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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郑千户的阴谋!

    崇祯元年—八月十八,又是晴天,好久没下雨了。

    “哒!——哒哒!”

    通往镇北城的大道上,两匹骏马正在奋力奔驰着,端坐在上面的骑手正是秦锋和耗子。

    虽然明知道,这次郑千户召见,十有八九是一场鸿门宴,可是军令如山倒,根本无法推脱,只能尽量小心一点就是了。

    快马加鞭,中午时分,二人到达了目的地。

    镇北城位于窟野河东岸边上,内外结构基本上和七杀堡是一样的,都是纯粹的军事堡垒,只是城墙更高更坚固,占地面积大了六倍左右。

    里面的居民也都是军户,一个个面黄肌瘦、衣衫褴褛,毫无生气可言,一看就知道日子不好过。

    “郑千户出了名的贪财,据说就是一把干沙子,他都能硬榨出二两香油来,对军户们更是敲骨吸髓、被逼死的不在少数;郑千户还是个色鬼,光小妾就抢了十七房,全都是军户家的女子……郑千户还是一个笑面虎,喜欢背后算计别人,心狠手辣,锋哥,你可要多加小心啊!”

    耗子小声嘀咕着,秦锋没有答话,只是点了点头,其实来这里之前自己早就摸过底了。

    郑家祖上本是一名元朝将领,后因元顺帝昏庸无道,导致百姓造反、天下大乱,郑家祖上见势不妙,带领本部人马举白旗投降了朱元璋领导的义军,靠着这点功劳,当上了镇北千户所-千户官,准许子孙世袭。

    现在的郑千户,乃是庶出的妾生子,按理来说,是没有资格承袭千户职位的。

    可是十五年前,上一任的千户,也就是这个郑千户的同父异母的大哥莫名其妙的病死了,没过多久,三个儿子也先后病逝了,再无别的直系血脉。

    于是乎,按照‘有子传子,无子传弟’的规矩,郑千户这才上了位!

    对此事,有很多人私下议论,说上一任千户和三个儿子根本不是病死的,而是被人暗中毒死的,凶手不是别人,正是郑千户本人。

    弑兄夺位,天理不容!

    或许真是坏事干多了有报应,郑千户上任没多久,突然生了一场怪病,请来不少名医,吃了无数汤药,好不容易保住了性命,却留下一种后遗症——不能人道了。

    通俗点说,就是失去了生育功能,面对女人有心无力!

    还是治不好那种,吃了无数的药,小弟弟还是站不起来……因此十几年下来,郑千户一个子女也没有。

    有人问了,既然面对女人有心无力,郑千户还强抢十七房小妾做什么?

    简单,这就是人性了,越是缺乏什么,就越要炫耀什么,就因为不能人道,郑千户才拼命的抢女人,以彰显自己男子汉的威猛!

    如此做法,既可恨,也可怜!

    “走吧,进城,去会一会这位郑千户,就算他坏的冒烟,也不敢生吞了我!”

    “好——驾!”

    二人催马进了城,很快找到了榆林右卫-镇北千户所衙门,占地五十亩左右,修建的极为气派,大堂、二堂、后堂、属衙……一应俱全,门口还有全副武装的士兵站岗。

    通禀之后,耗子留在了大门口,秦锋则由一名士兵领了进去,并在大堂中见到了郑千户:四十岁出头,身材略胖,大脑袋、塌鼻梁、水泡眼……下巴光秃秃的一根胡须也没有,还带着一股子阴柔之气。

    这副形象,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一种职业,就是在大明朝的东厂、西厂中工作的那种,有前途、有地位、赚的银子还多,可惜干这种职业的人吧,很不适合写小说,因为……嘿嘿!

    端详的同时,秦锋上前两步,抱拳行礼:“七杀堡—前任百户之子秦锋,参见千户大人!”

    “哈哈,最近这些日子,本千户经常听人说起,七杀堡出了一位少年英雄,今日一见,果然是器宇非凡啊!”

    “多谢千户大人夸奖,在下实不敢当!”

    “当得、当得,快快落座……来人啊,上茶!”

    “多谢大人赐坐!”

    ……

    落座之后,秦锋一边品着茶水,一边和郑千户虚与委蛇的交谈。

    问一句,答一句,绝不多说一个字,同时暗暗猜测着,对方究竟有什么阴谋诡计?

    “秦锋,你今年十七岁了吧?”

    “正是。”

    “嗯,七杀堡百户之职,本来是由你们秦家人世袭的,已经世袭十几代人了,可是你父亲病逝之时,你只有十岁,无法继承百户之职,故而由吕试百户暂且代理,七年过去,你已经长大成人,这百户之职理应归还于你!”

    说话间,郑千户掏出一枚正方形铜印,三寸大小,正面刻有撰文:榆林右卫-镇北千户所-百户印!

    侧面还有一行小字:礼部造—洪武六年四月七日!

    “收好这枚铜信,以后七杀堡的大小事务,可就全都交给你了,至于正式上任的公文,本千户已经向卫指挥使大人请示了,估计一个月之内就会批下来!”

    “敢问千户大人,七杀堡的事物交给在下处理,吕试百户那边呢?”

    “哼,这些年来,吕冒桂欺压军户、无恶不作,名声简直坏透了,他虽然和本千户有一点干亲关系,可是本千户一向公正严明,绝不护短,已经将他关押起来了,待审明罪行之后,再行依法严惩,你尽管放心就是了!”

    “诺!”

    秦锋将铜印收入怀中,做出一副非常高兴的样子,心中却暗暗思量起来:按照大明律法,卫所军官子弟十六岁成年,可以继承世袭官职,换而言之,早在一年多之前,自己就该正式成为七杀堡百户了。

    就是这个郑千户,偏袒自己的干岳父—吕冒桂,才硬把这件事压了下来。

    现如今,笑脸相待,主动送还了百户铜印,只怕是‘先礼后兵’吧?

    ……

    果不其然,又说了几句恭贺、鼓励的废话之后,郑千户话锋一转,说起了沙匪的事情。

    “一个月之前,沙匪们在两狼山中伏击了薛家商队,还杀死了数十名伙计,幸亏秦锋你英雄了得,一枪射杀匪首、吓退群匪,这才保住了薛家商队;此事过后,薛家上报了榆林镇—总兵府,总兵大人极为震怒,下了严令给本千户,限期一个月之内剿灭沙匪,以免他们再劫掠过往商队。

    众所周知,沙匪们藏匿于大漠之中,神出鬼没、踪迹难寻,想要剿灭他们难如登天一般,除非找到了匪巢的确切位置,才有可能聚而歼之;周边几个军堡当中,以七杀堡距离沙漠最近了,秦锋你更是文武双全、少年英雄,故而本千户思来想去,这搜寻沙匪巢穴的重任非你莫属了,还请不要推脱。

    放心吧,只要你找到了匪巢,本千户立刻发兵讨伐,一举歼灭之,待到大功告成之后,本千户一定为你向上峰请功,高官厚禄、指日可待,哈哈!”

    ……

    郑千户又是吹捧、又是许愿,换成一般的少年人,非被忽悠的热血沸腾,而后单人匹马冲进大漠和沙匪们拼命不可。

    很可惜,秦锋不是一般人,十七岁的身体里面,装的是二十九岁的灵魂,而且经验丰富、见多识广,比狐狸还要狡猾,比恶狼还要阴险!

    沙匪们藏在茫茫大漠之中,想要找到他们的巢穴,又谈何容易呢?

    找到了,有重赏!

    若是找不到呢,肯定是重罚了,贻误军机,杀头之罪!

    只是军令如山,秦锋就是想推脱,也没有合适的借口,只能先答应下来,而后另谋良策。

    “请千户大人放心,卑职一定竭尽全力,早日找到沙匪巢穴,将其扫荡干净、除此祸害!”

    “好,好,一切仰仗你了!”

    “若无其他事,卑职先行告辞了,好回去早作准备!”

    “慢走,不送!”

    抱拳行礼之后,秦锋转身离开了大堂。

    望着渐渐远去的背影,郑千户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变成了满是杀机的冷笑!

    紧接着,从大堂后面走出一个人来,四十多岁,五短身材,圆脑袋、绿豆眼……正是吕冒桂,自从离开七杀堡之后,他就躲到了镇北城中,寻求这位干女婿的庇护。

    刚才谈话之时,吕冒桂就躲在后面偷听。

    “千户大人,您怎么放秦锋离开了,还把七杀堡—百户官的铜印给了他,之前不是说好的,杀了他为我儿报仇雪恨吗?”

    哼,你懂什么,杀了他,说的轻巧,明知道你儿子的死十有八九是秦锋做的,可是你有人证物证吗?”

    “没有!”

    “既然什么证据都没有,又如何治秦锋的罪,本千户总不能无罪而诛吧……别忘了,秦锋救了薛家的女公子,薛家是三大秦商之一,在总督大人面前都说得上话,本千户若是胡乱杀了秦锋,一旦薛家追问起来,这个雷你来扛吗?”

    郑千户一番话,说的吕冒桂张口结舌,没想到里面的牵扯如此之多。

    “千户大人,难道我儿子白死了不成?”

    “放心吧,不会让你儿子白死的,这个秦锋一定要杀,可是不能由你我来杀,得借刀杀人!”

    “借刀杀人,千户大人的意思是?”

    “本千户归还了铜印,先给这小子一个甜枣吃,捧的高高的,再让他去寻找沙匪们的巢穴,大漠中地形复杂、危险重重,数千大军都搜不到沙匪的巢穴,这小子又如何找的到呢?

    一月为期,找不到沙匪巢穴,本千户就办他一个‘贻误军机,剿匪不力’之罪,而后将他交上去,由总兵大人、卫指挥使大人来杀了他,如此不仅杀的光明正大,还跟本千户一文钱的关系也没有,就算薛家事后追问,也怪不到本千户的头上,哈哈!

    等这小子一死,七杀堡百户官职就是你的了;对了,听说秦锋有一位未婚妻,生的是花容月貌、国色天香,等这小子死后,你就把他的未婚妻送到镇北城来吧,本千户再纳一房小妾,哈哈!”

    郑千户哈哈大笑,对自己的计策很满意,却也有一点美中不足,就是秦锋的官职太小了,‘贻误军机,剿匪不力’这口大黑锅背不下来怎么办?

    嗯,有了,那就再找一个背黑锅的,比如说,董副千户就挺合适的。

    这家伙一直和自己不对付,趁此机会除掉董副千户,以后镇北千户所这块地方,自己就真的一手遮天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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