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元年-八月二十四,黄道吉日,宜出行。
上午时分,和晋玉娘依依惜别之后,秦锋和耗子带好应用之物,各骑一匹快马,从七杀堡出发了……直奔毛乌素大沙漠!
“锋哥,咱们真要闯进大漠,寻找沙匪们的巢穴?”
“怎么,害怕了?”
“怕,我才不……不……不怕呢,男子汉、大丈夫,脑袋掉……掉……掉了碗大的疤,大不了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不过这件事太冒险了,要不咱们先缓一缓,再考虑考虑、谋划谋划、思量思量……”
耗子,人如其名,胆小如鼠,当秦锋说出一起进沙漠、寻匪穴的事情之后,差一点给他吓昏过去。
好在耗子虽然胆子小了一点,还是很讲兄弟义气的,明知道这次进沙漠非常危险,还是硬着头皮一起出来了。
问题是,人虽然出来了,胆子却落在了家中,一路上喋喋不休……那种又害怕、又不肯承认的样子着实可笑。
后面的事情非常危险,这种状态可不行,必须让他鼓起勇气!
“耗子,你还想不想娶小翠了?”
“想,做梦都想!”
小翠是七杀堡内的一位姑娘,今年一十六岁,身材苗条、模样俊俏,妥妥的小美人一枚,耗子整天围着人家姑娘转悠,想尽一切办法献殷勤。
可惜啊,小翠却不喜欢耗子,因为王家人出身太差了,是被流放来的盗墓贼。
更重要的是,榆林地区民风彪悍,女儿家选择夫婿,大都喜欢身体强壮、勇猛无畏的少年郎,而耗子的胆量太小了,难入人家姑娘的法眼!
“想娶小翠,那就拿出点男子汉的胆量来,随我一起进沙漠、灭沙匪,只要做成了这件事,七杀堡的乡亲们肯定都伸出大拇指来,称赞你耗子是一条响当当的好汉,到时候,再备上一份厚礼到小翠家中提亲,还怕不能抱得美人归吗?
要是没这份胆量,你就不要打小翠的主意了,人家姑娘的眼界高,看不上窝囊废、胆小鬼,而且我还听说了,董家堡的董大柱也喜欢小翠、正四处请人保媒呢!”
……
“什么,董大柱,那个傻大个连自己的手指头都数不明白,也敢打小翠的主意,他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痴心妄想……不就是一条烂命嘛,为了小翠,我豁出去了,灭沙匪、当好汉!”
要想让一个男人勇敢起来,有三样东西最管用了,一是金银财宝、二是高官厚禄、三是心爱的女人!
三者当中,又以女人的魔力最大了。
为了娶到小翠,耗子瞬间振作起来,腿也不抖了、肝也不颤了、胆子变的比老倭瓜还大三圈,别说让他和秦锋一起进沙漠了,就是让他单人独马和沙匪们拼命都不带犹豫的。
这下行了,勇气终于激发起来了,可要想办成大事,光有勇气远远不够,还需要高明的策略才行。
毛乌素沙漠纵横八百余里,当初榆林镇出动数千人马,反复搜索了好几个月,都没能找到沙匪们的巢穴,凭秦锋和耗子两个人,那就更没希望了,比大海里捞针都难!
好在秦锋聪明,想到了一条妙计——守株待兔!
……
二人一路前行,小半天之后,来到了毛乌素沙漠的东南边缘地带,眼前出现了一条蜿蜒崎岖的河流—青龙河!
与普通的河流不同,青龙河是一条半地下河,它起源于北边的一座高山脚下,从地下洞穴中喷涌而出,向南蜿蜒流淌数十里之后,又渗入地下不见了。
河水清澈,犹如一条青龙盘踞在大沙漠边缘,故而得名。
接下来,二人在河边扎下帐篷,支起了锅灶,又在岸边的树林中砍了几棵树,做出几个木盆、木槽摆放在河边,摆出一副淘金客的架势。
五斤上等金砂,秦锋只留下三两,余者全都扔进了青龙河中,还有军刺、吹箭……鸳鸯交颈图都藏到了树林中,需要的时候再取出来。
接下来,秦锋又拿出一种药膏,是用几种草木汁混合制成的,把自己和耗子的脸涂成了黄褐色,再对五官略加修饰,二人顿时变得‘面目全非’了。
之前在两狼山中和沙匪们交过手,这样做是为了隐藏身份。
真名也不能用了,秦锋略加思索,给自己起了一个假名--萧十一郎!
这是古龙大大的小说中,一个非常讨人喜欢的角色,闯荡江湖,纵横四方,骑最快的马、喝最烈的酒、泡最漂亮的妞、杀最恨的人……大丈夫当如是斯!
至于耗子,当时是萧十二郎了。
……
“锋哥,那些沙匪真的会来这里吗?”
“放心吧,沙匪也是人,是人就得吃饭、喝水,这条青龙河是毛乌素沙漠东南部的重要水源之一,那些沙匪们进出沙漠,肯定会到这里饮水的;沙匪们来到河边,就会见到咱们、以及咱们怀里的金砂,人没有不爱财的,尤其是沙匪大当家—侯万金,听说是一个嗜财如命的家伙。
如果让他知道了,这条青龙河中出产金砂,他肯定会允许咱们两个入伙,给他淘金赚钱的,如此一来,咱们就能混入沙匪当中,摸清他们的巢穴所在,而后里应外合、一举歼灭!”
对于自己的计划,秦锋非常有信心,诱饵已经抛下,接下来就等着沙匪们上钩了。
一天。
两天。
三天
……
转眼五天过去了,迟迟不见沙匪们出现,秦锋、耗子只能在河边苦等,好在出发时带了充足的干粮,不必担心饿肚子。
而且在青龙河中有一种白鳞鱼,身长不过半尺,样子很不起眼,肉质却极为鲜美,而且数量极多、容易捕捉,正好用来打牙祭。
……
第六天-中午时分。
秦锋抓了十几条白鳞鱼,做了一顿正宗的石板烤鱼,和耗子美滋滋的吃了起来。
正吃的高兴呢,远方突然扬起了一股沙尘,紧接着,十几名沙匪骑着骆驼、挥舞弯刀,如旋风一般冲到了河边,把二人团团包围起来。
“那来的两个野小子,吃了熊心豹子胆,敢闯咱们的地盘,莫非是官兵的探子?”
“不要误会,我们不是官兵的探子,是来投奔入伙的,还请诸位大哥收留!”
“什么,来入伙的,搜身!”
“诺!”
几名沙匪跳下骆驼,对秦锋、耗子搜查起来,没搜到任何与官兵有关的东西,却搜出一个小口袋,里面装着黄灿灿的金砂……一名沙匪用牙咬了咬,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金子,真是金子……小子,快说,从那弄来的?”
“就是从这条河中淘出来的。”
“什么,青龙河里有金砂?”
沙匪们来到河边,立刻看到了那些淘金工具,尤其是木盆里还有一些小金粒子,说明秦锋、耗子没有说假话。
“真没想到,青龙河里竟然有金砂,这件事必须禀告大当家的,大当家的最爱黄白之物了,知道这个消息肯定会重赏咱们的。”
“这两个小子怎么办,是杀,还是留?”
“他们既然是来入伙的,那就暂且留下,带回去,交由大当家的处置吧。”
“说得对,带上他们两个,速速返回老巢!”
最近几年,在天灾人祸的双重压迫下,西北地区的百姓们苦不堪言,为了求一条活路,不少人选择了落草为寇,或者逃出边塞、投奔沙匪。
这种前来入伙的事情,更是时有发生的,因此上,十几名沙匪并未多疑,暂时相信了秦锋和耗子的话,决定带二人返回巢穴。
当然了,沙匪们就是再傻,也不会轻易暴露巢穴的位置,他们自有一套规矩。
沙匪们先用绳索把秦锋、耗子牢牢的捆绑了起来,又用厚厚的黑布把二人的眼睛给蒙住了,确定二人看不到任何东西,这才把他们放到了骆驼背上。
接下来,队伍启程,返回巢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