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4年七月三日,一场奠定美洲未来数十年,甚至上百年走势的战争,正式打响。
蒙克洛瓦东线战场……
砰……砰……
略微狭窄的峡谷平原上,汉美两军组成了各自的军阵,用差不多的武器相互射击。
双方所使用的都是一样的步枪,一个是带有闪电锤子标志的闪电步枪,一个是刻有斯普林菲尔德的春田步枪,让人总有一种穿越时空的感觉。
砰……砰……
密集的子弹从一支支闪电步枪的射击孔中打出,一瞬间,或者说一眨眼的功夫,对面第一排的美国民兵就倒下了一半。
而等美国的第二排反应过来,准备开枪的时候,对面汉国排枪方阵中的第二排就像连发枪一样迅速,根本就不给对面的美国军队任何喘息的时间。
这是一种差距,一种名叫经验的差距,两翼进攻的汉国军队都是当年参加过汉墨战争的老兵,他们对于在排队枪毙这种考验时间,速度,乃至纪律的战术中,表现的异常冷静与迅速,好似根本就是天生为这种近乎毫无人性的战法,而诞生的一样。
“他们是真正的勇士,他们的战术素养,丝毫不比红杉军差,美国牛仔在对射中,不可能是汉国如果的对手……”这是英国陆军观察员罗曼克在东线战场后方对汉美两军,尤其是汉国军队的评估。
(注:红杉军其实就是这个时期的英国龙虾兵,他们有着红色的军装,在战场上极其鲜明,很引人注目)
而对面的美国指挥官,林特亚准将也发现了这个问题,对于士兵之间的差距,其实也是心知肚明的,毕竟他们都是民兵,不是正规军,能在对面汉国军队如此狂风暴雨的连击下,还没有溃败,已经算强军了。
从传统意义上讲也确实如此,这帮美国民兵后来打内战,打的比谁都狠,尤其是对付自己人,那更是让人拍案叫绝!!
但哪怕如此,一旦时间拖长了,美国民兵们的士气,肯定也会崩溃,毕竟这帮家伙,确实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正规军。
而林特亚作为一个从法国进修的陆军军官,很清楚现在美国民兵的问题,而他的做法就是,增兵。
用增兵来代替一切,用人数来弥补兵员素质的差距。
踏踏……踏踏……
咚咚……咚咚……
后方一直作为补充力量的数千名美国民兵,伴随着军乐,以及鼓点,慢慢悠悠的踏入了战场。
随着这部分加入,刚刚还在面对对面汉国军队疯狂打击的美国民兵排枪方阵很快就稳定下来了,继而借着汉国军队分散火力的机会,重新整队,有时候人数多,确实是一个优势。
“妈的,这帮美国佬,也不是想象中那么蠢吗!!”左翼指挥的徐智看着对面加入战场的数千美国民兵,表情微变,嘴里嘲讽道。
“哼!!”徐智看着整队过来的美国民兵方阵,发出了一声冷哼,“你人多是吧,好,老子不跟你玩枪了……”徐智看着对面已经差不多靠人数和汉国军队势均力敌的美国民兵们,脸上露出了一丝讥讽。
“通知莫大友,我要看到他的炮弹,在美国人头上殉爆。”徐智看了一会,随即下达了炮击的指令。
“莫团长,师长让你不开火……”炮兵阵地上,一个徐智身边的贴身传令兵跑到战场右后方的炮兵阵地对炮兵团团长莫大友下达了刚刚徐智的指挥命令。
“回去告诉徐将军,就说我莫大友把命搭进去了,也得在美国人身上咬下一口肉来……”莫大友是一个长相粗犷的汉子,说话的声音好似一个不断凿击的铁锤,让人一种轰隆的感觉。
“校准目标……”莫大友站在几十门火炮后方,拿着望远镜看着对面的美国军阵,边看,边下达了命令。
“炮口角度抬起来,往左一点。”
“这边也要……”
炮兵阵地旁,那些负责校准的炮兵,以及指挥的基层军官正在望远镜,以及地图的指挥下,校准对前方美军的炮口角度与方位。
毕竟战场风云变幻,不可能按照事先准备好的目标来,只能按照战场情况,做出调整。
“装弹……”莫大友等到所有火炮校准完毕后,立即下达了装弹指令。
“一二三……”
“用力,帮忙抬一下……”
“顶一顶……”
几十个炮车旁,暴风炮后方的装弹孔被打开,一枚类似闪电步枪子弹的锥形炮弹,被士兵们塞进了里面,因为炮弹太重,一个人抬不动,所以要再加一个士兵,在一旁辅助,这也是炮兵装弹的常态。
装完之后,又用推杆推了推,确定炮弹装定到固定的位置,不会脱落。
“发射……”莫大友毫等炮弹装载完毕后,毫不犹豫的下达了炮击的命令,说完之后,双手紧紧的握着望远镜,眼神紧盯着镜片里面的场景。
随着一阵轰隆声从美国军阵中响起,同时伴随着一阵白烟,莫大友悬着的心,这才放下,整个人瞬间变的轻松许多,好似完成了某个重要的任务一样。
刚刚汉国炮兵将炮口大扬角调整到了十四度,这也是暴风火炮这种线膛的最佳射程,再往上就是二十五度的五千米距离,这在如今的战场上,完全用不到,因为双方最远距离,也不过三千六百多米,五千米,直接飞出去了。
“啊……”
“我的腿……”
“救救我,我好疼……”
“乔治,给我一枪吧,给我一枪吧,我太疼了。”
美军第二个排枪军阵中,到处都是炮击过后,受伤倒地的士兵,炮击过后,最可怕的不是死人,而是那些断腿断手的伤残士兵,他们的哀嚎是对己方士气最大的打击。
其中有一个两条腿都断掉的美国民兵,不断的哀嚎自己的同伴,给自己来上一枪,好结束自己从身体到心灵的痛苦。
“汤姆,伱还有什么遗言吗??”乔治颤抖的拿起枪,对准了因为失去双腿,而满身是血的同乡汤姆,问话间,嘴唇都在打颤。
整个人就像是掉进了冰窟窿,整张脸,都是白的,额头上沾满了汗水,那不是热的,而是冷的!!
“告诉我的家人,我爱他们……我爱他们……”
轰隆……
还没有等汤姆说完,又是几十发炮弹打来,其中一枚在两人身边爆炸,同时带走了两人的生命。
随着炮弹打的越多,美军的士气,也越来越低,已经很接近崩溃了。
“快点,还击……”
美军后方的炮兵阵地上,炮兵指挥官,大声的咆哮着,命令那些炮兵加快速度。
嗖嗖……
轰……
同样是炮弹,美军的炮弹只有十几发落入了汉国军队的军阵中,排除火炮之间的差距,炮兵的素养,同样是两军之间的巨大差距。
“快点通知观察队……让他们观察美军炮兵阵地的位置。”莫大友看到对面美军不知道从哪里打过来的炮弹,立即催促道。
“快,升起来……”
一个热气球从后方的炮兵阵地上,升了起来,其上还有三个拿着望远镜的观察员以及传令兵。
热气球观测,是近些年流行起来的新作战模式,最早是欧洲人发明的,后来被引进到了美洲,汉美两军都有炮兵观测热气球,只不过对面的美军一直将注意力放在步兵身上,没有注意到炮兵的威胁,或者说,哪怕他们注意到了,也无济于事,因为距离……
汉国火炮是最新式的线膛火炮,暴风炮,美军依旧是目前世界主流的滑膛炮,这在火炮射程上,天生差了几倍。
所以美军一直不使用火炮,未尝没有想避开这个劣势的原因。
但是汉国炮弹打过来了,又不能不还击,一还击,就暴露了。
因为火炮产生的白色烟雾实在太好辨认了,更何况还是这么多。
在热气球上,汉国的传令兵向下方的汉国炮兵阵地,打着令旗,通过令旗的方式将对面美军炮兵阵地的距离以及地点,告诉了他们。
“向左移……”
“炮口稍微调低……”
炮兵阵地上,炮兵又一次修改自己的火炮位置与角度,将炮口对准了一千米外的美军炮兵阵地。
“二十发装填……”
唰唰……
话音刚落,二十发炮弹就被两名抱着炮弹的炮兵,塞了进去。
“发射……”
炮兵指挥官一声令下,一道令旗从他手中向下一划,一发发十二磅炮弹,混杂着几枚二十四磅炮弹,射向了敌阵。
嗖嗖……嗖嗖……
美军后方的炮兵阵地,正在装填炮弹,就被天上传来的声音吸引,然后:
“快躲避,炮弹!!”
“快躲开……”
轰隆……轰隆……
一发发象征汉国炮兵怒火的炮弹,炸在了这片不算太大,但也不算太小的美军阵地中。
顷刻间,美军后方几十门火炮,就损失了五分之一,而且随着第二轮炮击,这一部分火炮,估计也保不住了。
轰隆……轰隆……
几轮炮击过后,烟雾散去,只剩下了一些残存,躲在掩体内的炮兵,大部分炮兵直接当场就被炸死了,根本没有任何喘息的机会。
而在炮兵的残肢断臂之间,是那些被炸成零件,铁块的火炮,某一块火炮碎片上,还刻着一个沾满灰尘的铭文:(纽约林塞火炮公司,1844年五月生产)
从这个铭文上看,这批火炮的实际寿命,也不过两个月,两个月时间,一个崭新的火炮,肯定才刚刚参与战争,就在短短十分钟内,变成了破铜烂铁。
不得不说,战争的使命,就是摧毁,摧毁一切,可以看的到东西,包括人自己!!
而在后方的其他美军炮兵阵地,见到三号阵地这样的情况,就像见到猫的老鼠,立即进行了隐蔽,再也不敢露头了。
碰……
美军炮兵指挥官尼兰特上校,在后方看到这样的场景,气的把自己的杯子,砸了地上。
“法克儿……”尼兰特很清楚目前双方之间的火炮劣势,那就是汉国人的新式火炮射程几倍于美军所用的滑膛炮,如果和对方炮兵对决,死的最惨的,一定是他们,而不是对面的那些,狡猾的汉国炮火同行……
面对这样直接的武器差距,饶使尼兰特有多年的炮兵经验,也不得不承认,打起来,他们不是对面汉国人的对手。
既然打不赢,尼兰特也只能下令让所有火炮进行隐蔽,构建防御工事,在必要的时候,才能将火炮前移,要不然很可能会和三号阵地的美军炮兵一样,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而在指挥步兵的林特亚准将,同样注意到了炮兵的问题,此刻的他真想杀到华盛顿,把那些令人恶心的官僚抓过来,让他睁大狗眼好好看看,美国小伙子,是怎么被汉国人先进武器杀死的。
一个上午打下来,哪怕林特亚准将不统计,他都很清楚,到现在的伤亡数字,绝对不低于两千人。
这两千人都是美国年轻小伙子,都是从各州自愿报名,要为国家效力的爱国之人啊!!
最爱美利坚的人,死在了美利坚前进的道路上,既是讽刺,也是无奈……
林特亚其实几次都想脱离战场,但是对面的汉国步兵方阵就像死死咬住他们的饿狼,死不松口,根本不给他们一点后撤的机会。
“不能再打下去……”看着在炮火,以及枪声中倒下的年轻美国民兵,林特亚准将仿佛下定了某种决心,“让第五团掩护……大部队脱离战场。”林特亚决定牺牲一个团,来保住他这一万七千人。
而接到命令的第五团团长,就像吃了苍蝇一样难受,满脸的不情愿,他知道,他手底下的一千名来自马里兰州的小伙子,要被放弃了,他们即将结束,他们年轻而又宝贵的生命。
“向前接应……”第五团团长终究还是狠下了心,要用整个第五团,换取整个马里兰师的存活。
(马里兰师是美军目前比较精锐的几个师,人数多,武器充足,由马里兰州当地民兵组成,与纽约师,俄亥俄师,并称为东部师,是美军精锐中的精锐。)
“将军,美军要跑……”徐智旁边的参谋对徐智提醒道。
“跑,跑能带走几个人!!”徐智拿起望远镜,看着已经在缓缓向后撤回的美军,嘴角发出一声嗤笑,随即下令道:“通知武士团,按预订计划进行……”徐智麾下除了本部人马,还被李昭武提前加强了一个混成团,那就是由日本武士移民组成的第一百零三混成团,总人数五千余人。
因为该团除火器外,人人背着一把武士刀,所以也被叫做武士刀混成团,也叫武士团。
“是……”传令兵听后,立即骑上战马,去下达命令。
而在战场上,随着美军第五团的顶位,美军大部队的有撤退,整个战场上所有的汉军的火力,都集中在第五团一个团身上,后果可想而知。
砰……砰……
随着一连串,没有丝毫喘息的排枪打出,整个第五团,完全崩溃了,所有士兵都朝着后方跑去,将自己最柔软的背部,暴露给了那些凶残如狼的汉国士兵。
“上刺刀!!”
唰唰……
一连串刺刀插进下方插口的声音从战场上响起,就好像清脆的乐曲一般,令人沉醉,而不能自拔。
“冲……”
“杀美狗!!”
“杀畜牲……”
各种各样,操着不同口音的汉国士兵,挺着明晃晃,在太阳底下被反射着银光的修长刺刀,朝着对面那些人挤人,还在慌忙逃窜的第五团残存士兵杀去。
刺啦……
噗……
一把刺刀从一个美国民兵背后插入,随后又拔了出来,所溅出来的鲜血,撒在了士兵脸上,瞬间,被染的发红,斑斑点点的,让人看起来格外恐怖。
“你小子也配和老子拼刺刀。”看着眼前这个试图拿刺刀反抗的美国民兵,汉国士兵不屑的笑着嘲讽道。
对面的美国民兵不知道对方在对自己说什么,但看表情应该不是什么好词,整个人瞬间愤怒了,直接挺着刺刀,穿刺过来,力道极大,好似要一下子穿死对面那个汉国兵一样。
碰……
刺啦……
美国民兵的刺刀被挑开了,随后还没有等反应,对面的汉国士兵,向前一个偏刺,戳穿了他的大腿,直接让这个美国民兵,跪在地上爬不起来。
“行了,玩也玩够了,也该送你上路了。”汉国士兵,看着地上那个不断哀嚎的美国民兵,举起刺刀,往他的背上一插,瞬间动穿了对方的心脏,让对方没有任何痛苦的结束了生命。
这是他最喜欢的杀人方法,他在部队中,最喜欢刺的地方,就是稻草人的胸口,他认为杀人最好还是要快速,不要让对方太痛,毕竟他母亲可是信佛,见不得人痛苦。
当这名汉国士兵继续朝其他美国民兵杀去的时候,他脖上露出的弥勒佛吊坠,格外引人关注。
当这场短暂的追击战结束后,这名士兵,已经杀了十五个人,个个都是死的很畅快,为此他还获得了一个刽子手的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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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