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五章 曾国藩临机断案(2)
1870年六月初十,曾国藩抵津,立召三口通商大臣崇厚,议商对策。
曾国藩道:仁慈堂教案,洋人拐骗吾大清孩童,以崇大人之见,真否?
崇厚道:启禀曾大人,拐贩武兰珍所为,实系教民王三蛊惑;多方会审之际,民情激忿;法国领事丰大业嚣张跋扈,公然枪击吾大清命官,百姓激于众忿,将该领事及五十余人群殴致死,并焚毁教堂等处房屋。洋人是否参与拐骗,尚在梳理。
曾国藩道:丰大业开枪之际,吾大清官兵,可否反击?
崇厚道:当时,民众于教堂附近喧嚣,其势滔滔;吾惧,急遣人拆毁浮桥,以阻乱民进前;孰料天津提督陈国瑞率兵数百,策马桥头,重搭浮桥,煽风点火。
曾国藩道:陈国瑞、丰大业,皆乃匹夫,两皆死有余辜!洋人挖眼剖心之说是否确有证据,此为案中最要关键,审虚则洋人理直,审实则洋人理曲。
崇厚道:启禀曾大人,道听途说,无有确凿之人证、物证。
曾国藩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自古一理。明日开堂会审,津地贩夫走卒士民学子,法、英、美、俄、普、比、西,七国驻华领事,务必咸召观摩。听闻洋人讲求公理,吾等亦可见识一番。
崇厚道:启禀曾大人,万民聚集,若再生变数,吾等万难交差。
曾国藩道:督府标兵,岂是摆设!吾大清孩童,胸腹皆烂,腑肠外露,曝尸旷野,到底何人妄为?开堂会审,晓谕津民,以正视听。
是夜,原天津知府张光藻密禀:天主教堂之幼孩,其中有供系迷拐而来者。教堂焚毁之日,搜获教民王三送县,提犯指从对质,供明伊以利诱武兰珍迷拐人口,先拐一人,给大洋五元。每早在天主堂外交武兰珍药一包,令其出外拐人。而此之药包,据供系神父谢福音所授。
曾国藩观禀,道:谢神父已亡,死无对证矣!王三、武兰珍之供词,真否?
赵烈文道:大刑之下,抑或言不由衷。烈文奉涤帅令,微服访得,天津民众有重难轻女者,将女婴丢弃于荒野;洋人目睹,遂建育婴堂收留;津人闻悉,皆奉弃婴至堂,而洋人来者不拒不说,竟予以银两奖励;刁民如武兰珍、王三者,瞅睬此机,拐孩敛财也。今春津地瘟疫肆意,育婴堂幼孩,亦有死者;草草掩埋,被犬掘咬,遂曝于旷野。
曾国藩道:刁民误国,不杀不解吾恨。
翌日,国藩升堂问案,再召拐犯与教民,审讯拐卖孩童及挖眼剖心事宜,是否确为洋人指使。
然教民虽身受大刑,却依然言之凿凿,矢口否认;均称习教已久,并无被拐情节。
曾国藩无奈,遂广贴告示,悬赏重金,询之津城内外,以求得力之人证、物证。
然宣示半月,却无一人揭榜指证洋人妄为,亦无一遗失幼孩之家控告有案者。
三口通商大臣崇厚道:启禀曾大人,以此看来,天津孩童骤逝,无关洋人事情,确属瘟疫所致。
曾国藩道:崇大人何意?
崇厚道:洋人枪击在先,津民斗杀于后,两厢似可相抵,然暴民肆意杀戮五十余人,此风万不能长,吾意,擒斩七八暴民以平民愤,裁撤天津道、府、县三官以悦洋人,赔偿银两以安人心。
曾国藩道:目下洋人战船到大沽口者,已有八九号,闻后来尚且不少,洋酋之心,一目了然。吾等非事事图悦洋酋以顾和局,然过错在我,不得不勉从以全大局。
崇厚道:事不宜迟,速将擒斩流放及赔偿事宜上奏朝廷。
曾国藩叹曰:洋人伤毙二十一人,吾即查拿此数,足与相抵。然百民斗杀,时过境迁,孰起杀心,孰下狠手,甚难甄别,惟有大刑伺候,查寻凶犯。
崇厚道:这有何难,私下可称,杀孩坏尸、采生配药,确属洋人所为,洋人罪该万死;先前斩杀洋人者,速来衙门领赏。
曾国藩道:以此行事,出尔反尔,愧对天津士民也!吾等密折奏请,流放之官吏,馈赠银两;处斩之人犯,亦要抚恤。
1870年7月20日,法国公使罗淑亚抵津,谓曾国藩、崇厚道:赔修教堂、厚葬丰大业、查办地方官,惩究凶手之余,务必将天津府县及提督陈国瑞三官员,正法抵命,否则大沽口外我方之军舰,即行便宜行事。
曾国藩道:赔修、厚葬、赔偿事宜,本大臣即行筹办;杀人偿命,吾国、贵国自古有之;本大臣即行擒拿行凶人犯,但等吾皇恩准问斩。至于天津府县官员及提臣抵命一事,本大臣万不能应允;然其等办案,前疏于防范,后又不能迅捕人犯,本大臣即行奏请吾皇,将其等革职,交刑部治罪,烦请贵公使静候确音。
罗淑亚道:曾大人情重刑轻,不和睦之衅,中国自开其端。
曾国藩道:法不责众,肆意妄杀,必生无穷之祸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