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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以退为进

    “琴儿,不可造次。”

    武媚连忙呵斥身边宫女,随即便是向李象行万福礼:“才人武媚,见过敦煌郡公。”

    一双泛水的眸子,毫不避讳的望着李象。

    唐初武德贞观年间,天子后宫,承袭隋制,妃嫔分为一后(礼仪地位等同天子)四妃(正一品)九嫔(正二品)二十七世妇(正三至正五品)八十一御妻(正六至正八品)。

    武媚便是二十七世妇中的正五品才人。

    从实质关系上来论,武媚应该算是李象的小奶。

    但才人这个位份的品级太低了,才人根本担不起皇长孙的一声小奶,至少也得是徐惠那般九嫔之一的充容才有资格。

    嫔妃嫔妃,至少是到了嫔位才算是正式踏入天子小老婆这个行列,嫔位以下的顶多算是个高级陪睡。

    ‘这又纯又欲的小脸配上这小眼神,难怪小野鸡顶不住。’

    ‘不过李治是小野鸡,而我是大象,小小野鸡焉能与巍巍大象相提并论。’

    李象脸色一脸正经,亦是行叉手礼,低头时不经意瞄过武媚那滔天凶兆,暗道:‘这埋进去,应该能憋死吧。’

    “郡公当下可有要事?”

    武媚柔声开口。

    她刻意来此‘偶遇’,就是为了这位新晋的敦煌郡公,正如她第一次‘偶遇’李治小野鸡那般,撩的小野鸡不要不要的。

    方才这位敦煌郡公和天子于河畔交谈,她可是一直在远远望着,她入宫这般多年,还从未见天子这般看重一個天孙,自是需要交好,列入攀附备选之一。

    她深知,自己在李世民那里已经是完全没有希望了,而她绝对不容许自己就这般渡过平庸的一生,择一位有潜力的宗室攀附,这是她当前能够想到的唯一翻身之法。

    见李象在自己身上眼神缥缈,武媚眸中含笑,反倒是故意挺了挺腰,踏出半步上前靠近,距离李象仅有咫尺之遥,滔天凶光,愈发一览无遗。

    成熟与稚嫩的独特风味,不断冲击着李象的心神。

    好在,李大象二世为人,穿越前万花丛中过,校花金光来,这点定力还是有的。

    ‘问我有什么要事,这是准备跟我聊人生么,从把妹的流程上来看,聊完人生的下一步,应该就是聊生理知识了。’

    李象被滔天凶兆逼的微微后退半步,倒不是他对凶兆有何不接受,而是这里是太极宫。

    ‘那些宫斗剧里说的好,后宫就是一张无形的网,到处都是摄像头,没有秘密可言。’

    ‘不适合在这里跟武曌发生什么,传入二凤耳中,解释不清。’

    ‘以退为进。’

    想罢。

    李象脱口而出,道:“小奶请自重。”

    一句‘小奶’,辈分瞬间拉开了,武媚直接原地蚌住。

    心道,我不小啊!

    “才人见谅,李象还有急事回东宫,且先告辞。”

    一句说罢,转身离去。

    武媚愣了片刻,望着李象消失在宫道的背影,娥眉紧蹙,一股征服欲自内心泛起,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当然,更多的动力来源于武媚断定这位敦煌郡公之未来,不可限量。

    ‘能感觉到这位敦煌郡公对我是有意思的,就是不知往后比之晋王,前途如何。’

    武媚想起那个温文尔雅的少年郎,在遇见李象之前,经过七次的接触试探,她几乎已经是选定了晋王李治作为自己未来的攀附依仗。

    但是在这一刻,有那么一丁点动摇了。

    ……………………

    东宫,西池院主屋。

    正值晌午时分,李象回来后就开始用膳了,吃饱了他一会还得去大理寺报道。

    坐在胡椅之上,望着跟前胡桌上的五菜一汤,并无什么太大的表情变化。

    虽说这个时代的滋味少了些,但李象本就是不注重吃食,能填饱肚子即可,而且这玩意总比整天在医院忙得吃外卖要健康的多,养生第一位。

    而小说里、电视剧里开发鸡精什么的,李象暂时没有考虑,太复杂了,火锅倒是可以在有空的时候搞起来。

    一边夹着菜,一边想着事。

    ‘武曌这个女人,不能交心,只能走肾,而且往后接触起来要更加谨慎一些,如果发现没法驾驭,不如毁了,以绝后患。’

    ‘啧。’

    ‘老李家祖传头风,不知道我这幅身子有没有发病风险,得提前调理预防起来。’

    这时,在旁伺候用膳的新月,小声道:“长公子,徐齐聃三人还未归。”

    虽说已经得封郡公,但是对身边人,李象还是喜欢长公子这个称呼,显得年轻。

    ‘二凤的诏书宣读之后,马球肯定是没心思打了,这么久还没回来。’

    ‘这几个狗贼,定是勾栏听曲了。’

    心中琢磨之时。

    一道圆滚滚的身影连滚带爬的冲了进来,跟个皮球一般在地上翻了个滚。

    “长,长长公子!”

    “秦理和程处弼与侯封然(侯君集独子)在南曲桃花阁打起来了!”

    来人身高五尺(155cm),长相白净,一身肥肉,面相憨厚可掬,颇有几分小香猪的可爱之气,这是杜荷的长子杜子腾,现年十四岁。

    杜荷是跟承乾植物混的,那他儿子跟着承乾植物的儿子混,这也是一件很合理的事。

    李象放下筷子,看了眼大喘气的杜子腾,眉头微微蹙起,甩手将大理寺少卿的鱼符扔在杜子腾面前,道:“拿着鱼符,去大理寺调人。”

    随即,起身。

    “新月,更衣。”

    他要换上大理寺少卿的绯红官袍,毕竟下午得去大理寺报道。

    其实,以李象的郡公爵,穿不穿这从四品上的绯红袍都无所谓,但见过二凤之后的李象更清楚,这个大理寺少卿的位置其实就是二凤给自己的试金石,如果自己干成了,干的漂亮了,以后大把前途等着,若是干不成,那自己在二凤眼里就只是一个会写诗的皇孙。

    诗人,只是用来供着的花瓶,看着赏心悦目,实则清贵罢了,这非李象所求,也非李白所求。

    并且李象心里很清楚,他现在身上背负的不仅是自己,还有自己那作妖老爹,他在二凤跟前刷的一切印象分,都是在给承乾植物还债。

    漫漫还债路,这才是第一步。

    穿着官服去上班,这就是向二凤亮明自己的认真态度。

    这与工作的时候称职务,一个道理。

    ————

    PS:后接彩蛋,大理寺少卿绯红官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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