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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又添猛将

    李青莲的封山之策,李元徽这么一细琢磨,大概就跟康熙王朝那个迁界禁海差不多了。

    都是坚壁清野。

    典型的战例还有清朝剿灭白莲,“清廷大量采用坚壁清野和团练,筑起大量寨堡,将村落百姓强行移居其中,又训练团练进行防守,白莲义军逐渐失去粮草与兵源,成为其败亡的主要原因。”

    而想要围困天柱山群贼,对比清朝要在数省之地进行坚壁清野,简单多了。

    只要将舒县、六安一代的百姓都迁移进坞堡之中,并且不让他们收获山寨外的粮食,该烧的烧,该毁的毁,战略就算完成了。

    若是以前,李元徽肯定会觉得这个主意缺大德了,并且对天柱山群贼充满同情。

    但现在,同情归同情,欣赏归欣赏,该捅刀的时候,心可慈,但手不能软。

    这个世道,手软可是很难活下去的。特别是身居高位之后。

    况且,李青莲的真正意思是用这个封山之策,胁迫郭风和等人投降。

    但若他们坚持顽抗,这个策略也就必须实施。

    虽然耗用的时间比较多,但总比派兵去直接进攻天柱山老营划算的多。

    决定之后,李元徽当即就拍出了信使,将一封幕僚代笔的书信送到了天柱山,信使隔空射入老营之内。

    信上的内容也很简单,十五日后,让天柱山首领郭风和与六安见面。

    之所以是顶在半个月后,是因为春耕还需要一点时间,同时李元徽打算用这半个月去把另一个在淮南横行多年的大盗刘聚给解决了。

    谁知道想瞌睡,枕头就来了。

    负责招兵的于仲亨带着一个黑面汉子来到将军府,径直来到堂前,那黑面汉子被卫兵阻拦在外,于仲亨从哪汉子摆了下手,示意他稍安勿躁,自己则先进了堂上。

    李元徽坐在虎皮大椅上,翻看着近来各部上报的征兵、春耕等重要事务的进展,抬头一看是老友于仲亨,笑道:“兵招的怎么样了。”

    于仲亨冲他一拱手算是见过礼,然后走到书案前道:“我今日来,是给你举荐一个猛将。”

    李元徽一听,猛将?好奇道:“什么猛将?”

    于仲亨伸手一指身后的堂前,庭院之中站着一个身穿黑色长袍的男子。

    李元徽道:“让他近前来。”

    亲卫们听到吩咐之后,那黑袍男子才走上大堂。

    李元徽见人上前来,仔细打量了一样,这人身高八尺有余,体貌奇伟,豹头环眼,燕颔虎须,看年纪应该不大,二十多岁的样子,一副猛将兄的面貌。

    于仲亨道:“还不快见过平南将军。”

    猛将兄看了看李元徽,也没想到传说之中的平南将军会这么年轻,这不就是个少年郎君?

    不过反应过来之后还是理解躬身一稽道:“在下常雁衡,拜见将军。”

    于仲亨在旁边小声道:“此人沉毅果敢,猿臂善射,无论是弓马枪棒,我从洛阳带来的好手没一个是他对手,他还带了数十个好手来参军,唯一的条件就是要亲自见你,我想着此人英雄了得,就自作主张带他来见你了。”

    李元徽点了点头,然后望向堂下站着的猛将兄,突然想起一个可能,“伱叫常雁衡?”

    “回将军,正是在下。”

    “为何想要投军?你原来又是做什么的?”

    “回将军,在下原是.马匪”

    李元徽闻言笑了笑,“你倒也坦诚。”

    常雁衡道:“世道艰难,只有从贼才能活命,乃上位者之过,却不是我等能选的。”

    李元徽听到这话,更有兴趣了,“那你为何要投军,为何又要见我。”

    常雁衡朗声道:“为盗贼,劫掠富户商船,活的虽然快意洒脱,但这却不是我的志向,我看将军来到江淮之后,收容流民,让军士屯田,且严明军纪,于百姓秋毫不犯,常某虽然是盗贼,却敬佩将军的远见,原为将军效力,共谋大业。”

    李元徽又仔细打量了对方一眼,“好,你既然来投军,那就要守军中的规矩.于校尉说你勇略过人,现在可否让我看看你的本事?”

    常雁衡道:“将军请吩咐。”

    “好,来人,去把张镇恶给我叫到校场。”

    李元徽这边带着一众人等去了校场,另一边,听说有好戏看的老朱也跟着张氏兄弟来了校场。

    合肥城内的一众将校和兵士都聚在校场。

    当着许多人的面,常雁衡上了马,随后纵马疾驰,左右开弓,连发八矢,全部命中靶心。

    适时,天空之中有一支鹞鹰飞过校场,掠过众人头顶,常雁衡急发一矢,应声而落。

    众人全都惊呼叫绝,连声叫绝。

    李元徽眼中更是惊异连连,心中直呼捡到宝了。不对,这宝是自己送上门的。

    “哈哈哈哈,好弓马,我不及也,可敢与我比试一番马上枪棒?”

    张镇恶拍着手走上前,看着马上的常雁衡问道。

    常雁衡看见张镇恶赤发黄髯,一副异象,必不是易于之辈,心下自然也起了争强好胜之心。

    比斗?从来没怕过。

    两人各持一把木枪,没上枪头,前端还用棉絮包上了,各自沾了一下白灰,随后上马,于数十步外对峙。

    随着令旗一挥,两人同时拍马向前,向对方疾驰而去,两骑相交而过,只一回合,胜负立见。

    常雁衡坠于马下,一个鲤鱼打挺站起身来,看着错骑而过的张镇恶高呼道。

    “承让了。”

    张镇恶低头看着自己肋边的一抹白痕,突然大笑:“哈哈哈哈哈,好好好,好身手,好胆略。”

    原来刚才两骑相交,电光火石之间,常雁衡的枪擦到张镇恶的衣襟,但他自己为了躲避张镇恶的枪却只能坠于马下。

    按照这种比斗规则,常雁衡自然是赢了。

    张镇恶翻身下马,和常雁衡两人来到李元徽所的高台前。

    “拜见将军。”

    李元徽笑道:“张镇恶,这位手段如何?可能入你的眼?”

    张镇恶冷哼道:“这位兄弟勇力过人,与我在伯仲之间,虽然刚才那番比试是他赢了,不过若是在战场上,他可是死定了。”

    常雁衡大笑道:“这位将军所言极是,我不过是用了巧力,但战场上身披重甲,我刚才那一下可是不会对这位将军造成任何伤害,自己却落了马,两军交锋之中,自然是凶多吉少。”

    李元徽可是见过张镇恶在睢阳城外率众蹈阵,按照评书上说,那就是有“万夫不当之勇”,“万人敌”。

    能得到张镇恶的认可,那肯定是身手差不了。

    姓常,当过盗匪,还是钟离人,猿臂善射勇猛过人那不就是老朱的老乡,天下奇男子常十万?

    常遇春,字伯仁,号燕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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