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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我真不是汉奸啊!

    “英子,我这样做可以吗?人家醒过来不会要我以身相许吧?”

    他看向英子道。

    “二狗哥,别想那么多,看看人家那张脸,多白啊,一看就是城里人,她能会嫁给你?”

    英子瞥了眼女人,略微鄙夷道。

    “哦,不会嫁那就好。”黑皮青年顿时放下了心,然后就按压住女人胸口,开始挤压。

    不一会,张玉卿的嘴里就连连吐水,眼睛也隐隐约约睁开。

    可还没全部睁开,却又重新闭上了。

    黑皮青年碰了碰她人中,“嗯,有呼吸,还活着。”

    接着,起身,来到高凌宇这边,把他摆放好,却没蹲下,直接按压他胸部,直接一脚踩在他胸膛上,“铁定是狗汉奸!”

    二狗踩一脚,骂一句,踩一脚,又骂一句。

    直到高凌宇嘴里也吐出水,这才收回脚,嘴也停了。

    然后摸了摸他鼻子,“嗯,也有呼吸。不过他脸怎么这么白?跟个死人一样?”

    “我滴个亲娘!”

    二狗尖叫起来,“你快看,英子,这个男人他肩膀受伤了,流了好多血!”

    “我早就看到了。”穿花棉袄的英子头也不回,淡淡道,“所以咱们才要赶紧回去,不然他可就真的要死了。”

    “英子,救这种人,咱们可是会有麻烦的!”二狗眼睛突然变得犀利,“带回家的话,不太好吧。”

    “你不说他是狗汉奸吗。”英子回头笑了笑,“如果他真的是,日本人找上来,咱们说不定还能获得一笔奖金呢。”

    “可他要不是呢?”二狗沉声。

    “那就更得救了。”英子道,“别忘了咱们的命是谁救的,咱爸妈又是被谁害死的。”

    二狗不说话了。

    ……

    高凌宇只觉自己的嘴仿佛正在被人撬开,可这股撬开的力量,又不是很大,仿佛是根管子,不断在他门牙上戳了又戳。

    可始终却戳不开,于是他有感觉自己下巴,好像被什么东西给抓住了,并且还用力一捏。

    然后他的嘴巴就不受控制的张开了。

    不对,这他娘的不是在做梦!

    这分明是一只人手,强行把他的嘴巴给捏开了,并且还试图往他嘴里灌输什么东西。

    高凌宇猛的睁眼醒来,脚一抬就要把眼前这名皮肤黝黑的男子给踹翻在地。

    不过这皮肤黝黑的青年,却眼疾手快,一把就将自己扑倒在他的双腿之上,高凌宇顿时就动弹不得了。

    “神经病吗你!老子他娘的在给你喂药呢。”黑皮青年面目狰狞呵斥,“丫的眼睛一睁就要踹我陈二狗,对你的救命恩人,如此不懂知恩图报,早知道我陈二狗就应该把你给淹死在河流里!”

    救命之恩?

    陈二狗?

    河流?淹死?

    高凌宇眸子顿时一凝,昏死之前的一切记忆,顿时在他脑海之中全部回忆起来。

    他记得他本来是在列车上。

    跟葛飞扬和刘乐婕,还有青帮的张玉卿和她那两个西装爆表。

    然后就遭遇到了土匪抢劫。

    接着开枪打起来了。

    结果却没想到,那节车厢内,竟然源源不断,一直有乘客,不断站起来朝着他们开枪。

    而刘乐婕和葛飞扬,也都被这些身份不明的乘客给打死了。

    而他为了自保,便开枪打破了车窗玻璃,然后抱上张玉卿做挡箭牌,从一座石拱桥上跳了下来。

    然后因为张玉卿死死的将他缠绕,导致他差点就被淹死了。

    好在这是摸到了一根竹竿,然后就被,给拉拽到了一艘竹筏上。

    所以当时把自己从河流里救上来的就是眼前这位黑皮青年?

    张玉卿呢?那个女人死了没有?

    这女人应该死的,如果不是她,跳进河流里,他根本就不会导致被差点淹死。

    肯定早就上岸开启了逃亡之路。

    “想起来了吗?狗汉奸?”黑皮青年居高临下盯着他。

    “我是来自沪城的一个商人,并不是什么狗汉奸。”高凌宇平静道。

    “呵,沪城啊,那铁定就是狗汉奸了。咱全国,现在可就属沪城那地方汉奸最多呢。”陈二狗冷笑。

    高凌宇都不想回应他。

    不过自己这身穿着,确实有点过于显得富贵了,在加上身上的勃朗宁也不见了,那他是汉奸的身份,只要不是傻子,基本上都能猜到。

    “先把药喝了吧。”门外突然传来个女声。

    高凌宇往门口瞥了瞥,看到了一个穿着花棉袄,体型臃肿的女人。

    当然,臃肿指的是她身上的衣物。

    头发也朴素,扎着两个麻花辫,一边一个。

    “能不能告诉我这里是什么地方?”高凌宇问,他觉得这个女孩比较好说话。

    “佳兴市善县。”花棉袄女孩道。

    “善县…”高凌宇嘀咕,佳兴市善县,这县城不就是正好是沪城隔壁的那座县城吗。

    “喂,你到底要不要吃药!”陈二狗又说话了,很不客气。

    “我自己来吧。”高凌宇抬了抬还能动弹的左手。

    陈二狗直接把汤药往床边一放,转身就走了。

    “谢谢啊,老弟。”

    “我今年二十一。”陈二狗回头,“你呢?”

    “我二十三了。”

    “却,长得细皮嫩肉的,有二十三?”陈二狗鄙夷,“我信你个鬼,顶多你就是个大学生!”

    “现如今大学生也有二十三的啊,老弟。”高凌宇微笑。

    不过陈二狗却没再理会他了,大步走了屋子。

    高凌宇看了看外面,天已经黑了。

    拿起碗喝了口碗,立马成了一张苦瓜脸,“我的娘啊,这是什么药啊,怎么这么苦。”

    “一些补身子的药。”那个花棉袄女生转过身子来,她长了张很善良的脸,很淳朴,皮肤有些黑,“你要是不喝,我给我家的大黄喝。”

    “别别别,我喝,我喝。”良药苦口这个道理,高凌宇还是懂的。

    他憋住一个气,头一仰,咕隆咕隆几下,就这这一大碗全给干了。

    “你不是汉奸吧?”花棉袄女生突然问,并且从身上掏出把枪,高凌宇一眼就认出,这是他的枪。

    “我肯定不是!绝对不是!”高凌宇语气笃定。

    他也确实不是,只是迫于某种身不由己的原因,不得不搞这么一层身份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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