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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四章:你就是想和洋婆子跳舞!

    北美不愧为物产丰之地。

    起初梁维铭还担心如此大张旗鼓地进山狩猎,会惊走猎物,事实证明是他多虑了。

    这里遍地的飞禽走兽让梁维铭应接不暇,他在清朝皇帝的皇家猎场木兰围场里都不曾见过如此多野生动物。

    一群旅鸽如同一团硕大的白云从他们的头顶席掠而来,用遮天蔽日来形容也毫不夸张。

    伴随着旅鸽群飞掠到众人的头顶,天空中下起了五彩缤纷的雪。

    很快,众人的衣服和帽子也被这阵突如其来的降雪浇得五颜六色,变得臭不可闻。

    这是旅鸽的屎。

    几个仰头望天的倒霉蛋甚至用嘴精准地接住了这些来自大自然的馈赠之物,他们急忙低下头狠狠地将这些东西连同自己的口水一并吐了出来。

    众人将枪口对准天上的这团「白云」胡乱射击,梁耀也举起手中的火山石步枪进行一阵速射,享受杠杆步枪快速射击带来的快感。

    至于瞄准?不存在的。

    面对数量如此庞大,队形如此密集的旅鸽群,只要枪口朝向对了,就会有收获,瞄准是多余的。

    一阵枪响之后,成百上千只旅鸽如同被防空导弹击中的战斗机一般从高空坠落。

    陪同这些加州老爷打猎的随从们将这些可怜的旅鸽丢进了麻袋。

    不多时就收集了几麻袋的旅鸽。

    在收获了几麻袋的旅鸽之后,众人朝山林深处走去。

    只是在山林内他么没有太多的收获,他们只猎到了两只处于***期,正在交配的北美灰熊。

    萨特见在山林内所获不多,便带着众人来到一处宽阔的原野,那里有一条小溪流经,有一汪浅浅的水池,这里是很多动物的水源地。

    来到水源地附近,众人惊喜地发现,他们的运气极好,此时有鹿群正在水池和溪流旁旁低头饮水食草。

    梁耀举起望远镜望远镜望着正在水源地饮水的鹿群。

    这些鹿的体型很大。

    成年个体肩高在1.2米到1.6米之间,身长在2~3米之间,体重在200多公斤到500多公斤不等,雄鹿的体型要比雌鹿大上整整一圈,而且这些雄鹿有着很大,很漂亮,十分对称的鹿角,这是绝佳的狩猎对象。

    这个鹿群的规模不大不小,约莫有七八十头左右。

    如果梁耀没猜错的话,这些鹿是北美马鹿,也就是后世以美国总督老罗斯福的名字命名的罗斯福马鹿。

    鹿群显然还没有意识到危机的到来,众人下马,弓着身子借助野草的掩护慢慢地向鹿群靠近。

    这里的野草足足长的了人的腰那么高,非常茂密,是猎人绝佳的掩护。

    等到距离鹿群不到百米之时,众人这次端起早已装填好的各色列强,在萨特的指挥下几乎同一时间向鹿群开火。

    枪响之后,受到惊吓的鹿群四散奔逃。

    仆人们急忙循着血迹寻找猎物。

    鹿和人不同,只要不是心肺受到十分严重的损伤,他们往往能够跑上很长的一段距离。

    就在此时,梁耀突然发现梁维铭不见了。

    他急忙上马查看,只见梁维铭早已骑着马远离了人群,正在追逐一头他们方才不曾发现的驼鹿。

    驼鹿是最大的鹿科、驼鹿属动物。因肩部高耸,像骆驼背部的驼峰得名。

    梁维铭正在追逐的这头雄性驼鹿体型很大,足足有2米4高,身长也比梁耀方才看到的最大的北美马鹿要长上整整一大截。

    梁耀粗略估计这头巨兽的体重不会低于700公斤。

    虽说食草动物的性情比较温顺,但兔子被

    逼急了还咬人呢。

    梁维铭已经年过七旬,梁耀担心梁维铭会出什么意外,便持枪纵马追了上去。

    其余众人见状也顾不得清点刚刚狩猎到的猎物,也跟着追了上去。

    只见梁维铭双腿仅仅夹住坐骑,死死咬住这头驼鹿,此时他的眼里只有这头驼鹿。

    在逼近受惊的驼鹿之后,梁维铭娴熟地张弓搭箭,将箭矢抛射向驼鹿的肺部。

    只是这一箭射的不是很准,射在的驼鹿的大腿上,这头中箭的雄性驼鹿只是痛苦地哀鸣了一声,并没有因为伤势放缓奔跑的速度,反而越跑越快了。

    梁维铭不慌不忙,继续从箭囊里抽出箭,一箭一箭地将箭射向驼鹿身体侧面的肺部。

    不多时,驼鹿的身体上就扎上了八九支箭,梁维铭的箭囊也空了。

    梁维铭这才收起弓,收紧缰绳让胯下之马停下,等待跟随他身后的众人。

    「畅快,畅快啊!」梁维铭对一脸紧张的梁耀说道。

    「爷爷,你吓死我了。」见梁维铭没事,梁耀这才长舒了一口气。

    众人也是一脸惊诧地望着梁维铭,加州会使用弓箭的人不多,至于会骑射的更是凤毛麟角了,就连萨特都对梁维铭刮目相看,佩服梁维铭精湛的骑射技艺。

    其他人拍起了梁维铭的马匹,说不愧是东方贵族,拥有如此精湛的骑射技术。

    很快,众人循着驼鹿的血迹在一片荒草中找到了驼鹿的尸体,只见这只驼鹿身上中了足足九箭,其中有四箭是扎在了驼鹿的心肺上。

    而梁维铭的箭囊里,拢共也才12支箭,也就是说,梁维铭在追逐高速奔跑的物体射箭时,只空了三箭。

    虽然驼鹿的体型非常大,但这样的箭术在加州这群土老帽眼里,已经是非常厉害的存在。

    毕竟用枪在马背上射击和在马背上射箭的难度根本不在同一个等级。

    在收获了1头驼鹿,6头马鹿之后,众人在回程之时又在溪流和小池里抓了二十几尾鲶鱼和草鱼,顺手猎了十几只兔子,两头野猪,终于满载而归。

    这些猎物,再加上来时收获的几麻袋旅鸽,足够开一场野性十足的野宴了。

    「这里的飞禽走兽实在太多了。」梁维铭感慨着北美大陆的物产丰盈。

    「今天我们有点不走运,没遇到野牛群。」梁耀凡尔赛道。

    「野牛群?」梁维铭双眼放光。

    「对,北美野牛群,一群都是成百上千头来计数。」梁耀说道,「不过加州的野牛越来越少了,北边的俄勒冈地区会更多一些。」

    野味被送回萨特堡后很快就被萨特堡的厨师烹饪成各式美味佳肴端了上来。

    萨特堡的厨师们在处理野味方面非常有经验和心得,很快,一盘盘卖相很好看的菜肴就被端了上来。

    上流社会的野宴,菜肴好不好吃倒不是最重要的,但卖相一定要好看。

    菜肴被端上来之后,人们开始大快朵颐。

    梁耀不习惯野生动物那种奇怪的味道,只是吃了一些鱼后就不怎么吃了。

    由于现在才是下午三点,距离晚上的舞会还有一段时间。

    酒足饭饱之后的太太们搀扶着丈夫在萨特的庄园之内参观。

    也有人选择下午午睡,以便为晚上的舞会养精蓄锐。

    毕竟晚上的舞会,才是野宴的精华的所在。

    女人们在白天的攀谈八卦中促进了感情。

    男人们在狩猎中促进了友谊。

    而晚上的舞会就是男女之间增进友谊的最好机会。

    梁耀也选择在下午午睡,他靠躺在一把太阳伞的躺椅上

    ,伸了个懒腰,懒洋洋地享受着秋日午后温和的阳光。

    萨特堡的仆人们则是开始收拾餐桌上的残羹剩饭,热闹喧嚣的萨特堡也渐渐地安静了下来。

    「晚上的舞会是什么?男人和男人跳舞?还是男人看女人和女人跳舞?」梁维铭躺在了梁耀一旁的躺椅上,望着喷泉中央的赤身***的大理石雕像不满地吐槽道。

    「赤身***,成何体统。」

    男人宴饮,听歌女唱歌,看舞伎跳舞,这是梁维铭认知中的舞会。

    不等梁耀回答,一面啃着玉米,喝着啤酒的梁绍琛有些兴奋地插口道:「看别人跳舞有啥意思,自己跳才有意思。

    爹,我都打听清楚了,是男女共舞!就像广州的洋人一样,牵着手,挽着胳膊,搂着腰的那种。」

    在香山的深宅大院中压抑了半生的梁绍琛,来到加州之后,心思也变得活络了起来。

    和别人家的太太小姐跳舞,这不比抽大烟来的有意思?梁绍琛现在有些后悔没有早点来到加州。

    「你小子脑子里净是这些肮脏东西!」梁维铭闻言登时气红了脸,指着梁绍琛的鼻子训斥道。

    随即他又扭头询问梁耀:「当真如此?」

    梁耀笑道:「当真如此,还可以亲手,关系好点还可以贴脸亲脸。爷爷,你是这次宴会的主角儿,这场宴会就是为您接风洗尘的,您今晚看上谁家的太太小姐,只管邀请她们跳舞,没人会拒绝您。」

    梁维铭登时情绪就变得激动了起来:「有辱斯文!荒唐!***!闻所未闻!素问西人道德败坏,生活***至极,不想果真如此!

    这些富家太太小姐在大庭广众抛头露面已经有违纲常,还要在晚上和男人勾肩搭背地跳舞,这成何体统!」

    「爷爷,这里是美利坚,没有纲常。您在京城和广州饮酒狎妓,就不有辱斯文了?」梁耀笑道。

    「这能一样吗?如此***的宴会,不留也罢,你给我叫辆马车,我要回金山!」梁维铭起身道。

    「都是维持友谊的社交活动,有什么不一样?」梁耀摇了摇头说道,「爷爷,您老还是委屈一下,入乡随俗吧。」

    「对啊,爹,再说,您是今天的主角,没有您萨特先生的宴会岂不尴尬?耀儿往后还是要留在加州做大事的,您这么轻巧地一走了之,让萨特先生难堪,耀儿以后还如何和萨特先生相处。」

    听说梁维铭要走,梁绍琛也急忙劝梁维铭留下来。

    梁维铭气得扇了梁绍琛一巴掌,骂道:「我看你就是想和洋婆子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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