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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等我回来把它噶了

    谈话持续了挺久。

    中年老男人真的特别容易伤感,这一点,戈登在欧尼斯特身上得到了印证。

    老家伙说到后来居然抹起了眼泪,还自责地说什么,是他没能给戈登提供一个足够良好的成长环境?

    迷迷糊糊听了半天,戈登终于弄明白了教官与村长的意思。

    ——科科特村太偏远了,缺乏成长所必须的“土壤”,如果他想要继续变强,就应该出去走走看看。

    那就,出去走走呗?

    虽然有些舍不得科科特村的大家,可一想到有机会见识到更广阔的世界,有机会挑战那些闻所未闻的神秘怪物。

    心底的那点伤感与不舍,早就不翼而飞了!

    当然,他也不忘询问猪扒的意见,结果猪扒的想法更加简单。

    对它而言,来到科科特村本便只是离乡修行的一环,只要能继续跟随在戈登身边,在科科特村还是在别的什么地方,又有什么区别?

    既然如此,便没什么好犹豫的了,超强的行动力是戈登的缺点,却也是优点。

    一旦下定决心,他便会以最高的效率,朝着目标前进。

    花了近一周的时间,戈登变卖处理了这两三年来收集的各种皮草,药材,除了一些狩猎相关的必要素材,其余的都换成了便于携带的贵金属与现金。

    他感觉自己从来都没有这么富裕过!

    好在,还有教官给他上上弦。

    欧尼斯特像个多嘴的老太太,絮絮叨叨反复提醒着戈登,不同于穷乡僻壤的村子,很多东西都能靠自给自足,到了城市里,处处都得花钱。

    别看现在手上钱不少,到时候不注意着点的话,这点钱根本经不起花销。

    虽然猎人属于高收入人群,但要沦落到为明天的餐费和住宿费去狩猎的地步,未免也混得太凄惨了些。

    关于离开科科特村后的第一站该去哪儿的问题。

    戈登决定征求教官与村长他们的意见,但他没想到的是,关于这个问题,教官与村长居然产生了分歧。

    教官推荐的目的地是矗立于大陆中央,人类最大最繁华的大都市——东多鲁玛城。

    猎人公会总部,王立古生物书士队总部,古龙观测局,世界上最大规模的猎人集会所,都设立在那里。

    东多鲁玛不仅聚集了世界上优秀的猎人们,就连铁匠工坊,交易市场,调查团,交通设施等相关资源,也是全世界最棒的。

    在东多鲁玛,你甚至可以乘坐飞空艇,在短短数天内抵达大陆上任何一处猎场,这是生活在科科特村的戈登根本无法想象的便利。

    然而,村长却执反对意见。

    他表示,东多鲁玛城确实很好,但她太好了,太完美了,如果见识浅薄的戈登将其选作旅行的初始站。

    那么,那里也极有可能成为旅行的终点站。

    过盛的繁华,可是消磨意志的慢性毒药。

    听到这一番话,戈登首次清晰地认识到。

    ——这老头平日里老年痴呆的模样果然都是装的??!

    不知道戈登此时心中抱着何等失礼想法的村长,继续说着自己的建议。

    他推荐的地点有两处,一是大陆东南,滨海地带的江波村。

    这是最近几年刚刚建立起的新兴人类聚落,虽然规模还达不到城镇的级别,却有着及其迅猛地发展势头。

    江波村的村长他也认识,是一名年轻又十分有想法的龙人族后辈,他很确信,在那位年轻村长的带领下,不出数十年,大陆东南必将再起一座大城。

    戈登去那儿的话,不管是短时间暂住,还是长久定居,都是非常不错的选择。

    另一处推荐地点则更加保守一些。

    ——海滨城市,米纳加尔德城。

    这是距离科科特村最近的人类大城,虽然比不上东多鲁玛,却也是大陆排名前十的繁华都市。

    选择这里的最大好处,是“熟悉”。

    不管是饮食、方言、气候条件与民俗习惯等日常生活方面,还是猎场环境,怪物生态分布等狩猎相关方面,都与科科特村有着共通之处。

    同时,米纳加尔德城又有着科科特村无法比拟的雄厚资源,足以让戈登获得最好的成长环境。

    可以说,是戈登这只刚刚学会飞翔的雏鸟离巢后,最适合的“踏板”。

    三个选项放在戈登面前,供他选择。

    戈登抱着猪扒左挑右选,最先排除掉了江波村的选项。

    科科特村位于大陆西北角,而江波村坐落于大陆东南,两地气候环境,自然生态天差地别。

    戈登还真没什么兴趣一出门就横跨整个大陆,跑去天边似的另一处荒郊野岭搞建设,人人都敬佩开拓者,但开拓者真不是什么人都能当的......

    在东多鲁玛城与米纳加尔德城这两个选项中犹豫了半天,戈登和猪扒最终还是选择了后者。

    原因也很简单,就像没有那家餐馆会在最开始就把主菜搬上桌。

    与其一开始就沉溺于最好的,不如在心底留一份期待,等到将来,再一步步揭开。

    ......

    很快,就到了出行的那天。

    科科特村的村口,近乎全村的人,都聚集于此。

    总是大大咧咧的戈登,此时竟有些不知所措,他是真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来为他送行。

    “有空记得要回来看看哟~”邻居家的大婶不住地抹着眼泪。

    壮得和熊一样的铁匠铺老板捶着戈登的胸口,声音豪迈,“男子汉就是该四处闯荡,哈,等你成为了名猎人,我就在铺子门口立一块牌子!

    ‘传说中的猎人戈登的第一件武器,就是在我这里打造的!’,哈哈哈哈!”

    道具摊的行商,酒馆的老板娘,成天嚷着也想成为猎人的村中孩童......

    村里的大家一个个走上来与戈登道别。

    有的人还送上了践行的礼物,或许是一袋干粮,或许是一片家乡树叶做成的护身符,都不是什么值钱东西,戈登却仔仔细细地一件件收好。

    一旁的猪扒甚至收到了更多,而且基本都是些吃的。

    鱼干,火腿,干酪,香肠,风干面包,木天蓼,什么都有......

    小家伙也眼泪汪汪的,一年前,刚来到科科特村时,这里的一切都令它感到惊慌失措。

    现在要离开了,却又突然觉得舍不得。

    “好了,快出发吧,别婆婆妈妈的,只不过是一趟远行,总会有重逢的一天。”欧尼斯特双臂抱胸,一副豪气的模样。

    可大家都看得到,这个总是以硬汉形象示人的男子汉,眼圈却是红得比谁都厉害。

    戈登也抽了抽鼻子,他边后退,边用力朝大家挥着手,咧开的嘴角带着种逞强般的大笑,“很快的,等我能打败雄火龙时,我就回来把它噶了,不会很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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