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关灯 护眼
饿狼小说 > 大哥救我,爹爹救我! > 21 中计了

21 中计了

    宋三郎虽说在李府干了两个月的木工,但两人身份差距摆在那里,他基本上是同李逸山没有什么交集的,一切事务自有李府的管家来处理。

    这会儿子听到李老爷请他过去喝酒,想着必是为了辰哥儿拜师之事,于是便叫秀娘给孩子换身衣裳。

    宋景辰小孩儿精力旺盛闲不住,动辄一身汗,在家里秀娘就只给穿了小肚兜和短袴,出门见客自是不合适的。

    秀娘知道李府是高门,但对方门第究竟有多高,会对儿子以及自家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却是毫无概念,她畏惧吃饭不给钱的衙役,却对李逸山这样身份贵重的人无感。

    这就好比让她白捡一两银子她会欣喜若狂,因为她知道一两银钱可以用来做什么,倘若她捡到一千两银子,也并不会比捡到一两银子兴奋到哪里去。

    不过李老爷看重自家小崽,秀娘自然是得意又自豪的,忙紧着给儿子换上一身她认为最贵重的小衣裳。

    松烟色的右衽镶边小长袍,料子正是那日妯娌三人一块儿从大相国寺附近的锦绣街淘回来的,姜氏帮忙给裁剪,秀娘自己缝制好。

    衣料有点儿瑕疵,颜色也不适合活泼的孩童,但却是很有名的粟地纱,管他合不合适,贵的就肯定比便宜的好看。

    不得不说,就审美这一块儿来说,秀娘落后姜氏八条街,但架不住她自己有颜任性,生个儿子更加任性。

    人娘俩压根儿就不需要考虑搭配这玩意儿。

    秀娘笑着问儿子:“娘给做的新衣裳喜欢吗?”

    宋景辰这个年纪只认吃和玩儿,他才不管穿啥,给披个麻布片他都没意见,想都不想道:

    “娘做的衣裳真好看,辰哥儿喜欢。”说完他还大大的给了他娘一个拥抱。

    见儿子喜欢,秀娘欢喜,又帮儿子把小头发重新梳理过,宋三郎给递给过去两根红色綵缯,秀娘在孩子头顶左右各扎了个小髻,其余头发自然垂下来。

    此乃大夏朝的风俗,孩童无须束发,有无拘无束、自由自在之意。

    收拾妥当,宋景辰蹦蹦跳跳牵着三郎的手出了自家门儿,去李逸山府上串门儿他最喜欢不过了,他可没把自己当小孩儿,在小孩心里他跟李逸山那都是老朋友了。

    李府小花厅,李逸山与萧衍宗相对而坐。

    萧衍宗,出身大夏朝七大家族之一的平州萧家,与陈家这样的新贵不同,萧家乃是传承百年的世家大族,底蕴丰厚,光是家族藏书量就足以让陈晏安陈大儒羡慕妒忌。

    简单来说,萧衍宗有资本为了兴趣爱好而读书,而他本人亦是好老庄,生性洒脱,无酒不欢,只酒量堪忧,一喝就醉,醉后好抚琴弄箫,琴箫双绝,人称箫三绝。

    还有一绝乃是画绝,李逸山的画就是得他指导。

    与出身儒家正统的陈宴安不同,萧衍宗算是半个修道人,作为身肩家族重任的嫡长子不科举,不做官、不娶老婆、不要娃,主打一个老子只想了无牵挂。

    作为他家老子的萧氏族长成全他,直接给逐出家门。

    所以萧氏一族富可敌国,萧衍宗身无分文。

    不过人家虽说身无分文,不代表人家没银子花,没钱了就卖画,不想画画了,就青楼卖曲儿,连曲子都不想写了,干脆卖课。

    对于那些想考科举的举子们随意指点几句,绝对能让对方在考场上更上一层楼。

    倘若课都懒得卖了,就来老友家蹭吃蹭喝,比如说来李逸山这儿。

    起初李逸山说给他介绍学生,他一听说对方是个小屁孩,当下就表示没时间,不感兴趣,别给老子揽麻烦事儿,没功夫哄娃娃,烦死了。

    李逸山让他见了人再说,机缘巧合澡堂一见之下,萧衍宗有点儿兴趣了,他萧三绝的传人长相最起码得过关,又听说对方是宋玉郎的小孙子,遂了然。

    这才有了后面李逸山命人去请宋家父子过来。

    父子俩进到李府,跟随下人一路来到后花园荷塘边的小花厅,宋三郎带着儿子上前见礼,李逸山为双方介绍一番,请父子俩落座,还贴心为宋景辰准备了高凳。

    宋景辰被他爹抱上去坐好,自然而然道:“谢谢李伯伯为辰哥儿想得周到,辰哥儿也有礼物送给李伯伯。”

    宋三郎:“???”

    儿子还给人准备了礼物?他怎么不知道。

    李逸山被小孩儿逗乐了,不由好奇道:“哦?辰哥儿还给伯伯准备了礼物,是什么礼物,让伯伯瞧瞧。”

    萧衍宗毫无兴趣,一个小屁孩儿能有什么礼物送给李逸山,他那小衣兜能藏下的左右不过是糖果之类,不过小孩子倒是落落大方,一点儿不怯场,还挺懂得礼尚往来。

    虽无兴趣,可他的目光还是不由落到小孩儿身上,倒要看看他拿了什么样糖果送人。

    几个大人伸着脖颈,就见小孩儿小胳膊伸出来,攥着的拳头缓缓松开,手掌心赫然躺着一只死掉的蜻蜓。

    李逸山:“……”

    萧衍宗:“这……”

    宋三郎:小崽子必有说词。

    果然,他就听儿子奶声奶气道:“本来我帮李伯伯捉的是活的,可是只在罐子里放了半天它就死掉了。”

    萧衍宗不由好奇道:“小娃娃,你为何要送你李伯伯一只蜻蜓?”

    “因为我发现李伯伯画的蜻蜓和我见到的蜻蜓不一样呀,我想送一只给李伯伯,这样他下次画画的时候照着画,就不会画错了啊。”

    李逸山老脸一红,萧衍宗却是震惊了,画画一途,敏锐的观察和感知能力是最重要的先决条件,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这样的天赋。

    眼前的小娃娃又不懂画,他不可能拿着李逸山的画细细琢磨欣赏,也就是说他只是扫了一眼,就看出李逸山画上的蜻蜓不对劲儿。

    想到此,萧衍宗兴奋了,他忙道:“逸山兄,快,快命人把你那副画有蜻蜓的画拿来我看。”

    李逸山也好奇自己画的蜻蜓错在何处,他都是照着名家名作临摹的,不应该呀,可小孩子亦不会说谎,遂命人速速把画取来。

    等下人把李逸山那副葡萄虫草图拿过来,萧衍宗速速拿到手上端详,待他发现小孩儿说的那只蜻蜓竟然只是趴伏在画面一角,一处不起眼的藤蔓上时,脸上的震惊之色藏都藏不住。

    老天爷,如此不起眼的蜻蜓,如此细微的错误,这都能给揪出来,这孩子还是人吗???

    萧衍宗强压住内心的震惊,以免表现出来让小娃太过得意,小时惊艳,大时了了的例子他见多了,这么好的苗子须得好好呵护,绝不能给养废了。

    实际上萧衍宗还真是高看宋景辰了,一切都只不过是机缘巧合。

    首先,当时宋景辰看这副画时,因为个子太矮,垫着脚尖也看不到这副画的全貌,刚好画卷一角的这只蜻蜓正怼在他眼前。

    其次,宋景辰贪玩儿,他爹给做的那些小玩物满足不了他强烈的好奇心,玩儿虫子就成了他的爱好之一,为什么他害怕蜜蜂,就是因为有一次用他爹给做的小网兜扑到了蜜蜂,美滋滋伸手去抓,悲催了。

    正是出于对蜻蜓的熟悉,他一眼便看出了李逸山画的不对,不过他当时想着吃人家葡萄呢,自然不会说出来扫人家兴。

    宋三郎把儿子带到李府上是巧合,宋景辰迷路误闯李逸山的书房亦是巧合,而李逸山那天恰好画了蜻蜓,还画错了更是巧合中的巧合。

    只能说机缘巧合也是大运气的一种,冥冥之中,决定一个人命运的是偶然还是必然,谁又能说得清呢。

    萧衍宗指着画上的蜻蜓翅膀告诉李逸山,是蜻蜓翅膀的上边缘部分画错了,此处的纹理脉络与别处略有不同。

    李逸山大惊,忙又拿过小孩儿送给他的那只蜻蜓翅膀观看对比,不由深吸一口气,道:“这孩子——”

    话说一半儿,看到萧衍宗朝他打眼色,心中了然,转而说道:“这孩子说得还真没错。”

    宋三郎前世文武全才,对于画画一道虽称不上多精通,可也并非门外汉,相反,他有很要的鉴赏力,知道儿子刚才惊艳了两人,不由又有几分好笑。

    谁能想到小孩儿玩儿个虫子还为他自己玩儿出一份机缘来了。

    相比于陈宴安,他当然更倾向于让儿子拜萧衍宗为师。

    萧衍宗决定跟眼前的小娃娃好好相处,他早看出来了,小孩儿满眼里谁都没有,只有桌子上的一桌美食。

    他用竹签扎起一卷儿羊舌签递到宋景辰眼前,笑呵呵道:“辰哥儿饿了吧,先吃点儿东西。”

    萧衍宗狼外婆般的笑让宋景辰想起说书人经常说的一句话: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管他呢,有爹在呢,他才不怕,爹爹自会保护他。

    “谢谢萧伯伯。”宋景辰手比嘴快,迅速地接了过来,接过来之后他先看了宋三郎一眼,那意思大概是:爹,好馋,想吃,可以吃吧?我吃了。

    他也就意思性地跟他爹请示一下,压根儿不管他爹的反应,张口就咬了下去,小孩儿也知道要面子了,没敢大口吃,装模作样咬了一下口。

    呜呜呜,这是什么神仙美味,世上怎么能有这么好吃的肉,这是神仙肉吧?

    宋景辰下意识的把剩下的肉卷儿举到他爹嘴边,“爹,你快尝尝,李伯伯家的肉可太好吃了。”

    萧衍宗见贪吃的小娃尝到美味的第一反应竟是拿给他父亲吃,不由目露欣赏,欣赏的同时还有点儿自愧不如,他这不孝逆子就差把他老子给气上天了。

    宋三郎亦是心中一暖,还记得辰哥儿一岁多的时候,敢咬小孩的吃食一口,他能给你哭得地动山摇,拿小手从你嘴巴里往外扣,要你赔给他。

    只他高兴的时候才愿意分享给你一点点,真的是一点点,比他的小指甲盖还小的一点点,难为他是怎么把这么一点点给你掰下来的。

    如今的辰哥儿不仅会跟父母兄弟分享他最喜爱的吃食,还懂得心疼人,早上自己醒了不再闹父母,还会过去帮你把被角掖好,再用小手拍拍你胸口,然后垫着小脚丫轻手轻脚跑出去玩。

    所以,小孩最是单纯,你给他爱,他便反馈给你最真挚纯粹的爱,宋三郎经历过人性的至恶,知道千百年来这世间唯一不变的是弱肉强食,但他要教会儿子善良,他要给儿子善良的底色,小孩子不需要了解人性的恶,那是成人才需要修炼的功课。

    宋三郎意思性的就着儿子的小手咬了一口,味道还不错,正宗的羊舌签做法,厨子的手艺也不赖,炸肉的火候把握的刚刚好。

    这羊舌签乃是将羊舌洗净切成细条,放至冰窖腌制入味后,裹上猪油,面粉,蛋清等,再放入油锅中煎炸至金黄,少炸一分外面不够酥脆,多炸一分则失了里面的嫩。

    宋三郎猜这道菜的羊舌应该是只取了舌尖的部分,这羊舌乃是羊身上动得最多的一块肉,肉质紧实而无筋膜韧带,这舌尖部分就更佳,口感十分细腻。

    萧衍宗讨厌一问一答,他想看孩子最真实的状态和想法,借着给小孩夹菜的机会攀谈起来。

    萧衍宗:“辰哥儿可有读书?”

    宋景辰:“我现在还小呢,还在长身体呢,我牙齿也要长,骨头也要长,脑袋也要长,我爹说先让我先长好身体,晚两年再读书。”

    宋三郎皱眉:你爹什么时候说过这话?

    小孩儿童言童语听得萧衍宗莞尔,接着问他,“辰哥儿可有想过长大之后成为什么样的人。”

    宋景辰想了想,道:“想过,不过现在不想了。”

    “哦?为何现在不想了?”萧衍宗好奇道。

    宋景辰理所当然道:“我现在还小呢,干嘛要为长大以后的事操心,那我长大以后岂不是又要操心我老了怎么办,等我老了又要操心什么时候死掉,这样一直操心的话岂不是很累人。”

    三个大人:……

    怎么感觉三岁半个娃活出了六十岁人的通透?

    萧衍宗现在非常能理解老友为何极力向他推荐这小孩儿了,电光火石间,他突然想到一件事情,昨日陈宴安那老东西突然送他一坛窖藏百年的神仙醉,说是看上了他一个学生,想要讨要过来。

    萧衍宗带学生,那纯粹是赚点儿小钱花花,露水情缘,连对方姓名他都懒得问,给钱就是乖徒儿,没钱那就是师徒缘分已尽。

    想到此,萧衍宗心里升起一股极其不好的预感……。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