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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世外桃源

    这些土匪和普通官兵不一样,他们毫无组织性。

    擅长于打顺风仗。

    一旦赢了,那都是一窝蜂冲上去。

    如果有了难度,他们会第一时间投降。

    大山他们纷纷看向了叶羽,毕竟,叶羽才是主心骨。

    刚才大战,叶羽只是旁观,并没有动手,主要也是没有他发挥的机会。

    “先带回去。”

    叶羽也并非那种好杀的人。

    他将这些家伙全部关押起来,然后让独眼龙下山。

    同样是土匪,相信独眼龙对南山土匪肯定有所了解。

    简单地说,那些十恶不赦的家伙,都要宰了,其他土匪,全部归独眼龙。

    斩杀了七八个土匪之后,剩余三四百名土匪,都被独眼龙带走了。

    斩杀的几个土匪,基本都是小头目,死有余辜的那种。

    这些土匪的操练都交给独眼龙了。

    当然,阿龙从旁协助独眼龙。

    独眼龙山上的土匪,也从先前两百人,增加到了六百人。

    平时叶羽也不会让他们闲着,给他们专门罗列了一个排班表。

    一三五,三个小队土匪下山挖煤矿,二四六另外三个小队土匪下来。

    再加上大山他们这边上千人,开采煤矿速度开始加快。

    山村日子也好了起来。

    原先家家户户都是吃粗粮,现在开始吃细粮,米面之类的都端上餐桌。

    此外,一个星期都能吃上一顿肉。

    要知道,在此之前,有些人都好多年没有闻过肉味了。

    家庭条件好的,一年能吃上一顿肉,就算不错的。

    他们都知道,这一切都是叶羽带来的,他们对叶羽这位村长感激涕零。

    最近这些天,远处又有两个山村拖家带口过来了。

    看到眼前这些瘦骨嶙峋的山民,驱赶他们离开吧,叶羽有些于心不忍。

    最终咬咬牙,还是将他们收了下来。

    两个村子总共八百人,抽出了两百人,组建了小队,也就是第十一,第十二小队。

    剩余人中,妇女负责养蚕,织布,有劳动力的男子,负责开垦山坡。

    当然,他们刚来的这批村民,一律都是吃粗粮。

    除非有什么特殊情况,有特长的人,他们可以提前安排上细粮。

    例如一个叫山炮的媳妇,怀孕几个月了,以前都是饥一顿饱一顿,瘦骨嶙峋,叶羽就安排了细粮给她。

    对此,山炮都感动的一塌糊涂。

    还有就是一个叫仲德的中年人,对方有点学问,还是个孝子。

    他爹死的早,娘为了养他,吃了很多苦,牙齿不好,平时吃东西,那都无法咀嚼。

    吃粗粮都是一种折磨。

    叶羽看在他一片孝心的份上,给他娘准备了细粮。

    对此,仲德对叶羽也是感激万分。

    只不过,仲德这家伙身体单薄,重活肯定干不了。

    可他识文断字不错,叶羽给他安排了两个任务,一个就是担任私塾先生,教教学生。

    其次就是帮小娥管管账。

    不管不知道,管了之后,小娥才发现,自己以前记账和人家仲德相比,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

    人家记账,清晰明了,条理分明,可小娥记得账,虽然不说一塌糊涂,可是和仲德相比,真是惨不忍睹。

    “叶哥,刚才独眼龙率领百人小队,在荒坡试图打劫一个富商,结果人家只有十几人,硬是把独眼龙他们打得落荒而逃。”中午时分,叶羽正躺在院子里面撒太阳,大山走了过来,笑嘻嘻地说道。

    虽然说,独眼龙他们已经被叶羽收服了。

    可是他们是不是还会干点土匪勾当,这也是避免被别人怀疑。

    只不过,打劫对象不再是老百姓,而是那些从附近路过的富商之类。

    而且只是抢劫一些钱财,不准伤人性命,这也是叶羽默许的。

    “被十几人打得落荒而逃?”

    叶羽一脸不可思议。

    独眼龙他们经过系统培训过后,战斗力是直线上升。

    一个百人小队干不过十几人,这让叶羽觉得不可思议。

    “那富商在哪里?”

    叶羽下意识询问。

    “嘿嘿,在咱们村子里,对方算准了独眼龙肯定会带人卷土重来,所以他到了咱们村子暂避风头,只是,他不会想到,独眼龙和我们是一伙的。”大山一阵好笑。

    “走,咱们去看看!”

    叶羽精神一振,也是来了兴趣。

    “仲德,你们认识?”

    只是当叶羽看到那位富商的时候,他愣住了。

    因为富商和仲德相谈正欢,显然,他们应该是老友了。

    “村长,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同窗好友公达,他是刚刚辞官,我写信给他,告诉他这里是世外桃源,邀请他过来看看。”仲德看到叶羽的时候,面含微笑地介绍道。

    叶羽打量着这个公达,发现对方胖乎乎的,倒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只不过,能凭借十几个小家丁,就把独眼龙百人小队打得落荒而逃,这确实要个本事了。

    “公达,你干脆留下来,我管你吃住,怎样?”叶羽非常干净利落。

    在叶羽印象中,现在人就是求平安,能有吃住就满足了。

    “有酒吗?”

    公达笑眯眯地询问道。

    事实上,公达到了小山村,看到漫山遍野的桃树,水果树,还有大家努力,整个山村都充满了欣欣向荣的景象,他还是很满意的。

    只不过,公达心中有大志,他并不想留在山村内。

    “巧了,我刚刚酿造出了一种酒,大山,把酒拿一坛子过来。”最近用粮食酿造的酒,叶羽还没来得及尝。

    只不过,叶羽是喝了古代的酒,毫不夸张的说,和他妈的马尿差不多,非常难喝。

    要么就是太淡了,喝不出酒的味道。

    难道古代人喝酒,都是大碗喝酒,如果换成现代的酒,早就醉倒了。

    “好酒!”

    打开坛子,一股浓烈的酒香味扑鼻而来,公达眼睛猛然一亮。

    单纯闻酒的味道,就让公达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

    倒出一碗酒,公达喝了一口,身体一颤,一脸难以置信。

    “我从未喝过如此美酒,这简直太好喝了。”公达都不知道如何形容自己的心情。

    “公达,只要你愿意留下来,别说这种酒了,我还能酿造出更好的酒,总之,酒水管够,你觉得怎样?”叶羽笑眯眯地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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