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界离了谁都照样转,昏厥过去的朱纲也迅速被值守的大汉将军们给当场拖了出去,等待他的将是一个未知的未来。
但是他得先为以前的嚣张买单,国公府的家产除了留下必要的生活开支外(指最低限度)其余一切收归国库,用来弥补被贪墨的军饷。
随后朱家可能还得面临以往那些苦主的报复但这都已经跟朝廷没什么关系了。
善恶到头终有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
曾经的堂堂世袭国公府,被新皇一言而决沦为了平民,甚至还不如平民,过往的荣华富贵,荣耀加成,全都化作了烟消云散。
这样的下场不禁让人唏嘘,也让朝中其他勋贵心有戚戚焉的同时也暗暗告诫自己可千万不能犯在当今这位手里。
这位是有爵他真削啊!
解决了国丧期间开青楼的事情,赵俊重新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看向众人冷冷道:“你们别以为今天朱纲那厮的事就是正文,现在我们来聊聊今天的正经事。”
“陆明!”
赵俊突的一声爆喝,顿时将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到了一脸的愕然的礼部右侍郎陆明的身上。
陆明本身也觉得很是无辜,所以便站了出来,一脸茫然的回了句:“臣在!”
赵俊冷冷的看着他,招了招手,王怀恩便立即捧着一沓记录着这段时间陆远一举一动的情报递给了他。
陆明愕然的接过情报翻看起来。
而赵俊却在这时像是念名单一样,一个又一个的念出一个个名字。
紧接着王怀恩就从一旁的其他宦官哪里拿来对应的情报。
待所有人都收到了属于自己的情报后,赵俊先是等待了片刻给他们看情报的时间。
这些朝堂大臣们,有的是自己知道,并且参与了进去,有的却是不知道家人参与了进去,还瞒着他。
但不管如何,连家人都管不住,那自然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可能有的人觉得这样很无理取闹,但是在这个年代,你的家人既然享受了你当官的好处,那么当官员犯事的时候连坐是理所当然的。
反之,官员也有着管束好自己家人的责任,因为官员的家人做恶必然是借助这名官员的权利做的。
那么,管束不住自己的家人,这个官员也就理所当然的要承担因为家人所带来的惩罚。
所以,那些自己亲自参与的官员们还好,都是自己干的,自己心里也有数,最多就是事情被发现后的追悔莫及。
可那些对此事毫不知情的官员们可就傻眼了!
礼部右侍郎陆明便是其中之一。
当陆明看着情报上对自己那大儿子了如指掌的情报,以及自己那大儿子背着自己干的好事,还是主谋,一桩桩、一件件全都被调查的清清楚楚,证据确凿!
这一刻陆明想死的心都有的!
这个孽子!
坑苦老夫也!
与陆明有着相同境遇的还有礼部左中书郎——张承安。
当张承安看到自己儿子居然背着自己协助他们倒卖救灾粮之后,气的整个人眼睛都红了!
当看到主谋居然是自己上官右侍郎陆明的时候,气极的他也顾不得上下级关系,猛的转头看向了陆明。
而陆明也恰巧在这时转头看到了他。
看着已经红了眼睛的张承安,陆明自然知道对方是因为什么。
这也确实是自己造的孽,心下便心虚几分,下意识后退两步。
然而此时的张承安已经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
就听一声爆喝!
“陆明,瞧瞧你儿子干的好事!居然拖我儿子下水!
老夫跟你拼了!”
话毕,张承安当即冲着陆明就冲了过去!
陆明也不傻,一见他这暴怒的样子就知道不能等着挨打,赶忙也是撒腿就跑。
但被陆远坑的可不止一家,当他们看到主谋居然是陆远的时候,个个的状态跟张承安也差不多,嗷的一声也同样向着陆明冲了过去。
与此同时,其他几股势力里也出现了差不多的情况。
顿时间,整个朝堂上乱做一团,几波人来回追逐,其他无关的朝臣赶忙退到一边生怕引火烧身。
殿内的几个大柱子成了最好的躲避环境,秦王绕柱走屡屡重现!
原本庄重威严的朝堂霎时间仿佛变成了闹市一般,到处都是追逐的人群。
赵俊冷眼看着这场闹剧,一直到耐心耗尽后冷哼一声,当即站立在大典两边的大汉将军们立刻就动了起来。
几十个膀大腰圆的壮汉三两下就把这群四肢不勤的官员们给控制了起来。
一个个被老老实实的压到了朝堂正中跪在地上,赵俊冷声道:“朕记得赈灾前,朕是有敲打过你们的吧?
当初朕初登基,你们以往的事朕都决定不予追究了。
可是如今看来,好像朕的好心都被你们当成了驴肝肺,当成了对你们的软弱,以至于让你们丝毫不将朕放在眼中!
朕三令五申,不许任何人在救灾粮里动手脚,你们却不听。
好!很好!
朕给过你们机会,可既然给脸你们不要脸,那就自己承担后果!
王怀恩!”
赵俊一声大喝,早已等待许久的王怀恩立刻就站了出来。
“宣旨!”
底下一群被大汉将军看押的官员们感觉事情不妙可,当即大声求饶起来。
“陛下!陛下!请再给臣一次机会,臣知错了,臣不敢再犯了!呜呜呜,陛下恕罪啊!”
“陛下!陛下!臣冤枉啊!都是臣那个孽子干的好事啊!臣毫不知情啊!”
“陛下!饶臣这一次吧!陛下!”
……
面对他们的求饶,赵俊的脸上没有丝毫动容,只冷冷的看着他们,随即转头看向王怀恩喝道:“你还要等到什么时候?”
王怀恩打了个哆嗦,赶忙捧着早就写好的圣旨走了出来,将其徐徐展开后放着满堂百官的面念了出来。
奉天承运皇帝,
诏曰:
胡虏入寇,先帝蒙难,朕临危受命,承继鸿业;乃念诸公劳苦功高,特予往事不追也,然总有屡教不改之辈,视国法于无物,贪墨灾粮,以为私利。
置受灾百姓于不顾,置朕之恩德于无视,置为官为民之初心为虚妄。
今日始除去以陆明、张承安,左何、易亦……等一干屡犯国法之辈所有官职,剥夺其功名,家产尽数充公!
一干倒卖灾粮之主犯处以东市斩首之刑,其余一干人等,男子流放三千里,贬为刑徒苦力,大赦不赦!
女眷尽数充入教坊司不得赎买,至死方休!
钦赐
天圣二十八年十月初七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