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关灯 护眼
饿狼小说 > 回到明末做枭雄 > 第四十四章姜家父子!

第四十四章姜家父子!

    三边总督大人来了!

    得知消息之后,榆林城内的大小官员立刻收拾整齐利落,换上崭新的官服,而后带着亲兵护卫,或者骑马,或是乘车,以最快速度冲出了榆林城南门,来到三十里外的迎客亭,而后按照官职大小,在大道两旁整齐列队,绵延数里之长。

    秦锋是替董千户来的,故而和十几名千户官站在一起,耗子、董天豹等人跟在身后。

    片刻之后,从榆林城内又冲出一支队伍,大约有二三百骑,其中有人举着一面墨绿色飞牙旗,正中一个斗大的‘姜’字!

    按照大明军制,只有总兵之类的高层武官,才有资格使用这种旗帜!

    董天豹是千户之子,见多识广,立刻凑过来低声介绍:“锋哥快看,飞牙旗下面那个骑枣红马的人,就是榆林镇总兵—姜让,此人奸诈狡猾,一肚子坏水,不知坑过多少人,故而得了一个‘九尾狐狸’的绰号,跟此人打交道一定要多加小心!

    后面那个骑大青马的,是姜让的独生儿子—姜申旭,一个典型的纨绔子弟,啥本事都没有,整天就知道吃喝玩乐,此人还特别的好色,仗着自家老子的权势,经常四处强抢民女,不知坏了多人良家女子的贞洁。

    而且这家伙口味特别重,不喜欢黄花大姑娘,偏偏喜欢已婚的小媳妇,或者是小寡妇,在榆林城一带可谓是臭名昭著,这货也有个绰号:银枪小霸王!”

    秦锋一边听着介绍,一边聚拢目光观看,飞牙旗下果然有一匹枣红马,上面端坐一位中年人,标准的国字脸,弦月眉、丹凤眼、高鼻梁、薄嘴唇……再配上三绺长髯,标准的中年帅哥一枚!

    没错,就是帅哥!

    世人常常以貌取人,认为恶人必然是相貌丑陋、满脸横肉,好人则是眉清目秀、英俊潇洒,这种观点其实大错特错了。

    大千世界,生人无数,面恶心善者有之,面善心恶者亦有之,比如春秋时期的公孙子都、武周时期的贺兰敏之、唐朝中后期的大诗人元稹……个个是帅哥,个个是人渣!

    很显然,总兵—姜让也是这种货色,看似眉目和善、人畜无害,实则是一只吃人不吐骨头的豺狼——榆林三害,此人为首!

    再往后面看,咦……威武雄壮的大青马上,怎么骑着一个猪头人啊,看着还有点眼熟!

    认出来了,这不是几天之前、在无量寺后园中带着恶奴绑架小寡妇,结果被自己一顿胖揍、卸了全身关节,扔进大粪池中的那位锦衣公子吗?

    他竟然是姜总兵的儿子—银枪小霸王—姜申旭!

    秦锋不禁大吃一惊,而后就是郁闷,非常郁闷。

    别的穿越者,个个都是气运之子,随便出门亮亮相,就有达官显贵出手相助,随便虎躯一震,就有大批小弟纳头便拜,随便勾勾手指头,就有成群结队的大美女投怀送抱……那怕出门栽个跟头,都能捡到一个大金元宝!

    再看看自己,运气糟糕透顶,第一次进两狼山打猎,结果遇到了大股沙匪围攻,一番血战才得以活命。

    第二次,前往绥德城买粮食,结果遇到了数万流寇围城,差一点就回不来了。

    这是第三次,游览个寺庙,打个流氓而已,就得罪了总兵公子,这娄子捅的真心不小啊!

    郁闷完了,接着是后悔!

    不是后悔得罪了小霸王—姜申旭,在那种情况下,即便知道对方身份,自己也会义无反顾出手、救下那两个女人的。

    后悔的是,自己不该心慈手软,管他什么佛门净土呢,当时直接杀人灭口就好了,那样就不会留下任何后患!

    一念之差,悔之晚矣!

    可惜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到了这一步,只能希望小霸王—姜申旭别认出自己来,等迎接仪式结束之后,自己立刻离开榆林城,回七杀堡躲起来。

    ‘别认出我,别认出我……老天爷保佑,千万别认出我!’

    ‘完了,他看到我了!’

    ……

    世界上的事就是这样,越是怕什么,就越是来什么……小霸王—姜申旭骑马经过之时,一眼就认出了秦锋。

    一则,姜申旭之前挨了揍,颈椎也受了伤,只能歪着脖子向右边看,而秦锋恰好站在大道右边。

    二则,秦锋和一群千户站在一起,别人都是正五品武将服饰,只有自己一个正六品的,衣服颜色不同,典型的鹤立鸡群,太显眼了,想看不到都难。

    “你……你……就是你……我终于找到了!”

    另一边,认出秦锋之后,小霸王—姜申旭的神色数变,先是惊讶,接着是畏惧,而后是仇恨。

    还不是一般的仇恨,而是一天二地之仇,三江四海之恨,倾倒五湖四海八江之水,水淹你全家,也解不开的仇恨啊!

    从小到大,自己一直是锦衣玉食、百般受宠,从未受过任何委屈,那怕是闯了祸事、闹出了人命案子,父母最多训斥几句,也没动自己一根手指头。

    没想到,八天之前,自己带人在无量寺后园中猎艳,结果艳没有猎到,却遇到了一个恶魔少年,先是狠狠揍了自己一顿,又卸了自己全身的关节,而后扔进了大粪坑中。

    天可怜见,自己在大粪坑中整整泡了两个多时辰,无数只苍蝇在自己周围飞舞,无数条大尾巴蛆虫在自己身上乱爬,有些甚至爬到了脸上、爬进了嘴里……自己却一动都不能动,只能忍受那种恶心的感觉。

    最后实在忍不住了,自己被熏晕了过去,随即脖子一歪、被粪水呛醒了过来……再熏晕过去,再呛醒过来……来回反复十余次,那种滋味,痛不欲生、生不如死啊!

    直到下午时分,有一个大胖和尚来出恭,这才发现情况不对,找人把自己从粪坑中捞了出来,用清水冲洗了二十多遍,而后送回了总兵府中。

    又找来几位郎中,用了两个多时辰,才把自己全身的关节装上,期间又疼晕了好几次!

    之后几天里,自己不能见一点绿色、黄色的东西,甚至想都不能想,只要一想就会……呕!

    整整吐了三天,自己才缓过一点劲儿来,当时自己就对天发誓,一定要找到那个恶魔少年,大卸八块、千刀万剐,磨成肉酱喂狗,再把狗大卸八块,千刀万剐、磨成肉酱……如此才能消自己心中之恨!

    为了报仇,总兵府派出大量人手,在榆林城内找了好几天,也没寻找到一点踪迹,还以为那个恶魔少年已经逃之夭夭了,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今天让自己在这里遇到了,原来是一名小小的百户官……

    想到这里,小霸王-姜申旭恨不得冲过去,像疯狗一样狠狠的咬秦锋两口,出一出胸中的恶气,可是想归想,却没敢付之行动。

    没办法,自从经历过上次的事,姜申旭对秦锋的情绪很复杂,既恨的要死,更怕的要命,甚至看秦锋一眼,就会浑身冒冷汗,小腿肚子直抽筋,根本不敢靠过去。

    怎么办?

    让亲爹帮自己报仇吧!

    姜申旭凑到父亲身边,附耳低语了起来,又指了指站在路边队伍中的秦锋,一副你小子死定了的模样!

    没想到,听完儿子的控诉之后,总兵-姜让没有当场发作,只是看了秦锋几眼,又把头扭过去了,一言不发。

    什么情况,一向宠溺儿子的姜大总兵,不想给儿子报仇吗?

    非也!

    一则,三边总督大人的车驾马上就要到了,如果现在处置秦锋,秦锋拔刀反抗,肯定会造成极大混乱,进而影响到后面的迎接仪式,一旦总督大人生气了,对自己的仕途不利!

    二则,自家儿子采花不成、反而被人扔进了粪坑的事情,知道的人并不多,如果当众撕破了脸,让这件事传扬出去,岂不是丢姜家的脸面嘛!

    考虑以上两点,总兵-姜让才没有轻举妄动,反正人已经找到了,不急这一会儿的,等迎接仪式结束之后,自己有的是办法收拾秦锋,非让他尝一尝下十八层地狱的滋味不可,嘿嘿!

    堂堂榆林镇总兵,想要弄死治下一个小小的百户官,就跟捏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

    ……

    另一边,秦锋不想被捏死,只好苦思破解之策:

    第一,请小霸王—姜申旭吃个饭、道个歉,赔偿一点精神伤害费,双方化干戈为玉帛……这办法不错,自己肯定同意,可惜对方肯定不同意。

    第二,立刻逃离这里,快马加鞭返回七杀堡,带着晋玉娘找一个山清水秀、人烟稀少的地方隐居去,从此不问世事。

    看看周围密密麻麻的人群,逃出去的希望几乎为零。

    第三,横竖逃不过这一劫了,与其等着被折磨致死,不如牙一咬、心一横,拔刀冲过去和姜家父子拼个同归于尽。

    问题是,姜家父子身边的亲兵太多了,个个都是全副武装,自己就算是冲过去了,成功的几率绝超不过一成。

    自己死了事小,就怕耗子、董天豹、董千户、晋玉娘……一大群人跟着吃挂落,那样自己的罪过可就大了。

    怎么办?

    怎么办?

    荒天帝、叶天帝、韩跑跑、苏老魔……那位前辈能给我指点一条生路,秦锋急得双眼冒火,却是一点办法也没有,难道这次真的死路一条了?

    有道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正当秦锋无计可施之时,三边总督—杨鹤的巡视队伍出现了:前面是仪仗队,高举着回避牌、肃静牌、官衔牌、功绩牌……并有随从不断敲打一面铜锣,示意沿途官吏军民人等齐回避。

    中间是一乘银顶八抬大轿,由八名壮汉抬着,旁边有亲兵举着一面墨色大纛旗,上面有一行烫金大字:钦命总督陕西三边军务大臣—杨!

    后面是长长的护卫队,差不多有上千人马!

    三边总督出巡,果然是威风凛凛啊!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