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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九章 什么狐?

    “啊,来了。”伊流翎环顾四周,终于在不远处看到了一个颤巍巍的身影,便迎了上去,“哎,你这是怎么回事?”

    面前的夏洛克和昨天没有什么区别,就只是换了身衣服,但却显得狼狈得多。他手上拿着一根被拗断的棍子,从残余的结构来看像是一根导盲杖,身上的衣服也是乱糟糟的,甚至沾着草屑。

    “别提了,”夏洛克叹了口气,“有狗啊。”

    “狗?”伊流翎记得他们的乐队名叫狐朋狗友,那么除了夏洛克这个狐狸人之外,应该还有个犬族混血种,莫非指的是他?

    “就是秦勒那个王八蛋咯,我乐队的鼓手,”夏洛克十分生气,“今天说是忘带鼓棒了,把我导盲杖给撅了,搞得我摔成这样。”

    走得近了,伊流翎才注意到夏洛克额头上有个凸起,有点像是昆易的独角,便颇不确定地问:“你额头上那个是撞出来的,还是你本身是什么独角狐族之类的?”

    “你可别胡编乱造啊,独角兽一族向来洁身自好,怎么会在外面有什么奇怪的混血种?”昆易一听立刻辩驳道,“肯定是撞的。”

    伊流翎一脸奇怪地看着昆易:“你不就是个奇怪的混血种?”

    “跟人族混血不一样啊,又不会遗传下去。”昆易发现自己大意了,声音顿时弱了下去,但还是小声反驳道。

    “独角兽混血?莫非你是昆特老师的儿子?”夏洛克看不到昆易,但听到他这么说,立刻就认了出来,毕竟正如昆易所说,独角兽一族十分骄傲,轻易不会出现混血后代。

    “哼。”昆易转身就走了。

    夏洛克被弄得一头雾水,问伊流翎:“咦?我说错什么了吗?”

    “嗯,他跟昆特老师关系不太好,”伊流翎很直白地说,“你精准踩雷了。”

    “原来如此,一言不合就拂袖而去,昆同学也是性情中人啊。”夏洛克不但不恼,语气听上去竟然还挺欣赏的。

    “差不多吧,”伊流翎回想了一下,感觉生草社的人都挺“性情”的,“那我们先去选陀螺吧。”

    “好的,”夏洛克点点头,迈步向前走去,一脚踢到了花坛上,“好痛,我的脚趾。”

    “算了,我牵着你走吧。”伊流翎看了一眼短了一截导致根本无用的导盲杖,叹了口气。

    “啊,学弟你可真是心善,”夏洛克一听就高兴了起来,“不像秦勒那个王八蛋,天天给我添麻烦,让他给我当一会导盲犬却磨磨唧唧的。”

    伊流翎的脚步顿了一下,在心里催眠自己,他还要跟夏洛克当队友,而且秦勒确实是犬族混血种,这才平静了下来。

    “唉,这么看来,希尔这次做得不仗义。”夏洛克依旧在碎碎念,“她跟我说没灵感了,只能从现实中取点材混一首歌凑数,谁能想到这首歌大火了呢?”

    伊流翎知道夏洛克说的就是那首《抛弃我的那个他》,原来只是凑数的吗?不过,也可以理解,剑与玫瑰不止这一个乐队,狐朋狗友并不算其中最火的,所以他们一开始没有预料到会引发如此轩然大波。

    其实,主要还是这首歌出现的时间点选的好,正接在阿蕾莎事件导致三位老师住院,乔纳森刚刚结束造谣活动的时候,可以说是把原本就很大的乐子推上了新的高峰。八卦是人的天性,更不用提索迦高中这一帮子学生又都出现这么一个亢奋的年纪,天时地利人和,这首歌可以算得上是蹭热度的成功范例了。

    “没事,我已经习惯了,”伊流翎虽然刚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有些震惊,但他性格如此,很快就平静了下来,接受了现实,“而且我也的确是换了宿舍嘛。”

    “啊,伊学弟,”夏洛克的称呼再次变了,“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重新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夏洛克·胡尔。”

    伊流翎等了一会儿,没听到下文:“摩斯呢?”

    “摩丝?哦,我平时用的是列巴牌的。”夏洛克用空着的手摸了一下自己的头发。

    “哇,”伊流翎说,“这牌子听上去就很硬的样子。”

    “是的,基本可以说是钢盔一般的存在了。”夏洛克用手轻轻碰了一下自己头上的包,“只可惜今天出门太匆忙,忘记抹了,不然头不会撞成这样。”

    “说到撞头,”伊流翎问夏洛克,“学长你为什么要留这样的发型,我记得你好像不是盲人吧?”

    昨天见面的时候,他明明有撩起过刘海看过自己,所以应当不是有视力方面的问题。

    “我确实不是,这么做主要还是因为体质的关系。”说着,夏洛克停了下来,“你看。”

    伊流翎回头,看到了惊悚的一幕:“你是哪吒吗?”

    夏洛克作为高二学生,自然是不穿校服的,他穿的是一件松松垮垮像是用破布拼接起来的上衣,裤子也是那种低腰宽腿裤。而此时他动起来,伊流翎才发现这家伙的衣服两侧其实是各有两个洞的,四只手从里面伸了出来。

    不过,仔细看去,跟伊流翎熟悉的那位神话人物不同,夏洛克的手结构很特殊,最上面的两只是朝着前面的,而下面的四只却是朝后的。

    “基本上,就是你看到的这样,”夏洛克在原地转了一圈,展示了一下自己的头,“我的种族叫做鼅鼄(同蜘蛛)?狐,两面都有脸。”

    “原来如此,”伊流翎看完了夏洛克拿出来的学生证上面印着的通用语,明白为什么希尔说不会念了,“你等于是有六只前足和两只后足是吗?”

    “是的,不过我多出来的手是后来血脉进一步唤醒才有的天赋技,而我的双面却是天生的,无法收回。”夏洛克点点头,“所以我平时会因为能看到全景而很不舒服,但如果只挡住一面的眼睛,我又感觉一半的视野被挡住同样难受,干脆全遮住了。”

    “也是很辛苦啊。”伊流翎有些同情。

    “没办法,混血种就是这样的,我之前测过,我的兽族血统占了百分之四十九,所以表现出更多的兽族特征,会造成一些麻烦。”夏洛克叹了口气,“要是再多一点变成初代种,反而能平衡了,挺可惜的。”

    这点伊流翎是知道的,人族混血种的人族血脉不会少于一半,但也有高低之分,所以会分为兽族特征较多的和兽族特征较少的,但都有其不足之处。

    由于混血种不具备姓名能力,作为替代品的血脉天赋就显得尤为重要,特征少的那种血脉力量低,而特征多的却又因为人族和魔兽的结构区别造成种种不便。

    相比之下,拥有人族混血种中最高比例兽族血脉的初代种却完全没有这个问题,也怪不得会被称之为天选之子了。

    “也不用太难过,”因为撩起刘海,夏洛克能够看到伊流翎充满同情的神色,竟然还反过来安慰他,“团长跟我们说过,我们无法决定自己的出身,但是可以决定自己的未来呀。我听老师说过,等实力变强了之后,就可以将兽族血脉完全控制住,到时候未来可以说是一片光明。并且,就算是现在,也有很大的好处。”

    “什么好处?”伊流翎很佩服夏洛克的乐观。

    “很简单,我们乐队一开始不是少了两个人吗?”夏洛克收回了自己多余的手,“本来我们是必须得去招人的,但是因为我的血脉觉醒能够变身了,所以我能够同时兼任贝斯手与键盘了。”

    “这可真是。”伊流翎鼓起了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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