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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有点肌肉就了不起了?

    魔都这地方寸土寸金。

    房子虽然总体破旧了些,但胜在干净明亮,采光还好。

    对于我这种在地下室混惯了的人来说,能有一个能晒到阳光的位置,都足够让我满足。

    房东抽着我递的烟,腰间挂着的那一大串钥匙,随着她的走动发出碰撞的清脆响声。

    “两房一厅,公用的厨房和卫浴,这是人家小男孩的房间,收拾的还挺干净。”

    房东说着便推开了房间门,我探头一看。

    浅灰色系的床单被套,排列整齐的衣物,名牌球鞋和游戏手柄甚至专门腾出了个区域摆放。

    房东咬着烟笑道:“这么年轻这么有钱,也不知道钱是从哪里搞来的,要不说还是当男人好,挣钱都不用像我们大女人一样那么辛苦。”

    我点头认可:“还是妈爸没教好,正经人家的男孩就老实多了,贤良淑德,这种男人才适合赘回家。”

    房东跟我找到了共鸣,搭着我的肩膀还想再多聊两句。

    挂在她腰间的手机却忽然震动了起来。

    “都说了在外面带人看房,没出去鬼混......没打牌,没去洗脚城!你个公狮子怎么就听不懂人话?哎,得了我不跟你说了,我马上回去还不行吗?”

    房东一脸歉意:“老妹,你先在这里等他,我去去就回。”

    我表示理解。

    我之所以不愿意结婚,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婚姻会让爱情变质。

    婚后的男人终究与婚前不同。

    我虽然不是颜值主义者,但这种极大的反差。

    于我而言不亚于诈骗,我是万万不能接受的。

    没了房东,我也没了一开始的拘谨。

    我在房子里走动了起来,细看我即将入住的房间。

    大概是为了节省成本,房东用的都是些老家具。

    好处是没有甲醛,住了不会得白血病。

    坏处是家具都已经破损,墙角还有几处发霉的印子。

    我从厨房看到主卧。

    却在客厅的一角看到了和陈旧房子格格不入的一架钢琴。

    我有些恍惚。

    钢琴这玩意属于奢侈品,买起来贵,学起来贵。

    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占用狭窄的生存空间都是一种过大的罪过。

    但是我会弹。

    在我还没有变成像现在让人唾弃的风流浪子之前。

    我也曾有过一个忘不掉的人。

    到现在为止,我都记得他修长十指在琴键上跃动的模样。

    我情不自禁上前,手搭在琴键上弹出了一段流利的音节。

    因为太过于沉浸,我甚至没注意到房门已经悄然打开。

    站在门口的青年依旧背着他那lv的背包,眼神却不似在酒吧看到我时充满厌恶:

    “没想到你这种渣女也会弹琴。”

    青年充满讽刺意味的话语让我抬起了头:“我不仅会弹琴,还会点别的东西,你想和我深入了解一下吗?”

    青年脸色一变,深邃的眼眸里透出几分勃发的怒意:

    “我不想和你说这些,你现在就离开我的家。”

    我耐着性子道:“我是来和你谈合租的,你冷静点,不要那么激动。”

    “合租?你这种在酒吧里随便强迫别人喝酒,还私闯民宅的变态,你觉得我会跟你合租?”

    青年的话彻底激怒了我:“你他爹的真以为自己是个香饽饽吗?像你这种男大我不知道玩过多少个,真以为有点肌肉所有人就要哄着你了?”

    青年眉头紧蹙,搭在背包上的手指蜷了一下,似乎十分难消化我说的这一番脏话。

    像他这种家世好学历好的大少爷。

    从一出生就生活在纯白的金字塔里,又怎么会接触到像我这样的地痞流氓?

    我上前两步,在他后退之际一把拢住了他劲瘦的腰身,强行将他从门口拉了进来。

    他手中还没拨出去的报警电话被我强行摁断,我看着他冷笑道:

    “没必要吧,我说两句你又不会掉块肉,你们男人就是小心眼,这点小事也要浪费警力资源,你放心吧,像你这种薄肌少年不是我的菜,我喜欢的是大胸肌大屁股的型男。”

    青年大概这辈子也没被女人这样挑剔过,我甚至都能感受到他变的急促的呼吸频率。

    我也不是真的要跟他计较。

    这种天真的小男生终究还是稚嫩。

    我现在是带他面对成人世界的黑暗面,他应该感谢我才对。

    “我和你一起住又不是不给你钱,别叫的像是被我那啥了一样,就算你现在把我给赶出去了,我也会一直守在楼梯口等你放我进来的。”

    青年清亮的嗓音透着不可置信:“死跟踪狂。”

    我理直气壮:“我没钱又没工作,只能租的起这里的房子,你老老实实跟我合租不就好了,为什么非要把人赶尽杀绝呢?”

    也许是看我的态度太过坚决,也许是知道单靠他自己一个男人是绝对无法和我对抗。

    青年俊美的脸上难掩厌恶,语气却有所松动:

    “你住侧卧,不许进我的房间,晚上不许带野男人回家,不许在家里抽烟,吃完饭的碗要清洗干净......”

    我听了他一长串的不许不许,基本上左耳朵进右耳朵出,眼神一直在他那微张着的红润唇瓣上停留。

    我打断道:“都是室友了,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白思榆,你叫什么?”

    “沈泽。”

    “沈泽?”

    这两个字在我嘴里细细琢磨了一圈,吐出来的时候已经有些变了味道。

    沈泽应了一声,不愿意和我多待,直接转身回了房间。

    和房东通完电话以后,我就算是彻底地在这间房安置了下来。

    外面的雨还在下,从窗缝里透出凉爽的气息,挟裹着冰冷的雨滴砸在了窗台边的百合上。

    我屈指轻触了一下那柔软的花瓣,洁白漂亮,被养的嫩生生的。

    枝干上只有一点蹭上去的泥土,水灵灵的不见任何灰尘。

    和它的主人很像。

    我随手将花瓣摘下来一片,被我摘过的百合依旧保持着它绽放的姿态,却因为叶片的残次而显出几分伶仃可怜。

    这样才对。

    一个男人,何必如此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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