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关灯 护眼
饿狼小说 > 失忆后被反派独占了 > 10 第 10 章

10 第 10 章

    话音刚落,沈稚手里的汤匙“哐当”一声落下。

    屋内的气氛瞬间变得微妙起来。

    诧异过后,一缕红晕悄悄攀上耳尖,很快又蔓延至耳垂,就连脸颊也如霞泼洒地羞红了一片。

    她低低垂着头,也能感受到男人幽灼的目光落在她面上。

    “裴、慎?”

    粉唇翕动,轻轻喊出这个名字,试图从脑海中搜寻出与之相关的记忆,可一点都想不起来。

    她咬咬唇,强装镇定:“你……当真是我夫君?”

    她竟然已经成婚了!

    男人压抑住眼底卑劣的欲望,收敛过气场,当真有几分光风霁月的味道。

    他掀起眼眸,温柔地与她平视:“当然,夫君难道会骗你?”

    “你方才说,我是金陵人,这里却是盛京?”

    “我们两家是世交,你我自幼便定了娃娃亲,今年年初,你从金陵嫁了过来。”

    他说完有些自嘲地笑了笑:“我父亲在朝为官,我虽为长子,在家中却并不受重视,兄弟几人或走科举仕途,或投入军中,而我却选择了经商。嫁给我,是委屈你了。”

    沈稚赶忙摇头,一时又不知如何安慰,半天才挤出一句话来:“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你也无需妄自菲薄,只要是愿意坚持的事业,哪有高低贵贱之分?”

    少女的眼眸亮晶晶的,顾盼间仿佛天上星子流转。

    裴慎静静地注视着她,“是么?”

    沈稚点点头,没想到他这样的人竟然也会生出自卑之心。也是,当世士农工商,商为最末,难怪他会觉得委屈了自己。

    不过沈稚并不在意这些。

    她也是此时,才敢抬起头认认真真看向眼前的男人,这个自称她夫君的男人。

    无论她问什么,他的态度始终沉稳肃正、颇有耐心,眼眸中毫无贪婪与欺瞒之色,说出的话很容易叫人信服。

    他也没有必要骗自己,沈稚想。

    单看这间屋子的陈设,也知他家大业大,而他本人一身金质玉相,气度不凡,容貌更是俊美无俦,为着她的伤,还不惜重金请来神医相救。

    这样的人,又岂是那等贪图钱财美色的小人?

    裴慎看着小姑娘一双眼睛乌溜溜地盯着自己瞧,不禁失笑:“怎么了?”

    她从前可不敢这么看他,多一眼都要躲开。

    见他这般笑了,沈稚又羞赧地垂下头。

    只是在男人面前,她总觉得心脏被什么压着,她刚醒来,也不知面对他时那种莫名的紧张和压迫感从何而来,明明他对自己很好的。

    她抿了抿唇,轻声问道:“那我们……平日相处如何?”

    裴慎似乎叹了声,眸光微微黯淡下去,“你很好,只是我们之间有些误会。我时常在想,倘若我的十分真心能换来你一分一毫的欢喜,那么即便让我粉身碎骨,也甘之如饴。”

    沈稚瞪大眼睛,一时惊得说不出话来。

    她怎么也想不到,两人之间竟是这般紧张,他如此珍重她、爱护她,几乎卑微到尘埃里,可她却似乎因为一些误会,冷落了他。

    沈稚张了张口,不知该如何解释,半天才磕磕绊绊地说:“对不起,我不知道自己是……对了,我们之间有什么误会?”

    裴慎不急于说清,只道:“你重伤初愈,一时难以接受太多的信息,先不提那些不愉快的事情了,日后你若还想知道,我再说给你听。”

    沈稚乖乖地点头:“嗯。”

    裴慎唇角慢慢地牵起。

    瞧瞧,多好的姑娘。

    沈稚这个人,他再了解不过,旁人待她好一分,她能给以十分的回馈。

    先前靖安侯世子入京,见她第一眼便思之难忘,靖安侯之妹看穿兄长的心思,在水粉铺子特意让给沈稚一盒胭脂示好,沈稚不明就里,隔几日又送她一对价值不菲的赤金蝴蝶簪作为答谢,甚至邀请对方参加自家的赏花宴,过度热情反倒引起不小的误会。

    对待生人都是如此,更何况是他这个为她的伤势费心费力、衣不解带照顾月余的夫君。

    裴慎已经从她眼神里看出先前没有的抱歉,甚至有种急于补救他们之间关系的冲动。

    如若可以将她留在身边,他不介意用谎言来维持他们之间原本虚无缥缈的情分。

    她此刻不也很欢喜么?既然是能给人带来欢喜的谎言,那就不算是伤害。

    甚至他从她的面容里看出了羞赧,从前也只有在裴识和裴朗面前,她才会偶尔流露出这种让他嫉妒到发狂的表情。

    即便将来她想起一切,那又能如何呢?只要他在一日,没有人能将她带离自己的身边。

    忽然想到什么,裴慎语气微沉,“那几个不懂事的奴婢……”

    沈稚从他眼里觉察出一丝不豫,赶忙维护道:“是我自己想岔了,不关她们的事,我听说这些丫头也是你刚买回来的,不知者无罪,你别怪她们了。”

    裴慎面上恢复了笑意:“都听你的。”

    沈稚抿唇笑了笑,也不是很难相处嘛。

    大病初醒,吃食上只能清淡,沈稚晚膳只用了些碧梗粥,两碟素小菜和一些爽口的点心果子。

    新来的厨娘是金陵人,菜品偏江南风味,即便是荤菜也做得清爽鲜香,口感回甜。

    沈稚直觉自己应是很喜爱那道黄泥煨鸡的,但眼下却提不起兴致,见裴慎也只用一些素食,正要给他夹菜,想了想,还是换了布菜的银箸,给他碗里夹了只鸡腿。

    裴慎微微顿了下,一旁的桓征却是瞳孔一震,想要阻拦已经来不及了。

    沈稚没有瞧出异常,抿抿唇笑道:“我看你都不怎么吃菜的,是不合口味吗?这道黄泥煨鸡煨倒是香气扑鼻,你替我多尝尝。”

    桓征忍不住开口:“夫……夫人,我们郎君……”

    一语未了,却被裴慎抬手打断:“无妨。”

    沈稚古怪地看着主仆二人,视线又回到裴慎身上:“你不吃鸡么?”

    裴慎夹起一块肉,在口中慢慢地咀嚼。

    的确是很多年没吃过了,从匪寨中出来的这些年他便一直茹素,后来手里有了权,被太多人忌恨,连自己的母亲也说,他这是手里的亡魂太多,不敢食荤腥,怕夜里闭上眼睛,人鬼蛇神都来索命。

    沈稚不疑有他,托着腮问他:“好吃吗?”

    裴慎含笑点头。

    你头一回为我夹菜,怎么会不好吃?

    用过晚膳,两个丫鬟伺候沈稚到净房洗漱。

    裴慎到偏厅,将方才所食吐了个干净。

    桓征眉头皱紧,给他递了张帕子,“大人这又是何苦?”

    裴慎:“我说过,在这里不用这个称呼。”

    “是,郎君。”桓征看到他额角细细密密的冷汗,“郎君这又是何苦呢?”

    裴慎嘴角噙着抹笑,漆黑晦暗的眼底锋芒敛尽,“既然要演好这出戏,那就不妨装到底。”

    桓征也没想到,好好的姑娘竟然这么巧失忆了,否则人一醒,闹着要回家,主子又不肯放人,那就难办了。

    如今被主子养在这里,倒也是无忧无虑,想起方才姑娘给主子夹菜的场景属实罕见,桓征忍不住道:“属下觉得,绾姑娘对您还挺好的。”

    裴慎薄唇抿紧,没有说话。

    她对醒来见到的陌生人都能无条件地相信和示好,为何从前总是对他避之不及呢?

    “只是,”桓征顿了顿,“万一姑娘哪天想起来,知道您是骗她的……”

    眼看着裴慎变了脸色,桓征哪里还敢多说。

    男人目光幽戾气,拨弄着指节的骨戒,凉凉道:“既然她自以为是我的外室,我如何不能顺水推舟一把,她不也……挺高兴的么?”

    何况沈家与裴家早已定亲,他本就是裴家长子,就因她晚生了几年,两边的长辈就默认也给裴二和裴三机会,实在是偏心极了。

    好在他自幼便明白一个道理,想要什么只有靠自己去挣。

    命如此,人亦如此。

    既然她早晚都会成为他的妻子,他又如何不能早日行使作为丈夫的权利。

    这又怎能叫骗?

    退一万步讲,就算绾绾不属于他,他便不能抢了么?

    如今的沈稚就像一张白纸,落笔任由他心意。

    桓征额头都出了层冷汗,哪里还敢胡乱揣摩他的意思。

    那头沁芳来传话,说姑娘洗漱完毕,正准备上药。

    裴慎搁下手中的棉巾,说知道了。

    崖边驯马时,沈稚的手心和手腕都磨破了,后来坠下悬崖,身上又多了几处擦伤,小姑娘爱美,怎么能留疤?伤口愈合之后,祛疤的玉容膏一直都没有断过,如今手掌的擦伤几乎看不到了,但还需巩固几日,才能恢复从前那般的白嫩细腻。

    沁芳的本意是请裴慎过去亲自给夫人上药,夫妻之间多好的亲近机会啊!谁知这贵主不紧不慢,压根没有领会她的意思。

    药上到一半,裴慎才进了洗月斋。

    云锦有个习惯,总是先涂身再涂手,裴慎估摸着时间进来时,不偏不倚看到小姑娘薄襟半掩的那一截雪色香肩。

    这玉容膏里添了珍珠粉,连同锁骨都泛着莹润细腻的光泽,烛火下如同月光洒银,丝缎生辉。她整个人就像一件旷世的珍宝,即便明珠满室,也掩盖不了她的熠熠光芒。

    男人眼底幽沉三分,不动声色地移开了目光。

    沈稚意识到这点,连忙拢紧了衣襟,随即赧颜。

    原本他们是夫妻,该看的应该都看过了,可眼下有外人在,她脸皮薄,闺房之事叫人瞧见也不像话。何况她不记从前事,裴慎对她而言不像朝夕相处的夫君,倒像是盲婚哑嫁的新婚男女掀开盖头后的初次见面,总不能上来就要暗送秋波情意绵绵。

    沁芳见两人拘谨,忍不住开口提醒道:“夫人还有一会就上完药了,郎君可要先去沐浴?”

    话音刚落,沈稚心里咯噔一声。

    她怎么忘了,夫妻可是要同房共寝的!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