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徽
芬兰国徽在瑞典国王古斯塔夫一世时被采用。在芬兰作为大公国时代也采用了此徽,一直沿用至今。为红色盾徽。盾面上为一只头戴王冠的金色狮子,前爪握着一把剑,后爪踩着一把弯刀。九 朵白色的玫瑰花点缀在狮子周围。国徽上的狮子来源于富尔孔家族,它同样也出现在瑞典国徽上。剑和弯刀与卡累利阿国徽相类似。踩在狮子脚下的俄罗斯弯刀则反映了当时的政治形势。彼时,瑞典与俄罗斯正处于长期战争中。九朵玫瑰据推测是代表了芬兰历史上的九个省,但玫瑰的数量几经变化。
国花
铃兰(学名:Convallaria majalis Linn.)是百合科、铃兰属植物。气味甜,全株有毒。多年生草本。植株矮小,全株无毛,地下有多分枝而匍匐平展的根状茎。具光泽。呈鞘状互相抱着,基部有数枚鞘状的膜质鳞片。叶椭圆形或卵状披针形,花钟状,下垂,总状花序,苞片披针形,膜质,花柱比花被短。入秋结圆球形暗红色浆果,有毒,内有椭圆形种子,扁平。花果期5~7月。
铃兰原产北半球温带,欧、亚及北美洲和中国的东北、华北地区海拔850~2500米处均有野生分布。
铃兰全草可入药。夏季果实成熟后,采收全草,除去泥土,晒干。有强心,利尿之功效。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心房纤颤,由高血压病及肾炎引起的左心衰竭。 但由于铃兰全株各部位均具有较强毒性,切勿在无专业医师指导的情况下服用。中毒不良反应常表现为腹痛、呕吐、心率下降、视线模糊、眩晕、皮肤红疹等。
人口民族
人口
芬兰总人口540.1万(截至2011年底),人口大部分居住在气候比较温和的南部。赫尔辛基大区是主要的人口密集区,人口约140万。其他人口密集的城市还包括坦佩雷(22万)、图尔库(18万)、奥鲁(14万)等。据芬兰统计中心数据,截至2011年底,当地华人总数为6159人,主要分布在赫尔辛基、坦佩雷、图尔库等城市。
冬季战争后大约有12%的人口需要被安置。战争赔款、失业问题以及对芬兰保持独立前景的不确定曾导致了大批的移民在1970年代离开芬兰。而到了1990年代“华约”解散,东欧巨变及苏联解体后,芬兰又开始接收大批难民与移民。
民族
芬兰人大部分是芬兰族,其中芬兰族占90.9%,瑞典族占5.4%,还有少量萨米人(曾称为拉普人)。
政治体制
政体
芬兰的政体是内阁制,自1917年12月6日宣布独立以来,芬兰就一直是一个独立的共和国。而此前芬兰是俄罗斯帝国统治下的藩属国。其历史基础是斯堪的纳维亚自耕式农场主社会。芬兰是北欧国家中唯一在此基础上建立共和国体制的国家,并且芬兰的总统要比其它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的国王或君主有更强的政治影响力。
芬兰实行共和制和“议会代表”民主体制,议会依照比例代表制原则以直接选举方式产生,人民拥有政治权力并通过议会来行使。议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采取一院制,由200名议员组成,每4年改选一次。
国会内包括一个议院及其200位议员。议员以四年为一任,经过直选及比例投票制选出。共和国总统每六年选举一次,芬兰于1995年1月1日正式成为欧盟成员国。
2006年1月至12月,芬兰第二次担任欧盟轮值zhuxi国。在任职期间,在提升欧盟的国际地位、增强欧盟行动的连贯性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2011年6月,联合党、社民党、左翼联盟、绿色联盟、瑞典族人民党、基督教民主党组成联合政府。
宪法
1919年7月17日颁布生效。宪法规定,国家立法权由议会和共和国总统共同行使;总统是guojiayuanshou,拥有任命政府、掌管外交、统帅三军等实权,每六年选举一次。1999年芬议会通过新宪法,名称由《政府组织法》改为《宪法》。新宪法加强了议会和政府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削减了总统部分权力。
议会
芬兰的政治体制以议会为主,虽然总统也有较大的权力(根据芬兰宪法,总统有权解散议会,并举行新的议会选举)。多数行政权力控制在由总理领导的内阁中,而总理由议会选出。内阁由中央政府各个部门的部长、总理本人与一名大法官组成。
宪法规定,200人的一院制议会(芬兰语:Eduskunta;瑞典语:Riksdag)是芬兰的最高权力机关。议会可以修改宪法,解散内阁或否决总统的决定;但议会无权改变司法决议。内阁或任意一名议员都可以提出立法动议。议员任期4年,按比例选出。
政府
2023年6月20日,芬兰新一届联合政府20日宣誓就职,民族联合党zhuxi彼得里·奥尔波担任总理。本届政府由民族联合党、芬兰人党、瑞典族人民党和基督教民主党组成,共设总理和18名部长。
司法
芬兰司法体系分为一个负责民事以及刑事司法争议的法庭,以及一个专门负责公众与行政部分诉讼的特别法庭。芬兰为大陆法系国家,法庭分为地方法院、地区上诉法院及最高法院。
芬兰最高司法机关为最高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最高法院由院长和19名法官组成,负责审理民事和刑事案件。最高行政法院由院长和20名法官组成,负责审理政府机构和省、市(县)机构的行政案件。起诉机关是各级检察院。另设有国家法律监察官,有权出席内阁会议,监督总统、内阁和政府各部门的决定是否符合宪法规定。最高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院长、法官以及最高检察长均由总统任命。最高法院院长葆琳·高斯科洛(PauliineKoskelo,女),2006年1月就任;最高行政法院院长贝卡·威赫沃里(PekkaVihervuori),2012年就任;最高检察长马蒂·尼森宁(MattiNissinen),2010年就任;政府法律监察官亚科·约恩卡(JaakkoJonkka),2007年就任。议会法律监察官佩特里·耶斯基莱宁(PetriJaaskelainen),2010年就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