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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六章 转师入五大湖

    骑兵刀相互碰撞,马蹄声攒动,最后化作一声“哀鸣”。

    龙河田勒住战马,右手的军刀,还在滴血,转头瞧了瞧,队伍比刚刚少了四分之一,再看对面的美军骑兵,几乎已经所剩无几,只剩下数百余骑,队形松散,似有后退而逃之意。

    龙河田环视四周,军刀微微抬起,没有任何急躁,而是在对方快撤,队形更加松散的时候高喊一声“杀敌”,随后便拨马扬刀向前。

    而在他身边,伴随着的,是两千精锐如风的汉骑,他们穿着军装,套着一层软皮的护甲,和这个时期还在流行的胸甲骑兵很像,但又有着本质的差别。

    根本原因还是因为时代的需求,已经不需要那么重量十足的高大骑士了。

    在汉军的标准中,欧洲那种龙骑兵,也就是骑马骑兵,其实有不少,多数都是在高速行军的时候,临时组建,用来更高效的调配部队。

    而正规骑兵,也就是龙河田所指挥的骑兵三师,算是整个骑兵队伍中,最为精锐的骑兵,这种骑兵基本拥有除大口径火炮之外的所有武器,甚至包括目前比较受欢迎的冲锋枪。

    而所谓的护甲,其实就是一层牛皮叠加,内部加了铁片的皮甲,类似一种半身甲的样式,颜色偏像素静,和汉军制式的灰色军服基本属于一个色调,这都是为了在整体上看起来更加美观。

    而对面的美军骑兵,可就没有这么多装饰,他们更像是一群用牛仔组成的野路子骑兵,除了马术强之外,基本上很少有正规骑兵那种“严谨性”,甚至在刚刚的两轮冲锋中,龙河田就发现了对方基本不会在冲锋的变道,要知道看似只是一个小小的变道,但背后考验的可是骑兵的整体素质,如果骑兵的素质不行,在那种高速的骑战之中,想跟着大部队走,其实也是一种“奢望”,因为你根本就控制不住直线冲刺到来的快感。

    或者说,你根本控制不住自己的战马!!

    “咔嚓”,刀光闪过,带起一阵清脆的骨头割裂声,一颗头颅从马背上飞起,“砰”的一声,掉在地上,又是一阵“砰砰”,战骑马蹄之下的头颅,就像是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

    “唰唰!!”

    水壶里的水浇灌在军刀之上,滴滴红色的血水从军刀刀面上落下,一连冲洗了几次,才被龙河田用丝巾擦干净。

    而在他周围,到处都是类似的场景,按照汉军骑兵的传统,骑兵大战之后,往往第一件事不是收缴战利品,而是“洗刀”,美其名曰是洗去晦气,其实就是为了保持“干净”。

    如果所有人的刀,都充满血腥味,人的大脑,遇到关键时刻,是很难清醒的。

    事实上不止是汉军骑兵,就连步兵也有“洗刀”的习惯,不过相比于骑兵的军刀,他们洗的更多的还是刺刀。

    整個战争中,汉军的水壶使用率,其实是仅次于步枪的。

    倒不是有多么口渴,需要喝水,单纯就是因为“整洁”。

    按照汉军条例,叠被子,军容整洁,军靴干净,刀面反光,是四大最基本的要求。

    这种要求虽然被某些人斥责为“无用”,但在军队内部,基本没有人反对,毕竟越往上走,越明白一个好的条例,对于军队的重要性。

    而在战时,某些条例虽然可以简化,比如军靴,军容等,但唯独这个军刀,却是一万个不允许。

    毕竟用最早陆军司令李昭武的话说是:“枪是军人的底气,刀是军人的尊严,战时杀敌,败时自戕,可谓重中之重,非一般人所说的那种无需可比!!”

    这些都是对于普通士兵的,对于那些中上层军官,其实还要加上两条,军容齐整,说话顺畅。

    比如此刻在小溪旁刮胡子的龙河田,他的生活习惯就是一个典型的军官,胡子基本都是三天一刮,军装也是最迟五天换一套,哪怕到了战时,衣领军衔等能够表明身份的标志,都是无时无刻不在整理过程中,哪怕是在最困难的时候。

    这么做的目的很简单,除了好看之外,就是为了告诉手下的士兵,你们的长官依旧完好无损,依旧气势不减,这背后其实传达的是一种自信,用某些心理学家的话讲就是“心理暗示”。

    而所谓的说话顺畅,其实就是说国语的时候,尽量不能带有地方口音,这么做目的除了口齿清晰,能够让士兵听明白之外,还有就是摆脱所谓的老乡文化。

    这种老乡文化,在如今的汉军中,其实依然存在,越是那些从神州来的士兵军官,越是如此,早年甚至有所谓的“买官案”,虽然后来被处罚了,且直接处死,但这种事情所产生的毒瘤,依旧存在。

    到后来,说话顺畅就成了必然,而在这背后,还有一个同乡不同军的潜规则。

    意思就是,如果一支部队的主官是西京的,那么他的副手一定会是金山,或者其他地方的。

    而如果一支军队中,某某地方的人占据多数,就要想办法平衡,无论是调配,还是在分兵的时候算计,都要保证该部队的组成部分,保持平衡,哪怕没有平衡,也要制造平衡。

    这些东西加起来,与营以上军官五年调任形成了呼应。

    基本上就一个意思,那就是“提防”。

    别说汉国了,哪怕是欧洲,这种事也很常见,毕竟人类历史发展到如今,基本就是一句话,那就是“提防自己人”。

    “哗啦哗啦……”

    一捧冷水砸在脸上,龙河田接过警卫员递过来的白色毛巾,仔细的在自己的脸上擦了擦,随后开口:

    “有后方的电报吗??”

    “将军,目前还没有!!”

    警卫员跟着回答。

    龙河田“嗯”了一声,随后接过另一名警卫员递过来的饭盒,里面的菜也很简单,几大块牛肉,加上一些速食的榨菜,以及刚刚蒸熟的米饭。

    这就是龙河田的一餐,或者说,几乎所有的骑兵都这么一个配置。

    其实骑兵相比于步兵要好很多,毕竟按照一人三骑,两两换乘的标准,还是可以留下一匹作为拉货的,这也是为什么目前进军五大湖的部队,都在啃冷罐头,而龙河田所指挥的骑兵三师,几千号人,还能够吃到熟食。

    当然,熟食归熟食,想要多好,就不要想了,比如龙河田现在正在吃到牛肉块,就有点咬不动,显然当初风干的时候,有点过头了,甚至因为加了盐的原因,还有些咸,最后也只能就着柴火烧的米饭和用圆白菜做的榨菜,以及那杯马奶,三两下囫囵入肚。

    “嗝”,打了一个饱嗝,龙河田站起身视察了一下还在吃饭的骑们,当看到大家都还吃的有滋有味的时候,这才放心回到自己的位子,开始进行一天中,除去战争以外,最重要的工作,看“地图”。

    看着眼前这个水网密布,以及公路密布的地图,龙河田皱起了眉头,对于他来说,三千人的骑兵,实际是很难攻下任何一个城市的,最多拿下一个防御不怎么严密的小城市。

    这就是骑兵的局限性,虽然汉军的骑兵,从客观上讲已经是世界第一流的骑兵,但依旧没有办法改变一个困扰骑兵几千年的问题,那就是如何攻城。

    骑兵只有在马背上,尤其是运动的过程中,才是最有力的,一旦降速,卡在步兵队伍中,骑兵甚至比陆军还要凄惨,因为他会成为四周,几乎所有人瞄准的对象,也就是活靶子。

    按照目前第三师的具体情况,虽然战前补充了火炮等火力,但依旧很难直接攻破一座人口五万加以上的城市,基本只能在乡村活动,学那些游牧民族打一些“草谷”,算是一种战术性的袭扰,以及骑兵本身的自给自足。

    “将军,后方电报!!”

    就在龙河田看着地图出神的时候,身后传来了一句熟悉的声音。

    “拿过来”,接过电报后,龙河田打开一看,刚开始看的好好的,到后来越来越严肃,很显然,这不是什么好差事。

    “通令军中所有少校以上军官,到那边大树下开会!!”

    龙河田随手一指,就把对面一颗大树下稍微平整的土地,作为了“指挥所”。

    “各位,刚刚接来奏报,上面要求我们赶往芝加哥西侧,阻击来源美军,目前根据情报,对方应该在两万人左右……”

    龙河田刚说完,所有人都脸色一变,紧接着又听:

    “我军是骑兵,虽然寡不敌众,但他们想要拿我们怎么样,也没有什么办法!!”

    “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尽可能的与对方周旋……”

    龙河田话说的好听,其实大家都能听出其中的隐晦的含义。

    “诸君,拜托了!!”

    当那声“诸君”响起的时候,哪怕是再紧张的人,也被气氛所感染,跟着站起高呼“汉骑万胜”。

    而就在龙河田等第三师骑兵将领,准备出发向西的时候,在芝加哥战场的正面。

    用大炮纵横,不动如山,这个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词来形容,绝对没有一点毛病。

    当汉军的一千七百门火炮打在芝加哥城的外围,首先干掉的是那些外围破旧建筑,但如果仔细看,除了那些木制建筑已经变成焦炭,只要是用钢铁水泥组成高楼建筑,基本很难消灭。

    甚至当那些高楼被炮火打的千疮百孔,被削去好几层的时候,它的底部,它的一二楼层依旧稳定,甚至给人一种伐木后,树墩还在的感觉。

    而对于一直要求用炮火解决一切的汉军来说,芝加哥这种浑身用钢铁包裹的巨大城市,简直就是汉军火力的克星,十成的火力,到了这里,也就剩下三层了,甚至如果楼再厚一点,甚至会出现“铁幕”的感觉。

    望远镜中,炮弹打穿了一栋芝加哥方形大楼的第三层串户,留下了一个窟窿时,许昊默默放下了下来,很显然,战前对于芝加哥这种大城市的估计,再一次出错了。

    这里根本不是单纯靠火炮就能够征服的,这里就是一个巨大的“钢铁迷宫”,在这里,所谓的火炮,就像是小巷中的手枪,只见响,不一定见血。

    “轰轰轰!!!”

    炮火声继续增加,从后方穿越敌军阻击而来的重炮团,不断的用着那些二百四十毫米的巨炮轰击着一切它们认为的可销毁目标。

    而在最后方,七八公里的位置,作为“劳模”的巨灵神号超级大炮,正在尽最大可能的装弹。

    “咔嚓!!”

    当冒着黑烟的吊机,将八百毫米的超级炮弹送入装弹口的时候,最下方的许昊仔细看了看,最后问了一句比较内行的话:

    “它能炸多大??”

    而回应他的不是炮兵上校,所谓的数据,而是一声他这辈子听到过最响的声音。

    “轰隆”,当一切结束后,冒着白烟的巨炮,散发出一种叫“霸气”的气质,让周围的人不住的欢呼。

    而打进芝加哥城西南部的炮弹,直接打出了一个类似篮球场大小的巨坑,说是巨坑有些不对劲,更确切的说是“干净”。

    “对,就是这个!!”

    “就是这个!!”

    看到望远镜中那近乎“拆家”的一幕后,许昊直接兴奋的喊了出来,随后命令道:

    “去,告诉后方,我们现在需要大量的超级大炮,越多越好,对了,炮弹,炮弹一定要多!!”

    许昊越说越急,周围的还在速记的士兵,都有些跟不上他的节奏。

    说完后,再次看向眼前的芝加哥城,许昊心里更加清楚知道了一点,对付这么一座超级工业城市,光靠大炮远远不够,甚至超级大炮,也只能解决暂时的问题,真正的问题来自城外!!

    许昊默默的点燃了一根烟,默默的注视着这座五大湖地区,最大的工业城市,这座让汉军火炮失去所用,最后只能用更大口径的超级大炮,找回面子的城市。

    芝加哥,真的就是汉军眼中的“坚城”,和原来那些不匹配的根本不一样,如果说那些北部,南部,甚至中部的城市是碉堡的话,那么芝加哥就是典型的碉堡群,还是那种带护城河的。

    芝加哥,就像是一个用上万块金属零件堆砌出来的城堡,看上去平平无奇,甚至你还可以嘲笑它所谓的“方盒子”建筑,但一旦你真对这座城市采取军事行动,你就会发现什么是“残忍”,什么是“血腥迷宫”。

    ………………………………………

    烈日照射,暖风缓缓吹过……

    六月的西京城,空气中都带着燥热的气息,街头商店售卖的“电风扇”,成为了目前最火热的商品。

    在这个时期,能够拥有一台电风扇度过一年一度炎热的夏季,简直就是大部分汉国人的梦想。

    在最早的几年,那个时候电风扇技术还很“原始”,甚至根本就是一台改造的大号电机,拖拽一个铜铁做的扇叶罢了,甚至可以说,完全就是一种不成熟产品,用它的人也很少。

    这种电风扇,安全性极其不稳定,甚至还出过一起电风扇变成血滴子,绞死人的事情。

    虽然这件事后来被确定为“伤残”,而不是以讹传讹的死人。

    但在那个时候,人们普遍认为,电风扇是一个技术不稳定,而且致死致伤率高的产品,那个时候哪怕再热,也不会有人买电风扇这种“杀手武器”。

    毕竟那个时候的电风扇不仅不安全,价格还特别贵,普通人买来,也不划算,而且还有极大的安全隐患。

    但是在经过这么多年发展后,电风扇的技术越发成熟,甚至到了最后,还发展出了可以提起来的小型电风扇。

    (早期电风扇很笨重)

    最重要的一点是,皇宫采购了大量电风扇,为电风扇这种避暑产品,做了一波彻底的全国宣传。

    要知道早汉国皇室一直都走在科技的标杆,从照相机到电风扇,皇室就是目前汉国普通人,乃至高层争相模仿的对象。

    对于那些有钱人,他们希望吃到和皇帝的同款美食,玩上最近几年流行的“杆球”。

    (高尔夫)

    而对于普通人来说,皇室的那些奢华生活与他们无关,但皇室用的产品,尤其是他们买得起的产品,那可以用“蜂拥而至”来形容。

    所以有人私下里就开玩笑说:

    “皇室是汉国最好的广告!!”

    任何产品,只要和皇室有关,基本就意味着不愁卖,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内务府采购处,最受欢迎,贪腐最严重的原因。

    因为这里面的油水实在太大了,产品只要挂上皇室特供四个字,就会自动抬高身价。

    可以说,皇室就是这个时期汉国的标杆!!

    而对于这个标杆的掌舵者来说,当刘鹏接到了来自欧洲的战报后,脸色神秘的喃喃自语:

    “拿三啊,拿三,你可真不愧是拿破仑的侄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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