姑娘给自己的蜥蜴肉里下了药,自己一时放松警惕,就这么被她给药翻了。
想到这里,斑鸠愤恨地爬起身,他的背包被放在旁边,里面仅剩下几块压缩饼干和几瓶清水,昨天缴获的武器、弹药以及那辆越野车,全部都不见了。
“你个死丫头片子!别让我再碰到你!”
斑鸠气得原地乱蹦,他小心谨慎了这么多年,昨天也不知如何被鬼迷了心窍,结果就栽了,幸亏小虫她只是拿走了东西,要是她当时想杀自己的话,自己岂不已经成了死人?
但这并不能成为斑鸠原谅小虫的理由,他发誓,只要她还敢在法外之地混,那么自己一定要找到那个小丫头片子。
“我一定会找到你的!”
斑鸠愤怒的咆哮声响彻整片沙丘。
……
半个月后。
这里是猪笼城寨,最开始由一个叫李锦山的黄种人建立,起先只是个小型的聚居区而已,后来逐步发展壮大,成为了附近最大的贸易区,人们在这里出售自己手头的资源,来换取自己需要的。
人越来越多,城寨内也变得鱼龙混杂,不过很少有人在这里闹事,因为这里是李锦山的地盘。
那时候的李锦山还很年轻,猪笼城寨也才建立不久,有一股靠劫掠为生的强盗团打起了这里的主意,想来刮刮油水。
谁知李锦山也不是个善茬子,亲自带队打死了强盗头子,还收拢了强盗团剩下的人手,不仅打出了自己的威名,也壮大了自己的势力。
此后他又跟周边的几个势力打了好几场硬仗,就此确立了猪笼城寨在法外之地的地位,再也没人愿意把眼睛瞄向这边。
可以这么说,没有李锦山,就没有今天的猪笼城寨。
……
木石搭建的城寨围墙差不多四五米高,上面有不少全副武装的战士在往来巡逻,敞开木头寨门顶部,挂着写有“猪笼城寨”四个大字的牌子,风尘仆仆的斑鸠站在牌子下面,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
天上的太阳高居中央,斑鸠舔了舔起了白皮的嘴唇,——自己终于活着走到了猪笼城寨。
半个月之前,刚认识不久的小虫刮走了他几乎所有的东西,仅仅留给他几块压缩饼干和一点清水,就将他给抛弃在漫漫荒漠里,也亏得斑鸠求生**够强烈,才能够走出荒漠。
饿了吃压缩饼干,渴了喝点水,后来食物跟清水都没了,斑鸠就抓沙鼠、沙蜥,喝蛇血、咸窝子水。好几次,他都以为自己再没有力气爬起来了,躺了一会,他又支撑着站起身,一点一点挪动脚步。
终于,斑鸠终于走出了荒漠,来到了猪笼城寨,他的眼眶倒是想湿润来着,却由于太久没喝水,甚至连眼睛都是干涩的,哪还有眼泪。
一想到自己这半个月来受的磨难,斑鸠忍不住恨得牙根直痒痒,至于对象,当然是那个叫做小虫的姑娘了。
……
辛亏斑鸠腰上还插着一把手枪呢,他来到猪笼城寨的第一件事,就是用手枪跟里面的十二发子弹,跟人换了清水和食物。
小虫那天大概是没有搜他身,其实斑鸠自己都忘了还有这么一回事,在初遇的那个晚上,小虫开枪打死了神秘车队的人,从而救了斑鸠一命,手枪就是那个人的。
当时小虫问斑鸠会不会用,斑鸠一时口误,说自己手枪打得可好了。
……
猪笼城寨里很热闹,核心处是城寨里最早一批的居民,他们住着木头或者石头搭建成的房子。外围住的则都是外来客,这些人按照规划,住在各式各样的帐篷里面。
斑鸠不是来这里找地方住的,他来猪笼城寨的主要目的是找人,这里面人流量很大,各种讯息也很丰富,斑鸠要找的,是一个靠出售小道消息为生的黑人小哥,——他想打听打听小虫到底是谁。
然而行走在帐篷之间的斑鸠很快就注意到,自己被人给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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