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冲白皙的面庞上,闪过一丝好奇之色:“潘公子你是怎么知道这法子的?”
“这么嘛,自然是恩师教的。”潘金莲笑着说道。
“也不知道潘公子的恩施,到底是何方神圣,这种能够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还能精通奇技淫巧的奇人,若是有机会的话,真想前去拜访一番啊。”林冲脸上满是钦佩之色。
她在东京城里也见过不少学富五车的能人异士,但如潘公子这般奇才,却是闻所未闻。
潘金莲忍不住笑了笑,自己毕竟是接受过系统性的教育,平日里匆匆一瞥的一段文字记载,往往是这千百来无数大能,穷尽一生的时间,才慢慢慢探索出来的结果与教训。
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看到更高的风景,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他轻咳了两声道:“以前小时候在山里碰到一个仙姑,跟在她的身边学过一些皮毛,如今恩师她早早就离去了,我也不知道她去哪里了。”
“哎呀,没有机会见这样的大才一面,真是人间一大憾事啊。”林冲有些遗憾道。
潘金莲笑了笑,并没有做过多的解释,而是开始检查起了面前的白糖。
锅里的白糖差不多还剩下两三斤左右,十几斤红糖出三斤白糖,效率虽然差一点,但以如今的条件已经很不错了。
毕竟收集废铜屑提炼硝酸铜,用于制作白糖的办法,尽管效率更高,但是工艺也更为复杂,远不是一个土作坊的条件就能做到的。
只能等以后有机会了,再慢慢改进工艺了。
林冲将白糖装入布袋里,俏脸上的笑容都掩盖不住:“这么一进一出,身价瞬间就飙升了十几倍,我都怀疑潘公子是不是财神爷转世了,这挥手招财的本事,简直让人佩服啊。”
潘金莲面带微笑道:“若是林教头感兴趣的话,以后闲暇无事的时候,我可以教教你一些化学之道。”
“化学之道那是什么?”林冲纤细的柳眉微微一挑,脸上也露出了一抹困惑之色。
她看过春秋,也曾读过中庸,礼记,唯独没听说过有什么化学之道。
潘金莲嘿嘿一笑:“因为这是一个很神奇的学科,掌握此道不但能满足你的好奇心,让你也能轻松做到江湖术士那种,油锅取钱,剑劈厉鬼的把戏。”
“甚至还能化腐朽为神奇,把一文不值的废料,变成价值千金的宝贝。”
林冲面露惊讶之色:“这…这跟仙人的法术有何区别,只是这等珍贵的本事,公子真的愿意教给我吗?”
潘金莲轻笑道:“我身边正好缺少一个帮忙打下手的人,林教头又文武双全,又是自家人信得过,有什么可担心的。”
“公子如此厚爱,林冲无以回报,愿余生追随公子左右,报答公子赏识之恩。”
林冲美眸里满满都是感动,连忙白皙的玉手抱拳行了一礼。
......
......
山东。
江州城。
天空下起了蒙蒙细雨,街道上的行人纷纷用手遮挡着脑袋,脚步匆匆的在街道上跑过。
在众人纷纷躲在避雨之处,拍打着身上雨水的时候,远处一个身着青色长裙的高挑女子,忽然引起了众人的注意。
乌黑的秀发高高盘起发鬓,用一支簪子别着,手中的油纸伞随风晃动,露出一张成熟端庄的面庞。
女子的肌肤呈现出健康的小麦色,仿佛经常风吹日晒一样,显得很是性感,凹凸有致的身材,在青色长裙的包裹下依旧夺人眼球,整个人都给人一种身份高贵,带有些许大姐威严的感觉。
这位女子不是别人,正是被称做山东及时雨,黑三娘的,宋江,宋公明。
此时她忍不住长叹了口气,面庞上都满是愁苦之色。
为什么…自己这么倒霉啊。
宋江回想着她这段时间的遭遇,顿时有种想要哭出来的冲动。
好不容易等到官家大赦天下,回到家乡四处打点一下,好谋个一官半职,这样也好给家中老母一个交代。
可是出乎她意料的是,当初跟矮脚虎王英妹妹一起喝酒,被她们一同护送下山的事情,刚好被当地的一个差役给撞见了。
于是私下悄悄举报她私通梁山贼寇,当地知府直接命人把她抓进了地牢,要不是家中老母变卖家产,帮忙四处打点,估计直接就是一个秋后问斩。
最后虽然保全了小命,但依旧判了一个刺字流放江州的下场。
可以说,自从雪白的后背上被刺下囚犯的烙印,她的仕途算是彻底完了。
一想到自己从小出生在山东,长大在珲城,学吏出身,结识了无数江湖豪杰,曾是当地人人敬仰,仕途光明的及时雨,满脑子想着报效朝廷,建功立业,将来有机会衣锦还乡。
可如今已经二十六七,却落得一个名不成,功不就,被刺字流放的下场,连回去见家中老母,以及妹妹们一面都没脸。
宋江贝齿紧紧的咬着嘴唇,心里仿佛打翻了五味瓶一样,酸甜苦辣纷纷涌上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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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知如此还不如跟着王英妹妹她们一同上梁山呢,起码还能跟着晁盖姐姐她们逍遥快活,不受这些窝囊气。
“客官,要进来喝点酒吗,我们这都是上好的美酒。”这时旁边酒楼的一个小厮,主动热情的招揽道。
宋江美眸愣了一下,抬头看去只见酒楼上挂着一个硕大的牌匾,上书“浔阳楼”三字。
这不是当年大文豪苏轼,曾经亲笔所书的牌匾吗,曾经在山东老家的时候就听闻过此楼,没想到今日居然碰巧到此。
她沉吟片刻道:“去给我上些好酒好菜过来,我心中甚至忧愁,想要痛饮一场。”
“好嘞,客官您里面请……”
小厮热情的把宋江迎到二楼的一个包间里,很快便把酒菜端上来了。
宋江端起酒盏一杯接着一杯,仿佛只有这酒水才能让她忘记心中的忧愁。
小厮摩擦着双手,笑着问道:“客官要不要在这里留下一副墨迹。”
“墨迹?”宋江美眸一愣。
小厮笑着说道:“凡是来我们店里吃饭的客人,都有资格可以在我们的墙上留下一段墨迹,将来也好让她人瞻仰,也可以成就一番美名,你瞧,最中间的那篇就是苏大人的作品……”
宋江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去,只见挂满一幅幅纸张的墙壁上,写着一幅幅风格迥异的作品,有的飘逸洒脱,有的风流酣畅,看的人一阵心潮澎湃。
宋江此时已经隐隐有了六七分醉意,也没有多想,直接唤小厮去拿笔墨过来,开始挥毫泼墨,在墙壁上题诗一首。
小厮有些好奇道:“客官,你这写的是什么啊,小人不识字。”
宋江精致的面庞带着几分红晕,檀口微张道:“我念给你听,心在山东身在吴,飘蓬江海谩嗟吁,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
小厮惊讶道:“真是一首好诗啊,不知先生乃何方神圣?”
“我乃山东珲城宋江是也。”
宋江美眸带着几分迷离,沉声道:“总有一天,天下人人都会宋江这个名字……”
她在最后潇洒的写下了一句宋江所作后,顿时感觉胸口积攒多日的郁闷之气一扫而空,随手取出些许银两丢在桌上,拂袖下楼而去。
而小厮却目光死死的盯着诗词上的黄巢二字,嘴里忍不住喃喃自语:“黄巢,这个名字似乎在哪里听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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