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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林父欣慰,虎父无犬子

    傍晚。

    602师部办公室。

    师长吕青松正在打电话:“老首长啊,我也是刚刚才知道,您儿子竟然来了602,而且还在新兵连里表现这么突出。”

    “当真是虎父无犬子啊!”

    林光耀脸上露出笑容,这小子,可算是有点进步了。

    他语气冷冷的说:“进了部队有改变是必然的,没什么好夸的,等新兵连结束,给我找个苦点的地方,好好磨炼他。”

    吕青松点头:“老虎团尖刀六连,是我们师训练最狠,最苦的地方。六连的连长,正好就是他们现在的新兵连长。”

    “他的成绩,分到六连绝对没问题,到时候直接调过去就行。”

    林光耀微微点头。

    老虎团尖刀六连,他好像听说过。

    当初在战争年代,歼敌无数,但也同样也损失惨重。

    打到最后,差点整个建制都打没了,是一支真正具有光荣历史的老部队!

    “就让他去这多磨炼磨炼,新兵连只是开始,只有下连队以后,才能真正发光发热,展现一个兵的价值!”

    吕青松笑眯眯的说:“老领导放心,如果林辉能保持现在的水平,进了六连以后,一定会被重点关照。”

    “只要他干出成绩,我就能争取在一年之内,给他提干。”

    林光耀冷哼一声:“千万不要因为看在我的面子上,就放松对他的管理,一切从严要求。”

    “部队是需要战斗力的地方,不是走人情关系的地方,听到了吗?”

    “是,领导!”吕青松立即点头回应。

    电话挂断,林光耀脸上难得露出一丝笑容。

    儿子才进部队两个月,就有这么大改变。

    说不欣慰,那是假的。

    林锐坐在对面沙发上,微笑问:“爸,好久没看到你这么开心的笑了,是老三的事情吧?”

    林光耀笑呵呵的转过头:“这小子果然没让我失望,刚进部队就表现优异,各项成绩全部拔尖!”

    林锐哈哈一笑:“小辉天赋其实一直都不错,还很聪明,说实话,有时候我觉得我都比不上他。”

    “虽然他之前到处玩,但等找到活下去的动力,他会慢慢改变的。”

    林光耀语气严肃:“人活下去,还要找什么理由?战争年代,那么多先辈舍生忘死的战斗,他们需要什么理由?”

    “不就是为了保家卫国,不受欺负?”

    “很多人都是给惯的,从小生活在蜜罐里,没吃过苦。这辈人都忘记现在的美好生活是怎么来的,整天只想着吃喝玩乐。”

    林锐哈哈一笑:“爸,话也不能这么说,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思想。年轻人毕竟没经历过那个年代的残酷。”

    “他们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一生出来就是美好环境。”

    “但这不就是先辈们想看到的吗?”

    林光耀微微颌首:“说的不错,先辈们抛头颅洒热血,就是为了能让后代们再也不用经历战争的痛苦,可以好好地过日子。”

    “如果他们能够看到现代人,吃饱穿暖,不用再受欺负,应该也会开心。”

    他严肃的说:“小辉和别人不同,他是林家儿郎。别人可以贪图享乐,逍遥自在,但你们不行!”

    “你们天生就流淌着军人的血液,所以打生下来,就得接过父辈的钢枪,扛起父辈的旗帜,继续守护人民。”

    “他从小到大的好生活,都是先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所以我必须要让他知道,现在好生活来的有多不容易!”

    “不过,这臭小子还算听话,进到部队以后表现也不错,算是没让老子失望。”

    林锐笑着说:“年青一代人有自己的想法,小辉去了部队以后,肯定是感受到部队的氛围,唤醒了咱们林家军人的血脉基因。”

    “接下来,他一定会变得更好。”

    林光耀点点头,无声笑起来。

    自己从小参军,一生为国为民。

    有时候忙起来,大半年都不着家,就像是扎根在了部队里一样。

    虽然有愧于妻儿,但看着祖国繁荣富强,他依旧无怨无悔。

    林光耀深吸一口气:“只要小辉能在部队里好好干,干出名堂出来,我就是豁出去这张老脸求人,也要帮他把路铺好,让他有更好的发展!”

    砰的一声,厨房门突然打开。

    江兰英冷着脸进客厅,随手就把果盘往茶几一放:“老东西,成天就知道给孩子按照你的意思规划未来,老大当兵,老二也当兵,老三想有个自己的生活都不行吗?”

    林光耀满脸尴尬:“老婆你听我解释,我这也是为他好……”

    江兰英瞪着他:“放屁,你把他丢到部队里吃苦受罪,说是为他好?你要真为他好,就该让他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就你这个老军阀事儿多!”

    林锐满脸尴尬,找个借口赶紧开溜:“那什么,爸妈,部队里还有点事,我就先走了。”

    瞧这架势风雨欲来,他可不想被殃及池鱼。

    等林锐走后,林光耀老脸一红:“我让小辉子承父业,没毛病啊,再说进部队有什么不好的?”

    “多历练历练,对他将来也有好处。”

    “再说,咱林家的人,骨子里就流淌着军人的血脉,他去了部队,能更好发挥才能,肯定有比在外面有更好发展!”

    “扯淡!”江兰英两手环抱,往沙发上一坐,气呼呼的说:“就不能让他来继承我的产业,好好学学怎么做生意吗?”

    “小辉虽然爱玩,但一直很懂事,我私底下交给他两个生意,他办的相当出色。”

    “好好培养一下,将来绝对是商业精英。”

    她气不打一处来说:“怎么着,他就非得在部队才算有出息,在社会上就不能有出息,就能对国家社会有贡献了?”

    “你看集团这些年纳税,慈善,扶贫,捐赠一样没少,同样也是在尽全力回馈社会!”

    “哪一次国家需要出钱出力的时候,我不是冲在最前头,你让小辉跟着我,不一样有出息吗?”

    林光耀被堵的一句话都说不出。

    打仗他在行,和老婆吵架,差远了。

    他苦笑说:“行了行了,我说不过你,你说的都对,行了吧?”

    江兰英翻个白眼:“少在那敷衍我,这次逼着小辉当兵,我顺从你意思了,但两年后他要退伍,你敢拦着,老娘就跟你离婚不过了!”

    林光耀满脸苦笑。

    一把年纪了,还离什么婚。

    他敷衍着答应,好说歹说才把人劝回卧室。

    林光耀看着窗外,一排排如钢枪般笔直的白杨树,脸上满是期待:“臭小子,让我看看你到底有多大潜力,究竟能在部队里混出什么名堂来!”

    他转身走进书房,关上房门。

    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张泛黄的老照片。

    看着照片,他的眼中满是怀念。

    这是一张大合照,十个人分成两排站着。

    前面五个半弯着腰,后面五个站直身子,每个人都穿着老式军服。

    林光耀轻轻抚摸老照片,脸上的笑容满是自豪和骄傲:“老伙计们,我们家三儿终于出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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