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关灯 护眼
饿狼小说 > 炮灰也能当万人迷吗(快穿) > 14 狸猫

14 狸猫

    远山寄寄,林野间冷霜凝雾一片缥缈氤氲。不多时,橘红色晨光冲破层云,万丈金波喷涌而出。

    一队人马行于林间,薄霜上留下杂乱蹄印。

    “小王爷,咱们的人已经集结完毕。猎场外围早有一队人马伏击,届时定能活捉七皇子。”

    “好!真是天助我也。”被称作小王爷的青年模样二十来岁,样貌端正,但眉宇间是拂不去的沉郁阴鸷,“保不齐有护卫暗中随行段霖,我们就在后方拦截。”

    “小王爷说的是。捉了这唯二长成的嫡子,那道貌岸然的狗皇帝定会答应我们的要求,拿金银马匹来换。”

    永靖帝膝下成年的皇子只有两个,俱是已故皇后所出,其余儿子不是年岁尚小就是半路夭折。

    子嗣单薄这点倒与昔日谋反的肃王相似,肃王膝下也只有一个儿子,正是先前发号施令的小王爷——段成之。

    段成之轻蔑冷笑道:“谁不知七皇子身上留着一半贱民的血,若不是姓了段……士农工商三教九流,有那样的商户外家,也不过是个满身铜臭的市井贩子!”

    可叹世事弄人,他今日却要费尽周折劫掳段霖那个眼高于顶的贱种,以此向狗皇帝博一条生路。

    一行人刚刚调转马头隐匿于林中,便发觉远处几个黑点在移动。

    有人来了。

    ……

    “小郡王,您关心比试结果也不用亲自跟过来。天这么冷,留在帐子里围炉煮茶多好,还能谈谈心……”

    “你想煮茶就煮去呗,再者说又不是我要你跟着的。”

    一双雪水浸过般的清亮瞳孔扫了秦逸一眼。

    “我、我只是怕你冷。”秦逸夹紧马肚向前与小郡王并肩,腆着脸凑上去,眼里只能映出对方的影子。

    云渺骑在乌云背上,吉光裘将他整个人笼住形成一片温暖空间,牵着缰绳的双手若隐若现。

    因着昨日的赌局没有分出输赢,段霖和齐忱还要再比。

    这在云渺看来属实没有必要,虽然主角没能大获全胜,但是他的目的基本都达到了。不仅炮灰值上升,永靖帝也慧眼识外甥赏赐了齐忱。

    虽说还没让段霖那家伙心服口服,但意外和秦逸结识,也算完成了收小弟这一环节。

    不过当事人执意要分出个输赢,云渺也乐见其成。毕竟他的任务就是不断给主角使绊子,却反而看着对方步步高升逢凶化吉。

    而且云渺昨晚睡前分析了一番齐忱没赢的原因,那就是装备太差!自己把极为认生的乌云扔给对方,光制住这么烈的马肯定都花了不少功夫。

    于是今早让他让齐忱自己挑匹适用的马,再加上好弓好箭。这回不可能再平手了吧。

    而且……这回没有秦逸这颗老鼠屎掺和到里面。

    对方昨日肯定是想去帮齐忱打猎,该说不愧是龙傲天的好兄弟吗?

    虽然不知道秦逸今早跟着自己有什么目的,但现在别想离开他的视线!

    小郡王得意洋洋转头看了身边的牛皮糖一眼。

    没想到这一眼却让秦逸受到鼓舞,大冬天里却总感觉浑身烧得慌,烦躁得想找片湖凿开冰跳下去。

    他怀里一直揣着要送给小郡王的定情礼。那是祖母带来的陪嫁,早早给了他就是要送给秦家未来的孙媳妇儿。

    秦逸一直在找机会,想着自己哪天剖白心迹后,再将这礼物送出去。

    可他一见到小郡王就不知道说些什么,对方也总是对他兴致缺缺的样子,再这么下去可不行……

    “小郡王,我有个东西要送你。”秦逸一句话说得磕磕绊绊,面红耳赤。

    “什么东西?”云渺想起昨天对方说要带他打猎,满不在乎道:“如果是小狐狸的话,我已经有了。”

    什么?

    原来小郡王还是想要赤狐吗?他怎么那么笨,猎什么笨得要死的臭狗熊,去抓只狐狸不好么!

    “……不是狐狸。”秦逸伸手在怀里摸索一阵,最后掏出一把匕首缓缓递过去,刀鞘上犹带着残余体温。

    身后跟着的一众侍卫见状,忙上手拦住,却被云渺嫌弃一惊一乍赶开了。

    从小见惯了御赐之物的小郡王,其实并没什么特别想要的礼物。往往想要的,他还没开口就有人捧上来,而开口都要不到的,就是旁人不敢给他的。

    比如刀枪剑戟,旁人家的男儿玩腻的东西。

    云渺接过匕首,将其对着阳光细细观赏,像个得到了新奇玩具的孩子。

    这匕首是陪嫁,因此做工很是小巧精致。和田玉作柄,雕刻成玉兰花形上有如意云纹。鞘为木质,外包金,錾五色宝石并云鹤暗花纹。日光下流光溢彩,极具佩戴赏玩之妙。

    然而拔开刀鞘,钢制刃峰寒光猎猎锐利无比,堪称剑气夺人。

    无论是否善用兵器,都可看出这是一把劚玉如泥的传世短匕。

    危险却极具美丽。

    云渺喜欢得紧。

    在一众死物中,这把匕首真是送得最合他心意。

    小郡王这回长久地望向秦逸,桃花含情的眼睛在笑,艳若含丹的唇也在笑,笑意将那冰封湖水也尽数消融了。

    秦逸就要心甘情愿溺死在这片湖里。

    一个人怎么能笑得那样漂亮,那样合他心意。要是肯再亲一亲他,该有多好?

    秦逸简直不敢再想下去。

    “我给你把这匕首佩上吧。”

    “好!”云渺毫不犹豫脆生生地答应,但还是担心伤了自己会连累护卫的人,问道:“戴在哪里比较好呢?我只图个好玩儿,要是划伤就没意思了。”

    “别在腰上,既漂亮又能防身。”秦逸长腿一迈跨下了马,上前道:“我来弄,保准不伤到小郡王一根汗毛。”

    秦逸一双大手探进披风,恰到无误地揽住那截细腰。云渺怕痒,轻轻躲了躲却还是在对方手中。

    终于实实在在触碰到心上人,可秦逸满脑袋绮念却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一个念头。

    冬日里穿得厚,怎么腰还这么细?简直一掐就折,他的渺渺好可怜。

    越是这么想,秦逸手上的动作就越轻,轻到仿佛在故意挠小郡王痒痒。

    结果就是匕首别了半天还没好,还让云渺痒得泪花四泛。

    “你是不是揣着什么坏心思?”云渺突然想起秦逸是主角的好兄弟,干什么突然给自己送礼。

    “我没坏心!”秦逸总算给对方戴好了匕首,忙把手从披风里抽出来,火急火燎地解释道。

    “……那你怎么突然送我礼物。”小郡王耳尖悄悄红了,显然知道在旁人眼里自己这话没头没尾,和狗咬吕洞宾没什么两样,又找补了一句,“是不是想找我办事来着?我除了钱可什么都没有!”

    “我、我不要钱。”

    “那你要什么?说出来,我可不想欠人情。”

    “我要,我想要……”秦逸深吸一口气,眼神坚定,就要说出最关键的那个字时,异变突生。

    “小心!”

    林中,暗处飞来十几只箭。

    有两箭的目标直指云渺。

    秦逸飞身跳上云渺的马,徒手拦截住一只箭,手心缓缓流下鲜血。

    另一只手因要勒紧缰绳并护住云渺,只能生硬闪避让箭矢射在身下马匹上。

    乌云素日养在公主府中,既非战马更未曾受过特殊训练。一朝受惊,猛然撒腿向前方胡乱奔袭。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