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2章 高级大律师黄伟灿
法官的木槌一旦落下,案子就是板上钉钉,在当庭是不可以再继续申辩,唯一的途径就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到那个时候,案子就会出现不可控的因素,正是因为如此,听明白了整个案情的黄伟灿朝着主审法官大喊了一声。
按照正常程序,他这么做一般会被赶出去的,但在陪审员的询问下得知是一位高级大律师后,便看向了主审法官。
主审法官也看向了黄伟灿,旋即便认出了他,眉头一皱,便道:“黄律师,你有什么事情吗?”
“他认识你?”宋伯贤低声问道。
黄伟灿没有搭理宋伯贤,慢慢的站起身,将自己的律师证带在了脖子上,然后清了清嗓子:“法官,各位陪审员,在下黄伟灿,是汉光律师事务所注册的高级大律师,今天到此,是受人之托,给本案嫌疑人徐宏做辩护律师的。”
法庭上开始了蜂鸟一般的议论之声,主审法官听到这里皱眉,然后敲了敲静槌:“肃静...”
然后看着黄伟灿:“黄律师,既然是受人之托,为何不在开庭伊始便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而是在本庭将要宣判的情况下出面阻止,你可知道你的行为本庭可以判你干扰法庭之罪?”
黄伟灿朝着主审法官拱手:“法官,按照律法,的确可以判在下干扰法庭之罪,不过,在下也是按照程序办事,依照刑法修正案第75条第3款,被告所选择的辩护律师在未当庭的情况下发现案情有所偏差,可在主审法官法槌落下之前出面叫停,重新审理,法官大人,不知道在下所言是否符合当前的情况?”
主审法官闻言有些不悦,不过黄伟灿的身份可不简单,光是他背靠的汉光律所在大明内的重量就不一般,所以,此刻他不得不忍气吞声的点头:“符合规定...”
说着便看向被告席上的徐宏:“被告人徐宏,这位黄律师可是你家里人请来的?”
徐宏的老婆和父母都不清楚黄伟灿的来历,徐宏正要摇头,却见宋伯贤突然站起身,眼见这位昨天晚上持枪制止自己的人在场,徐宏情绪一下有些激动,却见宋伯贤朝着他轻轻的摇头,然后慢慢的点头。
徐宏见此:“法...法官...黄律师就是给我辩护的。”
那法官点头,然后便允许了黄伟灿进入庭审。
进入被告人辩护席上,黄伟灿朝着先前检察院指定的辩护律师抱拳:“刘律师,不好意思了...”
刘姓律师哼了一声,然后便起身离开,坐进了旁听席上,黄伟灿立刻便进入了角色,当先开口道:“法官大人,作为被告的辩护律师,我有三个疑点要提出来,希望各位陪审员给予我答复...
第一,案发现场三人死亡,致死凶器是徐宏随身携带的一把折叠水果刀,刀身长10厘米,按照我国管制刀具的标准,未及15厘米的刀具,不属于管制刀具一类,而我在卷宗分析上看到,警察局将此凶器定为管制刀具,这种明显的纰漏都能出现,本人不知道检察院在审理卷宗之时有没有仔细审查这一条;
第二,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给我方定罪,本人认为定罪方式不合规矩,本案的发生因素,是受害人甲抢走徐宏的儿子为起因,被害人乙出面阻止,被害人丙从甲的手里抱走孩子,最终致使三人毙命;即便检察院定罪,也只能以过失杀人罪定罪,按照案情的实际情况,本人认为徐宏罪不至死;
第三,徐宏的认罪书有很大的问题...”
黄伟灿拿起卷宗,当中一页便是徐宏的认罪书,只见他举着认罪书道:“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大明律·刑法第一卷第一章第1条内容,公正...
第1条第25款明文规定,取证的司法公正性...”
此言一出,主审法官明显迟疑了一下,卷宗他不是没有看过,这个案子有官方压力,若是在这上面出错,他难辞其咎。
黄伟灿再道:“我的当事人,证词前后不一,其中第一次做有罪供诉,是在事发之后的两个小时,地点,在南京南内城分局之内,当时参与审讯的警察,是两名辅警,按照审讯程序,嫌疑人在做有罪供述之时,当事警察必须是有警长一级的正式警员参与;
第二次有罪供述,是在南外城,也就是江宁县辖区内,地点,江宁警察局;
按照第25款条文规定,凡嫌疑人所做有罪供述,必须是在辖区看守所内,而且根据刑法修正案第135条所规定,自2020年开始,凡对嫌疑人所做任何审讯,包括有罪供述,必须有视频实时记录;
我在翻看卷宗之后发现,以上我所罗列的条文,警察局那边都没有给出详细解释,唯一的一条视频,还是徐宏在南内城分局审讯室内的视频,视频当中只有两名辅警,而在江宁警察局内审讯视频则没有,完全是文字叙述;
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诸位都是法律系出身,律法比我还要清楚,这种情况下,警察那边的操作,包括检察院审查那边,称之为‘程序违法’...
我们不管这件事情是不是直播,或者是有什么外部压力,在不到24小时内出现的两次证词,可以被称为程序违法,按照律法,凡程序违法,所做所有证词证言,统统无效...”
宋伯贤大为震惊,他第一次听说‘程序违法’这个词,还第一次了解到在法庭上可以用程序违法驳回有罪供述的。
此刻,宋伯贤看黄伟灿是觉得此人满身充满正道的光芒。
主审法官眉头紧皱,他不停的翻看卷宗,而且宋伯贤明显发现,这个法官大人脸色铁青。
“咳咳...”第一陪审员开口道:“黄律师...”
“陪审员你好...”
“黄律师,本案案情简单,又有当时巡逻警长的证词供述,本案案情清楚,黄律师你是不是需要重新审视一下卷宗?”
黄伟灿微微一笑:“陪审员,容我打断一下,本案案情不仅事实不清楚,连检察院在审理的时候都有重大问题。”
面对全场的安静,黄伟灿接着道:“案情起因我在一开始第一问已经表达的很清楚,综上所述,徐宏完全是正当防卫...”
“黄律师,徐宏在受害人丙向其求饶的情况下依然行凶,这无法构成正当防卫,而是故意杀人...”
陪审员一句话,让宋伯贤心里一惊,的确,当时情况他很清楚。
就在他为黄伟灿担心之际,黄伟灿嘿嘿一笑,然后朝着询问他的陪审员和高座上的法官拱手:“法官大人,陪审员,首先,在徐宏的孩子被抱走那一刻,受害人甲已经犯罪,按照刑法第89条规定,当街抢夺不满十岁或12岁以下孩童者,当判3年,而这种行为,就是咱们大明百姓痛恨的人贩子行为;
圣祖爷在时,对于人贩子的打击甚重,直至今日,人贩子判的都是5年以上的重罪,而当街抢夺一个不满三岁的孩童,当事家长可以行使刑法修正案第20条所规定的无限正当防卫权;
其次,针对陪审员所言的防卫过当,我想回答法官大人和陪审员,受害人乙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出面制止?任何人都会认为他是甲的同伙,值此时刻,徐宏刺死受害人乙,符合无限正当防卫权限;
最后,受害人丙在求饶之下依然被徐宏刺伤,导致其最后流血致死,我也认为,徐宏符合正当防卫。”
此刻,主审法官终于开口了:“不对,按照法律规定,被害人已经束手的情况下,正当防卫一方不得再继续行使防卫权。”
“法官大人说的对,”黄伟灿附和了一声,然后再道:“不过,法官大人,在当时情况下,我有理由认为受害人丙还有同伙...”
此话一出,全场震惊,第一陪审员急声道:“事实证明,他们没有第4个同伙。”
黄伟灿摇头笑道:“当时情况下...
谁能证明?”
法官听到这里,也明显没有办法接话,黄伟灿接着说道:“彼时彼刻,我的当事人徐宏所想的,只有一件事情,那便是保护家人的安全,他作为父亲,如果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儿子在自己面前被人抢走,试问法官大人,换位思考一下,您该怎么办?”
法官开口问道:“徐宏,当时你怎么想的?”
徐宏得到话筒,颤声道:“我只想保护我儿子...”
“听到了吧...”黄伟灿双手一张:“这是一个父亲的承诺,他只想保护自己的儿子,如我所说,如果当时他不完全制止受害人丙,万一受害人丙再从其他地方叫来第4个人或者第5个人,他们父子的安全,谁来保护?”
“试问,谁来保护他们?”
这第二问,是黄伟灿大声喊出来的。
讲完这些话,黄伟灿大声说道:“基于先前本人所为徐宏所做的辩护,我方当事人徐宏符合正当防卫,请法官大人公正宣判,判徐宏无罪释放...”
此话掷地有声,让在场每一个人都为之暗自喝彩,当然了,除了那几个人贩子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