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初升,永安坊。
孙大有小心翼翼端着陶罐将药汤滤出来,又将汤药吹凉了才端到屋内。
这是个极破旧的小院,一共只有两间屋,只有正屋上头铺的还是瓦,偏房上铺的则是茅草,院子只有一丈宽,墙角摆放着一个水缸,水缸边上放着一根扁担和两个水桶,另一边的墙根边上则摆着几颗绿油油的荠菜,盛下这些东西后,院子便只剩下一条落脚的小路了。
不过能有这么一个小院,孙大有已经极为满意了,长安的房价高昂,虽说永安坊不算什么好位置,可毕竟也在长安里头,长安一百万人里只有不到一半的人有长安户籍,剩下的通通都只能算是流民,他有个房子就是有自己的资产就是编民。
近来孙大有也在想将这小院卖出去,换些钱来给他阿娘治病。
只是这院子太小了,一般愿意在长安城内置办房子的人也看不上这小院,一时间也脱不了手换不到钱。
孙大有推开屋门,屋内一下子就亮堂了许多,屋子也不大,里面只有靠右墙的地方摆了张床,床边上立了张小桌,墙角放着一个小缸他端着药碗快步走到床边,将缺了个口的药碗放在桌上,左手扶起自己的老娘,右手拿着稻草枕头塞到老娘身后。
“阿娘,喝药了。”孙大有声音略大了些。
床上睡着的老妪睁开了半边眼睛,猛烈咳嗽了一阵。
“你哪来的钱去抓的药?”老妪声音中气不足。
孙大有勉强笑了笑:“我遇到了一个好心友人,他给了我二百文钱。”
“咱家虽然穷,可世世代代都是清白人家,你可不能为了我这个老不死的去干亏心事啊。”老妪忧心忡忡。
“阿娘,我真没干亏心事。”孙大有解释。
孙老妪却不信,她掐了一把孙大有:“你这孬货还想糊弄老娘谁会无凭无据就给你钱呢。”
她活了大半辈子,只听说过有谋财害命的人,还没听说过给人散钱的人呢。
孙大有正欲解释,忽然传来了院门被敲响的声音。
孙老妪连忙捅捅自己儿子,让他去给来客开门。
孙大有手忙脚乱开了门,门外站着的却是他的恩人老陈头和另外两个年轻人。
一个是位漂亮的小娘子,看上去年纪不大,脸上还带着稚气。另一位则是一位身穿白色圆领袍,头戴高冠的俊朗读书人。
一看就非富即贵,当然更大的可能是既富又贵。
孙大有顿时局促了起来,他求助地看向自己唯一一个认识的陈国生。
作为升斗小民,孙大有面对权贵自然而然产生了自卑感。
陈国生朗声笑着,指了指李长安和沈初:“这便是老夫的后辈了,这个小女郎姓李,这个郎君姓沈。”
孙大有连忙行了个叉手礼:“某名孙大有,旁人都唤我孙独眼,见过李小娘子,沈郎君。”
又想起自己堵住了门,连忙不好意思笑笑,侧身让出了院门,眼角的余光看到自己破破烂烂的院子,黝黑的脸更红了三分。
“我家中破旧,让娘子和郎君见笑了。"
李长安宽慰笑笑:“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此院虽不大,却有孙郎君这样的英杰住在此处,又何来见笑之说。”
听到李长安直白地夸赞,孙大有直接结巴罢了:“我丁点儿大的本事没有,哪里算得上什么英杰。”
李长安笑了笑,没有再在这个话题上接着聊下去,只是带着沈初和陈国生二人迈进了小院。
“这位沈郎君略通医术,听说了你的事情后便主动请缨来为孙郎君之母看病,正好我也有一桩事情想要托付给孙郎君,是故今日才特地登门拜访。”
沈初的确粗通医术,大多数读书人涉猎甚广,其中就包含医书,多多少少都知道几个常见的方子,沈初也不例外,到了大唐后,他又跟着大唐的大夫学了一些简单的把脉本事。
医术不说高明,但也能和街头巷尾那些郎中一较高下。
按理说一贯钱就能治好的病不会是什么大病,孙大有忧愁,不过是因为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罢了。
沈初上手给孙老妪把完了脉,面上的表情没有丝毫紧张,他温声道:“不是大病,想来应当是前些日子天气转寒,凉气入体,感染了些许风寒。”
就是普通感冒的意思。
一般这种病在古代只要是身体康健些的人都能硬扛过去,孙老妪也只是年纪大了,又多年操劳,所以这才有些发烧咳嗽,又一直没有治好,才拖到了今日的境地。
听到沈初的话,孙大有紧绷的表情顿时放松了下来,就连病床上躺着的孙老妪都轻轻松了口气。
她还想着要是自己这病真的治不好,就不拖累儿子,一死了之得了。
可只有能活着,人就没有想死的,孙老妪也不想就这么死。听到这病好治,她才松了口气。
“按着这个药方喝就行。”沈初又让孙大有将药方给他看,这药方是最普通的一个治感冒的方子,上面的药材也都是普通百姓惯用的,没有什么坑人的地方,沈初也就没有改方子。
孙大有点头哈腰地感谢沈初,面上的喜色中却还掺杂着一丝忧愁。
好消息是他娘生的不是什么要命的病,不好的是他这个当儿子的没用凑不齐药钱。
他相貌丑陋,脸上顶着这么一条贯穿整个脸的刀疤,还瞎了一只眼,年纪也不小了,一般好人家都不愿意雇佣他干活,他也只能做些搬运重物的杂活—干这个的人多,工钱却不高,他得上哪再去凑出那剩下八百大钱的药费呢?
就在此时,李长安开口了,她柔声道:“我方才提过今日上门拜访是为了一桩事。”@“我想要干些胡人买卖,需要一支商队来往塞外和大唐各地,两边的人脉都打点好了,只是还有一事。”
李长安恰到时机地皱了皱眉,露出一副烦恼的模样:“这一路上路途遥远,恐怕会遇到不少歹人,尤其是我听说边关附近民风彪悍,盗匪无数是故想雇佣些人手来保护货物。”
@孙大有一听便心动了起来,他常年在边关服役,经历过大大小小十几次战役,手中的长矛染过无数鲜血,对边关处的情况也熟悉。
这样的活,简直就像是为他量身定制的一样。
只是孙大有看了看病榻上的亲娘又犹豫了下来。
走一趟关外少说也得数月,他老娘还病在床上,他走了他娘的病要怎么办呢?
“你若愿意签个契约,我这边可以先让你预支一趟的工钱。”李长安伸出五根手指晃了晃。
“护送一趟货物算五贯钱。”
“这也太多了,小人命贱,不值那么多钱。”孙大有惶恐道。
要不然说老实人怎么容易受欺负呢。
李长安叹了口气,大唐民风彪悍塞外胡人的民风更加彪悍,冒着生命危险护送货物,而且来回一趟少则数月多则半年,一趟五贯钱实在不算多,这挣的都是买命钱。
就说是换了她,只会想方设法讨价还价,哪会像面前这个孙独眼一样还觉得工钱多呢。
话又说回来,要是她沦落到孙独眼这个凄惨境地,她早就满腹怨气想着怎么推翻压迫自己的帝王将相了结果这个孙独眼,在战场上毁了容丢了一只眼,在战场下面连他应得的抚恤都拿不到手,最后还是一心怪他自己没用,最愤怒的时候也就是骂一骂县衙里的那个小吏。
也怪不得他,总不能指望一个大字都不识一个的普通人能想到造成他不幸的根本是朝廷里的帝王将相、王公贵族吧。
“你是英杰,自然值这么多钱。你先拿着钱将你娘的病治好,再去替我组一支护卫队吧。”李长安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告诉孙大有由他来负责挑选护卫队的人手。
可以多挑一些无处可去的老卒,李长安给出的理由是老卒熟悉边关情况,更好押送货物。
“等到十月下旬,你可到城外的寿安观寻一个叫红菱的女子,她会告诉你往后怎么干。”李长安从腰间解下令牌,扔给孙大有。
这也算是她的一点小小势力,李长安不打算让太多人知晓。
在李隆基眼皮子底下,养士三百人是谋反大罪,她是李隆基的乖女儿,她不养死士,只是养六支五十人的商队,应该不算什么大事吧。
当然,和平的时候这三百人是商队的护卫队,不和平的时候这三百人提起刀剑来就能上阵杀敌也很正常吧,毕竟要保护商队,肯定是需要通晓武术嘛。
何况李长安觉得,在长安城内养尊处优靠着祖荫入羽林军里那些连人血都没见过的“精锐”将士十有八九不会是孙大有这种真刀实枪在战场上杀过敌人的老卒的对手“我这样的人,如何配被娘子称为英杰呢?”孙大有还是连连摆手。
李长安笑道:“我大唐以忠孝治天下。于忠,孙郎君舍身报国,杀敌无数;于孝,孙郎君衣不解带,伺候老母。忠孝两全,此大丈夫也,在我眼中,孙郎君便是顶天立地的大英杰。”
此话一出,孙大有感动得泪眼汪汪,指着天地向李长安发誓一定不辜负她的信任。
还发了毒誓,若辜负李长安的信任,则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在迷信鬼神的古代,这样的誓言已经是将自己的生死压上了。
坐在马车上返回寿安公主府的途中,陈国生看着李长安啧啧两声:“你这妮子倒是会收买人心。”
瞧刚才孙大有的那个模样,陈国生毫不怀疑那家伙是真能为李长安战死。
“士为知己者死。”李长安伸了个懒腰,“自古以来皆是如此,不是我会收买人心,只是别人不愿意将这些老卒当作‘士’来对待罢了。"
“毕竟大字都不识一个的匹夫怎么能被称为‘士’呢?”
李长安自言自语了一句,随后又笑道:“可谁又有资格认定这些目不识丁的百姓不配被称作‘士’呢?”
李长安始终坚信人和人在思想道德上是平等的,既然“士为知己者死”这个说法能够流传几千年,那这个说法就一定是有道理的。
谁都知道要礼贤下士才能成就一番事业,李长安觉得她只不过是扩大了士的范围,在她眼中,人人皆是“士”,只要有本事,那就都值得她以礼相待。
正好中途经过大慈恩寺,沈初便直接下了马车,还有不到十日便该科举,考前他总该要再熟悉一遍书本。
“老师,不要太紧张,考前焦虑万万要不得哦。”李长安掀开马车车帘,幸灾乐祸地冲沈初挥手。
“临考之前学生肯定亲自来送您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