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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狼小说 > 史册 > 第399集

第399集

    持“南方说“的立论依据主要有四条:

    (1)女娲、伏羲在中国古代典籍中的大量出现时间是较晚的,所以疑非华夏旧有之说,可能是后来接受了南方民族所传的结果;

    (2)南方诸氏族中,盛传着兄妹始祖型洪水神话,其中有的主人公兄名Bu-i,妹名Ku-eh,与伏羲、女娲音近,而事迹尤多相似,可证有关伏羲、女娲的神话与兄妹始祖型神话同出一源,而盛行于南方;

    (3)南方民族(尤其是苗、瑶族)中,存在着信仰,有奉祀伏羲、女娲的习俗;

    (4)女娲、伏羲人首蛇身形象,也是他们源出于崇蛇乃至称作“蛇神“的南方民族(包括苗蛮、巴人等)的一个佐证。

    持“北方说“的立论依据主要有四条是:

    (1)所谓南方少数民族兄妹婚神话中,兄名“Bu-i“,妹名“Ku-eh“,近于古音“伏羲、女娲“的推断,是误用了贵州黑苗、雅雀苗的语言,来比附汉古籍上的中古音;

    (2)伏羲,特别是女娲,在兄妹始祖神话中出现是有限的。杨利慧调查统计,在237则同类型华夏神话中,兄为伏羲的(包括妹为女娲的),有74则,不到1/3;妹为女娲的(包括兄为伏羲的),有52则,不到1/4。在少数民族的181个同类神话中,兄为伏羲(含异称)的有34个,约占18%;妹为女娲(含异称)的,仅有5个,只占2.8%,说明南方说日益暴露出其取材上、资料上的局限,不免影响其立论的准确性;

    (3)从女娲与兄妹始祖型神话的联系上看,尽管汉代以前,女娲的身份可能同伏羲有些粘连,乃至出现了配偶关系,但有关女娲的神话与兄妹婚神话毫无干系;她的主要神话业绩同其它其它神话也没有什么联系,直到唐代李冗的《独异志》卷下,女娲才被明确地与兄妹婚神话粘连起来,成了其中的一位重要人物;

    (4)从迄今为止收集到的资料看,女娲神话的主要传承者是中国广大区域的汉民族。247个明确有“女娲“出现的神话中,235则是在汉民族中传播的,占95%以上。其分布地点,遍及华北、中南、华东、西南、西北、东北等各个地区,除迄今尚未见内蒙、西藏、云南、海南及北京、天津外,几乎遍布于全国各省。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关于女娲信仰的起源地问题,学界是见仁见智、众说纷纭,这对于推进女娲文化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启迪。

    三皇、地位

    和造人和补天神话相比,女娲女皇之治神话的文学移位过程最为滞涩,无繁荣而近夭折。这一强烈的反差说明神话在其走向文学的移位过程中,其移位的程度是要受到各种社会因素限制和制约的。

    在女娲神话中,有关女王之治的内容与其它内容出现的时间大致相同,但记载的内容比较模糊。首先引起人们注意的当是著名的“三皇“之说。

    例如东汉王符《潜夫论》说:“传说三皇五帝,很多人都认为伏羲神农合称三皇。其中一人或者说遂人或者说祝融或者说女娲。其中是与非可就不知道了。“ 说明东汉之前关于“三皇“的说法至少有三种。那么女娲缘何能够取得三皇的尊位,她后来缘何又被排除之外,这个变化与其文学移位的程度有何关联,都是很有意思的问题。

    有关女娲为女皇的说法,现有较早的材料是西汉时期《淮南子·览冥训》描述:“伏羲、女娲不设法律制度却以至高德性而流传后世,为何,是因为达到了虚静无为纯粹专一的境界,而不是忙于琐碎的政事。“ 这里没有明确女娲是什么身份,但她能和伏羲并列,且属于能否“设法度“和“遗至德“的人物,显然已经暗示出其女王的地位。与《淮南子》大约同时代的《诗含神雾》的记载可为佐证:“含始咽下红色的珠子,刻道:玉之精英生下汉代皇帝,后来赤龙感应女娲,是刘邦兴起的原因。“ 这个著名的刘邦诞生的故事似乎也暗示出女娲的至尊地位。

    也许是还有其它亡佚材料,也许是根据以上材料的推测,不久就出现了对女娲是三皇之一的猜测和坐实。应劭《风俗通义》引用《春秋运斗枢》:“伏羲、女娲、神农,是三皇也。“郑玄则明确指出女娲是三皇之一:“女娲,三皇承宓戏者。“这种观念到了南北朝时期似乎已经成为一种既定的事实--女娲已经成为社会上人们约定俗成的女皇的符号或代称。

    《北齐书》描述:又正好太后被幽禁了,祖埏想让陆媪成为太后,撰魏帝皇太后的先例,为太姬说话。对人说:“太姬虽说是女人,但实在是英雄豪杰,女娲以来从没有过。“《祖珽传》

    祖珽出于奉承的目的,将太姬比作女娲式的女中豪杰,说明女娲作为女皇角色在社会上的普遍认可。

    唐代之前女娲能够取得如此至高无上的地位,究其历史文化根源,在于原始母系社会女性崇拜观念的遗传。女娲造人造物以及补天济世的传说,都是其神话残余。而作为母系社会女性崇拜的极至,女娲进入“三皇“之列是合乎历史本来面目的。

    甚至有理由作出这样的臆测,女娲当年在先民心目中的地位,可能比人们当今的了解和认识要较高。对于甲骨卜辞中有关祭“东母“和“西母“的记载,过去一般将其解释为日月之神。现代有人从原始的二方位空间意识出发,将东母西母分别解释为女娲和西王母。从女娲在远古时期曾经有过的“三皇“地位和母系社会女神的普遍地位来看,这种说法是可以相信的。

    神话的历史移位,照样需要适合的生存土壤。一个男权社会,尤其是儒家一统天下的中国封建社会,是可以有足够的力量让借助母系社会女权观念而在中国历史的政治舞台上占有一席之地的女娲的女皇地位受到了质疑,并将其排挤出去的。

    司马贞《补史记》描述:女娲氏也姓风,蛇身人首,有神灵的圣人品德,代替宓牺立号称女希氏。没有什么功绩,只有制作笙簧,所以《易经》不收录。不接应五运,一种说法女娲也是木德的君王。这是因为伏羲的后面,已经有好几代,金木轮番循环,转了一圈又一圈。特别推荐女娲把她的功劳抬高而充任三皇,所以并列(连次)木德的君王“。 (《三皇本纪》)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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