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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95章 离别日

    离别的时候到了。

    爱情嘛,都得经历一个统一的阶段,即:初识是欢喜的,过程是甜蜜的,但离别却是悲伤的。

    舞台上的女伶正深情演绎着《梁祝》的剧情,台下女子的眼泪也跟着浸透了衣衫,无不被最后的悲情哭得泪眼涟涟。

    这是一个千古绝唱的爱情故事。

    一个富家千金女扮男装去求学,却与学堂里的一个书生相爱,奈何女子早有婚约,书生因此忧郁而亡。

    迎亲之日,女子前往书生坟前祭拜,坟包塌陷,女子主动投入坟中,最后,两人化作一对蝴蝶,从此双宿双飞。

    结局虽不算完美,但也算有情人终成眷属。

    可惜,这终究只是个故事而已,当不了现实。

    若这世间真能让一对恋人化成比翼双飞的彩蝶儿,只怕现在勾栏院里所有的姑娘们,都会虔诚地向着老天祷告。

    “玉儿,对不起,我们要走了。”

    夏蓉楼中,当辛丑对红玉讲出这句话时,也将隐瞒的一切全部和盘托出,他们不是镖师,而是兵,江流县的兵。

    南荣苍天已发布了《剿贼檄文》,不日将挥兵攻伐江流县,他得跟着陈三两回去守护江流县的安宁。

    此去,或许会战死沙场,此一别,或许将是一场永别。

    愿卿余生安好,我若不死,再来寻你!

    辛丑说完,红着眼眶大步离去。

    他不忍回头。

    因为他怕回了头,就再也不敢提起刀剑,再也不敢冲上战场。

    有时候温柔乡,真的是英雄冢。

    红玉呆呆地坐在床头,眼神空洞,没有了一丝光彩,仿若一个人形木偶,辛丑的离去,也把她的灵魂给带走了。

    “不,别走!”

    当厢房里彻底陷入寂静,红玉如疯子一般冲了出来,她再也压抑不住心底炽热的情感,从后面一把搂住辛丑坚实的身躯。

    她不舍得,也舍不得。

    想她活了三十余年,所有的快乐时光加起来,也都比不得这段时间的欢乐。

    他们一起逛街,一起划船,一起放风筝,甚至一起在床头翻云覆雨,而且还是通宵达旦的那种。

    她更喜欢在大汗淋漓之后,听他继续讲《天仙配》的故事,还有《白雪公主》《葫芦娃》《灰姑娘》……好多好多。

    如果这一切都是一场梦的话,她虔诚地希望自己能永远不要醒来。

    红玉哽咽着小声请求:“夫君,求你,带我一起走!”

    此刻的她,卑微的像一捧尘土。

    辛丑苦笑道:“傻瓜,我是去征战沙场呀,会死人的。”

    “给我一把刀,我陪你上战场,若你死了,我就殉葬,若你活下来,十里红妆来娶我!”

    “……”

    辛丑突然心弦一颤。

    他转身用力的这个傻女人搂在怀里,一个七尺高的汉子,眼泪哗哗地流了满满一脸。

    若死,殉葬。

    若生,十里红妆待君娶。

    有妻如此,夫复何求,纵使勾栏院出身又能怎样,老子甘之若饴!

    ……

    黄昏。

    青岚江上,一叶孤舟,逆流而上。

    陈三两立在船头,回头望着渐渐远去的广陵府城,嘴角翘着一丝满意的浅笑。

    这世间没有比“成人之美”更有意义之事了,不然怎会有谚语:宁拆十座庙,不散一桩婚?

    五百个钢铁直男,历时不足一月,皆都收获了一份唯美的爱情。

    虽说女方的出身有些低贱,但那又能怎样呢?

    当她们心甘情愿地放下针织女红,勇往无畏地提起刀剑,以同生共死的心态而陪在情郎的身侧时,她们每个人都值得我们最崇高的敬意。

    或许,世间皆以为女子天生柔弱,怎能提得起刀剑上得了战场?

    但陈三两最是知道,休要小瞧了那份“爱情”的力量,正如一首诗曰: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

    爱情是伟大的,也是痴傻的。

    它可以让一个弱女子甘心赴死,也可以让一个钢铁直男化为一束绕指柔。

    所以说,世间文字八万个,唯有“情”字最杀人。

    净心由衷地敬道:“县主,厉害呀,你这一招,不仅完美潜藏了一营兵丁,还额外招募了五百女兵呢。”

    陈三两微微一笑。

    美中不足的是,因为时间紧迫,他不能当所有人的主婚人了。

    这五百对情侣,只能各在厢房中摆下红烛,在心头默念着拜堂的流程,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来完成他们人生中最重要的仪式。

    “和尚,此地就交给你了,我要赶回江流县领兵作战!”陈三两道。

    “县主放心,小僧自有锦囊妙计,等那南荣苍天率兵攻伐之时,定然会帮你夺下这座广陵府城,让他有家去无家归!”

    “哦?计将安出?”

    “暂且不说,你且拭目以待吧!”

    “你这和尚也卖关子,扫兴!”

    “跟你学的呗。”

    “靠……”

    然后,两人在渡口拱手拜别,陈三两坐着一叶扁舟渐远而去,来时两人,归时一人,倒略显着有那么几分孤单。

    因为唐小芊也留在了广陵府,且另有重要人物。

    她不同于那五百伏兵,而是真正打入了敌人的内部,欲以一己之力,帮助陈三两来击败整个南荣大军。

    ……

    时间倒退至十日前。

    南荣苍天在广陵府内大肆征兵,只要年过十六岁,且身体无顽疾,皆可报名投军。

    人流中,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郎,悄悄递给征兵官一张一百两的银票。

    征兵官眉间一喜,又公事公办地问道:“姓名?”

    “王尼玛。”

    “年龄?”

    “十八岁。”

    “可有顽疾?”

    “无。”

    “欲投何兵种?”

    “火头军。”

    “好,通过了,现在就去火头军干活去吧。”

    “好嘞。”

    王尼玛兴冲冲地领了小兵衣装,寻到营地,摇身一变,成为了南荣大军中一名最普普通通的火头兵。

    火头军主管着后勤保障,可谓是重中之重。

    兵丁每日的饭食,大军粮草的补给,都掌控在火头军的手中,可以说在关键时刻,甚至能左右整个战局的胜败。

    王尼玛很聪明。

    她一眼便盯住了南荣大军的命门。

    但若只是身为一个最低等的火头兵,当然起不了太大的作用,所以从进入兵营的那一刻,她就开始了军职晋升的攀爬之路。

    灶监,库管,厨师,伙长,伙夫总管,治粟都尉,督粮校尉,军粮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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