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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八章 财政

    其实,尚未结束的齐英战争并不是英格兰专使斯宾塞·康普顿男爵所臆想中的那样,似乎对整个齐国丝毫没有影响。

    开什么玩笑,跨越两洋,跑到数万公里外的欧洲,前后动员上百艘战舰,陆海军官兵三万余,跟英格兰王国进行一场绵延近三年的战争,怎么会对齐国没有任何影响呢?

    战舰损耗、人员伤亡抚恤、物资补给,以及对相应的盟友和战略合作伙伴予以一定的财政支持,三年来所花费的总金额已超过三千四百多万元,付出的直接战争成本可比本土作战的英格兰王国要多得多!

    若是再加上受战争影响,那些从事阿拉伯、地中海、欧洲等地区贸易的商社和商人遭受的经济损失,金额数字将会更大。

    更不要说,还有波斯复国战争,以及后续的对俄战争,让人烦恼的阿富汗部族治安游击战,间接介入的缅甸内战,都在严峻地考验着齐国财政。

    哦,对了,还有正在进行东北战事,齐国财政又要列支一定额度的预算,以防战事的扩大,最终会将齐国牵扯进去。

    为此,齐国除了从每年的预算收入中挪用其他开支项目大笔资金用于支撑上述几场战争外,在三年时间里还累计发行了三千二百多万的特别国债。如此,才勉强维持财政不至于被这些战争所拖垮,从而影响国内民生。

    被财政愁白了头的户部大佬们曾几度生出要增加印钞规模的心思,并进而推高国内通胀水平的方式,来弥补财政亏空,但都被皇帝陛下和帝国中央银行所劝阻。

    要知道,齐国以金本位为基础,发行法定代偿性质的金圆卷尚不到五十年,好不容易积累起足够的信用,并将之推广至整个海外殖民领地和南洋诸藩,甚至就连秦国、日本、朝鲜、北明、印度等国家地区也有大量的使用者。

    你若是像前宋时期的交子、前明时期的宝钞那般肆意滥发,而根本不考虑准备金和代偿能力,迟早也会像上面两种纸币一样,最终丧失信用力,沦为废纸一般,自己把自己给玩崩了。

    需知,纸币的发行和稳定,能够极大地推动整个国内乃至周边地区的商品经济发展,还能为国家创造了巨量的财富,对解决国家的长久之需有重大作用。

    可若是政府毁坏了原有的金融法制,滥用了信用,其结局必然导致通货膨胀,货币体系的崩溃。

    既然不能滥发金圆卷,那么只能内部挖潜,并积极开源节流,稳定财政收支。

    节流嘛,无非就是将那些无意义的战争早点结束了,以免徒耗国帑。

    你说说,阿富汗那个穷乡僻壤的地方有啥值得动刀兵的意义?

    以前人家莫卧儿帝国打了几次,都认为极不划算,根本捞不回来战争成本。

    虽然那個吉尔扎伊人继任首领阿什拉夫依靠当地众多部族的支持,连续数年逃过齐印军的追杀,不晓得躲在阿富汗山区哪个犄角卡拉,并且还继续带领部族武装与我齐国军队周旋。

    但他经过齐印军和喀拉特汗国军队的连番打击,实力已被削弱到极致,兵力最多不超过三千人,总不至于凭此翻腾出巨浪滔天再度威胁波斯和印度吧。

    差不多得了,不要为了陆军的面子,在阿富汗再增加额外的消耗了。

    即使那些印度仆从兵的军饷极低,装备也没齐国正式陆军那般豪华,但维持一支数万人的战斗部队,那不得每月要花费几十万元,一年下来就好几百万了。

    还有高加索战事,把俄国人击退后,也见好就收吧。万一俄国人凭借广大纵深的国土,将瑞典王国给击败了,那还不得转头继续跟我们齐国撕逼。

    就算将整个高加索地区都占据了,又能如何,总不至于在那里建一块殖民飞地吧!

    最后,还不是便宜了波斯人。

    扭转财政问题,除了节流,那么更为重要的则是开源。

    嗯,那就是多收点税,多卖点地,多开些矿,让政府控股和参股的商社和工矿企业多上缴一些利润和分红。

    经过九十余年的发展,齐国目前的财政收入模式已基本固定,大致分为一般性财政收入和特殊财政收入。

    其中一般财政收入又分为五类:税收、政府收费、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其他收入。

    政府收费主要是政府通过特许使用权或者提供直接服务为基础而取得收入的形式。包括各种规费和使用费两种。

    但齐国政府秉承自由贸易政策,鼓励工商,陆续取消了若干特许权,同时对企业、民间事务干涉也较少,此类收费并不多,一年不过十数万元(主要是公司登记许可费),聊胜于无。

    专项收入则包括大量的土地、矿山、草原、林地、渔业等买卖收入。

    嗯,也就是后世所谓的“土地财政”。

    依靠发卖城市建设用地和农村耕地,收取相应的土地对价费用。

    自五十多年前,齐国开始大肆侵吞南洋领地后,掌握了海量的土地资源,靠着土地交易,每年收入高达数百万至上千万元。

    更不要说,南洋诸岛的矿山、林地,以及沿海渔业,也为政府获取收入近千万元,成为政府收入当中不可忽视的贡献力量。

    不过,这一块收入却不太稳定,盖因,并不是每年都会有大量的种植园主和矿山投资者涌入到上述领域。

    况且,要想卖地,那最起码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得投入一笔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进行先期开发,否则,山高林密、遍布毒虫猛兽,又无道路和港口,鬼才跑来买地。

    所以,往往卖地的费用在国库的账上转了一圈后,转头又投入到新的一轮地方建设上来,年度结余的有限。

    嗯,除非来一波后世那种波澜壮阔的房地产,说不定能给政府带来大量的财政资金。

    说到国有资产收益,那自然是政府控股和参股的大型贸易商社和工矿企业,诸如印度商社、孟加拉商社、南洋商社、大齐重工、建业造船厂、大兴造船厂、大齐帝国银行、汉洲工商联合银行、汉洲联合保险公司、帝国储备粮油总商社等数十家巨无霸企业,它们每年上缴的利润及分红高达数千万元,贡献了政府财政收入的近四成。

    当然,政府控股和参股的大型工矿企业也不都是能盈利的,如中央铁路、西部铁路、南方铁路、香江煤矿、郢州煤焦化厂、建业钢铁厂、临海钢铁厂等重型工业企业,因为经营性和政策性原因,利润就非常单薄,甚至承担了大量亏损,需要财政额外拨款加以维持。

    总的来说,这些政府控股和参股的大型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支柱作用。

    至于其他收入,则包括战争期间的海军私掠收入、敌国财产征收、战争赔款、以及政府罚没收入。

    例如,此次齐英战争期间,齐国海军捕获了大量的英格兰商船和渔船,除了部分被海军直接折价发卖给齐国商人,以补充日常物资需求外,大部分则通过第三国商人,简单地改头换面,以拍卖的形式获取相应的金银和物资。

    齐国海军在相继攻入佛得角群岛、马德拉斯群岛以及威尼斯、马耳他时,以敌对国的名义,大肆征缴当地政府和民间财富。

    另外,齐国还占领了葡属第乌、达曼,葡属莫桑比克、葡属安哥拉,以及葡属几内亚等诸多葡萄牙殖民领地,按照战时原则,当地葡萄牙殖民政府和商人的财产也都以战利品的形式,被齐国所征收。

    粗略估算,齐国在近三年的战争过程中,拢共缴获了“战利品”价值高达两三百多万元,虽然不能覆盖整个战争成本,但对于政府财政收入却是一个不小的补充。

    其他收入中还有一种类型,即政府罚没收入。

    主要包括对被各级大理寺或军事法庭宣判有罪的国民和军人的罚款、财产没收;违法或违规商社和工矿企业的行政罚款收入;其他形式的罚款收入。

    最后一个,就是日益增长的各类税收,差不多占了整体财政收入的四成多,而且潜力巨大。

    齐国发展了这么多年,很多以前没有征收的税、很多以前没有明文法规应缴纳的税,基本上都已经一一厘清,并被列为征收项,在国内各个城镇派员进行收缴,以支撑整个中央财政。

    在诸多税种中,最重要的当属所得税、营业税和消费税。

    所得税征收对象是国内各大国有、私营企业以及个体户,每年征收一次,实行的是固定比例的税收制度,即所得总额乘以一个确定的税率。

    目前齐国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5%。每年三月由税务稽查人员对商社或工矿企业进行经营核定,确定税款后,解送税务总司于各地银行账户。

    不过,这一制度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那就是无论商社或工矿企业处于何种经营状况,都要按一定比例缴纳税款,对在某些年份亏损的企业来说,无法减轻其的负担。

    但对于没有实现电子化和税务系统化的18世纪,你让纯手工核查的齐国税务人员如何能区分那些商社是盈利的,哪些商社是出现巨额亏损的。

    你这个商社既然处于经营之中,并且还有各项流水出入,那大抵是盈利的。

    嗯,有点简单粗暴。

    不过,正因为此,商社所得税征收过程极为困难,也是逃税和避税的重灾区,让齐国税务稽核人员疲于应对。

    在所得税中,还有针对个人收入征收的所得税,以差别税率对不同国民收入所得征收税款。这个税种早在汉兴四年(1674年)便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征收,成为世界上最早征收个税的国家(英国征收个税开始于1799年)。

    其实如果较真的话,汉武帝其实才是推行个人所得税的鼻祖。公元前119年,为增加财政收入,武帝开始推行“算缗”政策。“算缗”政策算是华夏历史上税收政策的最早模式,也是中国实行财产公开的最早源头。

    而营业税,在世界财政发展过程中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物。

    早在宋明时期,门摊、课铁,以及铺间房税等税,皆属于营业税性质。

    而在欧洲中世纪时期,政府对营业商户每年征收一定金额始准营业,称为许可金,亦为营业税。

    齐国的营业税征收对象也是国内各大国有、私营企业以及个体户,每半年征收一次,税率为10%,以税其营业额大小征收。

    消费税,目前是特定税收,即面向酒类、烟草、高级皮毛、高档家具、珠宝、丝绸、茶叶、瓷器、象牙制品、钟表等奢侈品征收,税率统一定为15%。由销售商人主动向征税机关申报并缴纳税金,征税机关可以随时派员核查。

    财政收入中除了上述三种比较重要的税收外,还有就是财产税、关税。

    周朝行“廛布”,“廛”为市内邸舍,“布”为对公舍的收税,是早期的房屋税。唐德宗建中四年(783)设“税间架”,即以房屋为课税对象,亦为一种财产税,因过于苛重扰民,不久即被迫废除。后世我大清末年开征房捐,直到中华民国时期国民党政府都在继续征收。

    随着田宅、马牛等财产转移而课征的契税,起源于东晋的估税。前宋开宝二年(969),规定人民典、买田宅,应在两个月内向官府输钱,请求验印,名曰契钱。元、明时期也都征收契税。

    在齐国,随着国民日渐“财丰”,早于汉兴二年(1672年),便开始征收财产税,即对每个国民的财产进行清查,包括土地、房屋、工场、矿山等不动产,以及牲畜、粮食、生产资料等动产。然后给每户民众的财产数量进行登记造册,并按照1%的比例(早期税率为0.5%)进行征税。

    其中,财产估值在150元以下的免于征税。这些税收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征收,但实物的比例不得超过一半。当国内发生天灾、战争破坏等不可抗拒的事情后,政府可以酌情减免一定的税收。

    其中,不动产的清查统计每五年进行厘定一次;动产则由纳税人每年自己估算申报,征税机关则有权进行核查,并对偷税漏税的行为予以罚款。

    而关税,则是对从国外输入国内的商品进行征收的税种。依据某种商品对齐国的重要性,其税率也有所不同。比如,齐国所需的硝石、猪鬃、桐油、靛蓝、铜、茶叶、沥青、石墨、棉花等物资就完全是零关税;而对于蔗糖、可可、索具、皮毛、干果等一般消费品则是征收3%-10%不等的低税收;对于纺织品、皮革制品、五金等与齐国存在竞争关系的外国商品,以及一些奢侈品,高档瓷器、玉石、珍珠等,则征收50%-200%的惩罚性关税。

    契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动产税、不动产税、个人所得税、田税、印花税、烟酒税、奢侈品税,以上林林总总,加起来差不多十一大税种,构成了齐国财政收入的泰半,每年征收超过六千多万元,看起来金额不少,再加上政府收费、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的话,岁入一亿六千之巨,傲视全球。

    但不要忘了,齐国政府自诩为大政府,统治基础直接延伸至乡镇,那么管理幅度也是远超历朝历代。

    从移民安置,到田地开垦,从水利建设,到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和维护,从全国乃至海外领地的道路交通覆盖,到港口码头车站的修建,以及庞大的国土安全保卫和重要航线、据点的维持,各种开销花费自然也是甚为巨大。

    若是遇到特殊情况,比如说战争的爆发和扩大,重大的自然灾害发生,以及不期而至的贸易纷争,都会严重影响政府财政收支的平衡,使得政府不得不额外发行国债,靠着借钱渡过暂时的财政危机。

    这不,齐国在近几年时间里,自大狂妄地同时进行了三场战争,虽然凭借着自己身强力壮的优势,都占据了绝对的上风,但也极大地拖累了国家财政。

    太子监国后,闻知政府的财政赤字又将创新高,随即,在准备结束几场战争的同时,也着令内阁展开一场全国范围内的税务稽查。

    话说,我齐国经济连年增长,国内也是一片繁荣景象,没道理财政收入增长却这般乏力,弄得政府还需要借钱过日子!

    那么,问题出在哪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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