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云峰在栏山的时候,一直有师傅教导,虽然说采取的大多数是放养的姿态,但也是会管的,所以他这个人还算是老实。梁军就不一样了,他的主子只有一个,那就是朱常武。
朱常武多数时间又被师傅叫去传授武艺,他多数时候就成为了没娘的孩子,心也就变得野了起来,人也变得有些爱耍小聪明。
前面四支军队一万两千人都已经献过俘了,跟着轮到自己的时候,他所带的兵力只有两千八百人,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可就是因为他所带的人少,所以他提出了一个要求,那就是他要去挑人。
想着梁军已经吃了亏,吉金凯四人便同意了这个请求,在然后,几乎所有这一战立下大功的人,那都是在他的队伍之中。
比如说,这个把耳朵挂满了一身的人,就是梁军队伍中的一员。
“天呀!这个人到底杀了多少闯贼,你看看他身上的耳朵都快挂满了。”
“是呀,看上起来少说有一百多个了,真不知道这些东西挂在身上,到底沉不沉。”
被大家所议论之人,是一个年轻的小伙,此时他正面带平静之色的向前而行,丝毫没有因为大家的议论而有任何的改变,实在是他经历的太多了。
凌霄云,锦州人士,家中本是做生意的,不算什么大商贾,但也算小资家庭。(书友L_尐瑞推荐的人物)
原本一家人的生活也过得去,一家五口其乐融融。可就是因为锦州地区的明军和满清的鞑子发生战争,使得城池有危。无奈之下,只得举家迁往关内。
逃亡之路上,很不幸的又被满清鞑子的巡逻队遇上,父母被杀,两个姐姐被奸污后也给杀了,凌霄云本人也身重数刀重伤跌落到河沟里昏迷,但命不该绝的他被附近村子里的老猎户所救,捡回一条命!
伤愈期间和老猎户苦学箭法,略有所成之后去往关内参军,往后余生都是满脑子杀鞑子报仇!
现今已经是十八岁的他,原本想着先加入京师明军,然后看有没有机会去北面,却想不到,遇到了这场大战。想到父母妹妹之死,也是建奴匪人所为,他无形中将闯贼当成了仇人,战场之上,杀人杀到脱力。
但也因此得了不少的耳朵,这一次仅是他身上所挂的就是一百零八个,这就说明他足足杀了五十四人。无形之中,竟然让他成为了明军中唯一一个杀人数达到千户标准的兵勇。
“凌霄云,杀人五十四,着给千户腰牌一个。”
在看到这个人走过来的时候,张奡是亲自接待,数完了所有的耳朵后,这便高声喊了一句。
“哇!竟然一人就杀了五十多人,得银子就是五十四两,还被直接封了千户之职,这钱也太好赚了,闯贼也不过尔尔嘛。”
人群之中,很快有了这样的说法。而说出这些话的,大多都是一些个年轻人,属于那种很难会服人,不知天高地厚的主。
“是呀,这般看来的话,我也可以去试一试,就算不能杀五十闯贼,能杀二十人那不也成为了百户,那也是光宗耀祖嘛。”
“对,你本身就有力气,平时打架也够狠,你是可以去试一试的。”此人说完,身边马上就有人表示了赞同。而实际是不是因为他被这个人打过,想把他推到军队之中,来一个眼不见为净,那就只有他自己知晓。
贺锦就挤在人群之中,听到了这些议论,怒得是气息都变粗了几分。
他是真的生气呀,看看吧,这一次阅兵之后,大顺军不仅要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还跟着成为了无用的代名词。
似乎闯贼都是一群笨蛋、一群废物,可以任由别人随便的去杀一般。
“行,等着吧,等一会这些士兵退出了广场,等到咱挤到了皇帝的身边,就来个大杀一通,到时候要让你们知晓,我们大顺军的厉害。”献俘过程中,出现了一个凌霄云,的确让朱常武有些惊讶。
要说吉金凯他们拿着191式,可以每人杀敌五十以上,这并不算什么,也不稀奇。相反达不到这个数字才证明是无用呢。可若是说,用冷兵器也能做到这一点,那这个人就不简单了。
毕竟,一个人的体力是有限的,就算是闯贼被吓破了胆,只知道逃亡,但你能追上五十人,一个个将他们杀死,也非是要有着很强的体力和耐力,且还需要手上有真功夫之人才可以做到。
更重要的,这个人下手一定要狠,作战时不能有多余的动作,不然体力就会先跟不上。
而想满足这么多条件于一人身上,的确是不易。想到这里,朱常武也决定抽机会见见这个凌霄云,然后看看能不能好好培养培养。
继凌霄云之后,在队伍之中又出现了九位杀敌二十人以上的,新任百户。
此时的梁军笑得双眼都眯成了一条缝。这些人可都是出自于他的队伍之中,那不知情的还以为自己就是带队的将军,那岂不是说自己会更加的厉害嘛。
梁军笑了起来,吉金凯几人却是怒目而视。
之前还在想着,就属梁军的心眼最多,他怎么可能只要两千八百人,吃这样的亏。原来是在这里等着大家呢。
很好,这小子不地道,这一次出了风头,回头得让他请客才行。
最后一支队伍的出现,将献俘仪式推向了高潮,百姓们也似乎因为杀了这么多的闯贼也变得更加兴奋了。等到一万四千八百人的队伍都站在巨大的广场上之后,朱常武拿着大喇叭又开喊了,“接下来,就是阅兵式的第二项,任命仪式,大家欢迎我们的皇帝陛下亲自写圣旨,对功臣进行分封。”
“好!皇上万岁!”
“有功就要封赏,皇上万岁。”
下面的百姓之中,顿时传出了喊声,在然后其它的百姓听到,也跟着一并喊了起来。
不用说,最先喊的那几人,都是一些个混在人群里的商人,他们所说的话都是张奡从他们那里买粮时特意交代的,现在有了用武之地,这些人就开始卖命地喊着。
崇祯正在观礼台上看着热闹,尤其是看到大明军中还有如此的勇士,可一人杀五十余人的时候,更是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好呀,有如此强军在手,大明应该不会在自己手中亡了吧。
还想当一个看客呢,冷不防听到朱常武这样一喊,先是一愣,但不愧是经常见大场面的,崇祯还是以十分快速的反应过来。“哈哈,好,朕也十分欣赏勇士们的表现,王大伴,取纸笔来。”
陛下当真要现场写下圣旨,所恩赐的还仅仅只是一个千户和九个百户,这不说是在历史中绝无仅有,但也绝对次数不多。
就像是大明,强盛的时期,有兵两百多万,那军中得有多少个千户?
百户就更不要说了,可以说是数不胜数。
这样的人,又岂会放在一国皇帝的眼中?
可是今天,崇祯就当着众人之面写下了封赏千户百户的圣旨,这岂不是更能说明他对这些勇士们的重视吗?
原本还只带着佩服之意看向凌霄云的围观年轻男子们,这一刻已经变得羡慕、甚至是妒忌起来。
如果他们也有这样一天,可以亲得皇帝给他写奖励圣旨的话,那该是多么荣耀的事情,想必有此一事,传是传承数百年,十几几十代,自己的名字还可以被族中后人所铭记吧。
“难道当兵真的就那么好吗?”
这一刻,不知道多少青壮男子的心中生出了这样的疑问和想法。
崇祯字写得不错,关键还很快。从朱常武那里得到了十个人的名字之后,刷刷点点间,很快,十道圣旨这就被写完,随后凌霄云等人亲自来到观礼台上,从崇祯的手中接过了写有自己名字的圣旨。
“皇上万岁万万岁。”接过金黄旨意的那一刻,凌霄云等人这便头磕向地面,撞的是咚咚直响。
“你们很好,你们都是大明的栋梁,期望你们以后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出言勉慰一番之后,十名立功之将这便排队退了下去。
“下面进行阅兵仪式第三项,请陛下给我们大家讲话。”朱常武的声音再度响起。
既然把崇祯给请了过来,当然不能只当一个吉祥物,当成摆设了,那是必须要发言激励一下大家。
在这个封建王朝时期,皇帝的名头,尤其是正统皇帝的名头那还是非常管用地。
之前的时候,朱常武就和崇祯打过招呼,说过要讲话的事情。所以这一会,他也并不意外,而是很自然的接过了那递来的大喇叭,然后就是轻咳了一声。
皇帝要讲话了,这可是平时在朝中那些重臣们才能看到的一幕。现在自己可以亲身感受,一时间很多的百姓都是屏气凝神,似是生怕因此而会错过了什么。
“朕的大明子民们,今天很高兴,可以在这里与你们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