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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四章

    房间狭窄,也有狭窄的好处。

    特莉将晚饭煮好了,用一口铸铁锅盛在屋里唯一的桌上,这桌儿也不大,托马斯一人便可以搬到两张床的中间过道上。

    就像住大学宿舍那样,大家可以脱了鞋袜,烤着桌底的炉子,坐在床边或凳上,端着陶烧的盘子,一人装一大勺土豆和培根煮的糊糊,一边吃烤出来的面包片。

    这种面包片,口感粗糙,没有气孔,有点像馒头一样敦实有韧劲儿,埃洛伊斯吃的时候,吐出来了一些烤熟的麦子麸壳儿。

    不过还好,这些麦子产自曼岛周围的小型农场,运输路程不远,不至于中途混了石子儿。

    窗外,街角的商店还没有关门,通透的灯火映着窗外筛糠一样的细雪,落在宽阔的石砖路面上。

    埃洛伊斯填饱了肚子,她率先提着热水壶和一只木盆儿下二楼,走进了几家人公用的盥洗室。

    穿越到十九世纪末的好处,在这时候就完美的体现了,像纽约和伦敦这样工业化前列的大城市,自来水,下水道,有轨电车,等等这样的设施已经出现许多年了,就连抽水马桶也是普及率很高的。

    这座房屋原本的设计很齐全,但因为房东一家子在郊外买了一大块地,正在建房。

    为了还银行贷款,他们不得不把屋子出租出去,也不挑挑租客,来者不拒。

    故而,埃洛伊斯面临的盥洗室里卫生情况有些难堪,窗台上还挂着不知道哪户人家的女人落下的胸衣和衬裤,即使是在寒冬,也混杂着一股汗味儿。

    原身的人种与上辈子不一样,天生就自带一些体味,她简单擦洗了脖子,耳后,以及腋窝,连衬裙也没脱,收拾完了,再小心翼翼地使用陶瓷马桶上了个厕所。

    在盥洗室里的谨慎小心,使得埃洛伊斯又产生了新的物欲,如果她们一家人能搬进正儿八经的套房公寓里就好了。

    打扫壁炉的时候,她走入过利兹酒店的小套房,那里几乎与二十一世纪的复古特色酒店差别不大,除了没有空调和电视之外,可以说是毫无违和感,睡在酒店套房里的妇人可以打着赤脚,躺在沙发上喝早茶,看闲书,泡在浴缸里吃挂露珠的葡萄。

    富人比穷人过着至少超前四十年的生活,这很有科学依据。

    这一夜,似乎比昨夜更冷了,炉子里烧着最后的炭渣,埃洛伊斯多穿了一条裙子,听鼾声,裹着被子入睡。

    清晨,阳光穿透纱帘,又是被冻醒的一天,耳畔传来叮叮当当的忙碌噪音。

    埃洛伊斯醒来时,舅妈已经与表姐收拾好了衣着,一人吃了一片面包,打算离开家门,托马斯和贝拉,也先一步出门去送《世界晨报》去了。

    她没有赖床,想着今天的任务,迅速的起床穿衣,吃了给她留的烤面包片。

    特莉舅妈临走时说,煤店的孩子会把这周的煤炭送过来,叫她记得烧炉子,不要冻着。于是,埃洛伊斯特地等着人上门,她拿了碳,奢侈地给自己点燃了炉子,烧上一壶水,并围着炉子完成了昨晚没有继续做的手套。

    她的旧衣裳可以拆出来三双短手套的料子,做完了刚好给舅妈,表姐,和她自己一人一双,好在上班的时候,跟同事们宣传她的手艺。

    这个时代是有缝纫机的,在纽约,最为著名的便是胜家牌儿手摇锁式线迹缝纫机,每分钟可以达到几百针的速度,但价格也十分高昂,每一家报社上都有刊登,最新式的机器价格在一百六十美元到二百美元左右。

    如果让埃洛伊斯来买,就等于要花上一整年还多的薪水。

    她花了三个小时将手套的大体缝好,此刻炉子上烧的水也沸腾了,一团团白色雾气从壶嘴里冒出来。

    埃洛伊斯将热水倒在盆儿里,又将家里人换下来的毛线袜子全都扔进热水里,加一点点普通肥皂粉泡洗。

    倒不是因为埃洛伊斯有多勤快,而是这个年代,人们对卫生没有那么高的追求,她已经受这种隐隐的汗臭味儿苦恼整整两天了。

    转眼到了中午,托马斯与贝拉回来,埃洛伊斯叫他们俩把自己的袜子找地方晾起来。

    三姊妹中午的饭很简单,由于埃洛伊斯上辈子的技能点并不在这一块,她只好将舅妈做的剩面包又热了热,艰难地掌握着炉子的火候。

    在原身的记忆中,面包不就是这么热的吗?怎么效果不太一样呢?

    埃洛伊斯看见锅里冒出糊味,尴尬地面对贝拉笑了笑,“没事,把糊的地方刮掉,泡泡热水,也是一样吃。”

    在叠报纸的托马斯看不下去了,他见埃洛伊斯在翻动已经比石头还硬的面包,眉头一蹙,将手里的报纸扔下:“我出去一趟,很快就回来。”

    话音刚落,埃洛伊斯还没反应过来,她扭头,托马斯就穿了外套往楼下跑去。

    等埃洛伊斯艰难地将煎面包弄进盘子里,托马斯果然也飞快的回来了。

    这次回来,他的怀里抱着一只长筒玻璃罐子,手里拿着一只小一些的玻璃梅森罐,像是去了一趟楼下街对面的食品商店。

    埃洛伊斯好奇地问:“你是去买什么了?”

    “牛奶,还有一罐蜂蜜酱,我只花了一角九分钱。”

    托马斯不知道为何埃洛伊斯如今的厨艺每况愈下,但他想起来,自己口袋里还有一点钱,与其放在这里怕丢了,倒不如拿出来给大家改善生活。

    贝拉闻言,蹭一下就从床上跳下来,围着托马斯去看他买的东西。

    可真做了这个决定回来,托马斯却是迟迟站在门边不动,忽然有些怯生生地盯着埃洛伊斯看,生怕她脸上出现责怪的神色,要是在以往,埃洛伊斯肯定要告诫他,如今他们是住在舅妈家,一切都要听舅妈的话,任何事情都不能擅自做决定,即使是他自己赚的钱。

    但眼下埃洛伊斯显然并不这么想,她只觉得很不好意思,作为一个全场年龄最大的姐姐,竟然还要托马斯这小屁孩儿来操心这些。

    有些尴尬的挠了挠头,她清清嗓子,说道:“站在门边做什么?快进屋把东西放下。”

    托马斯见埃洛伊斯不指责他,就放下心来,取了深盘,浑身轻松地准备倒牛奶泡面包片。

    埃洛伊斯察觉到托马斯身上的情绪变化,若有所思起来。

    在父母健在的时候,埃洛伊斯与托马斯住在一个有厕所的一室一厅公寓里,父母随着老板的船出海,有的时候会下水捕鱼和螃蟹,有的时候又会在岸上撬一些牡蛎,抓一些海参之类的东西,虽然辛苦危险,薪水也高。

    他们二人的收入大概在每周三十块左右浮动,那个时候,姐弟俩还在私人的托儿学校上过两天学,隔三差五,就能喝上牛奶,吃上甜滋滋的果酱。

    但随着风暴的降临,灾难毁了他们曾经的生活。

    投靠舅妈的这两年里,记忆中的原身总是过分的谨慎,小心翼翼,总是时刻约束着托马斯,姐弟二人之间或许因此产生了一些轻微的隔阂。

    埃洛伊斯想明白这一点,会心一笑,作为穿越来的便宜姐姐,她现在丝毫也不管束托马斯的选择,反而有可能解除这种隔阂。

    托马斯取出来几只盘,用还温热的奶泡了面包,又加上点蜂蜜,分给贝拉和埃洛伊斯吃。

    埃洛伊斯看的出来,托马斯是一个好孩子,这样好孩子不该埋没在毫无未来的苦活儿里。

    她用木勺搅动牛奶,垂目说道:“托马斯,你有没有想过,未来要去做什么工作?你想学手艺吗?”

    贝拉在一旁沉浸的喝香甜的牛奶,托马斯闻言愕然地抬起头,看向桌对面的埃洛伊斯。

    他姐姐从来不会关心这种以后的问题。

    托马斯摇了摇头,他双眼迷茫,似乎是埃洛伊斯提起,才开始了人生第一次对未来这一词的思考。

    他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小孩子,又没了父母,若不是舅妈好心收留,给了一片能报团取暖的地方,恐怕他就是那街上的乞儿,这大冬天里,就是受饥寒,被人欺负的份儿。

    他这样的出身,除了送送报纸,做做苦工,又还能有别的不一样的未来吗?

    埃洛伊斯指了指身后铺在床上的那些手套,她说道:“我也是最近才明白过来,我其实不太愿意一辈子只做一个扫炉子的,这才想学着成为一个裁缝。”

    “我的计划,在眼下先做点小东西,赚一点钱,等有了一点积蓄,我就去找一家裁缝店打杂,想办法学到手艺,也瞧瞧正经儿的裁缝都是怎么做衣裳的。”

    “如果我有幸能学到一星半点儿,未来就想开个自己的裁缝店。”

    托马斯对埃洛伊斯的话不可否置,他也看见了埃洛伊斯做的手套,与二手店里的样子没什么差别,至少能值几角钱一双,可他没想到,埃洛伊斯竟然还想开裁缝店。

    街上那些裁缝店多么体面,裁缝们个个神气的不得了,纽约最有名的裁缝们,整日带着学徒和帮手,乘坐着马车前往权贵富豪的府邸,给上流社会的淑女绅士们制衣,好似半只脚也踏进了那高不可攀的云层。

    他一开始觉得埃洛伊斯有些异想天开,可转念一想,她才开始学这手艺,就已经做的这么体面了,未来又有什么不可能的呢。

    “未来,未来我想成为一名律师。”托马斯忽然放下了手中的勺儿,如果姐姐可以异想天开,那么他也可以说出来。

    这回轮到埃洛伊斯诧异了,他一个小屁孩儿,从哪见到的律师?

    托马斯“咯咯”一笑,说道:“昨天晚上在车站的时候,就是遇到了一个做律师的绅士,他叫我送信去给剧院的经理,给了好些跑路费,可真是一个好人。”

    “好吧。”埃洛伊斯端着盘子将牛奶一滴不剩的喝了,她又道:“或许,你可以去律师的事务所打杂,也跟我一样,偷师学艺。”

    托马斯见埃洛伊斯一脸认真,愣了愣,红了脸:“我怎么可能成为律师呢,说着好玩的。”

    埃洛伊斯摇摇头:“不努努力怎么能知道。”

    说罢,她起身把几人吃完的盘子收拾了,将剩下的牛奶给舅妈留着,又把蜜收好。

    接着继续完成她的手套。

    这些手套上的布有些破损的地方,她都打算绣上花儿和波点。

    上辈子搞设计,自己也会亲自做一些东西,学过传统刺绣,这些不在话下。

    她选择从简单的手套开始,又在今日对托马斯说这些,也是为了给以后做裁缝的计划铺垫铺垫,省的让家里人觉得她是女巫上身了,一下子变得什么都会。

    一个下午的功夫,整整齐齐的三双简约短款手套就去过水清洗,只等晾上一晚就可以佩戴。

    这个时代的富家小姐们,在舞会上常用长度到手肘的蕾丝手套,要么就是软纱做的,还有小米珠点缀。

    冬天或者常服时,富小姐们会使用丝绸,麂皮,天鹅绒制作中款手套,镶嵌花边与缎带,那也不适合劳作。

    有一些出自裁缝店的精品,有一些出自专做这些女人配饰的加工厂,女缝纫工们在流水线上做,做好了分销给配饰店,卖给小资群体。

    穷人家,大多用毛线手套,和埃洛伊斯制作的这种棉布手套,长度都恰好到手腕,可装饰性很小。

    大多都是自己在家里随便缝的,也不管整齐不整齐,能挡风就行,像她这样用心装饰的很少,实在难看。

    稍微有一点追求的纽约姑娘,都会攒上一块半块的工资,去二手店或者配饰店挑选一双时髦些的。

    夜晚,舅妈和露易丝一回家,就看见埃洛伊斯制作的那几双手套,以及她清洗的袜子,一起被晾在窗户边。

    即使埃洛伊斯已经藏了拙,没怎么发挥,露易丝依旧捂着嘴巴惊讶了半晌。

    她围着那几双手套看,针脚整齐,雏菊刺绣细腻,与姜黄的底色很相配,看得出巧思,普通人自己在家可鼓捣不出来。

    “你真要送给我?这要是拿去二手店里卖,恐怕能卖上半块钱!”

    埃洛伊斯摇头,她拉了露易丝在床上坐下,说道:“其实我是这么想的。”

    “我想把这个买卖长期经营下来。”

    “做手套拿去寄卖吧,要是以后买新布料做,那价格肯定就高了,还不一定比工厂里的手套划算。”

    “所以我就想着,能不能让你和舅妈戴上手套,在酒店里现现眼,要是有人问起来,你就说,是我用旧衣裳做的,若是她们也喜欢,你就叫她们也拿旧衣裳来,我给她们改成手套,手工费么,就收四角钱一双。”

    “无论是跟二手店里比,还是跟配饰店,裁缝店的新手套比,怎么着要更划算。”埃洛伊斯认真的给露易丝解释了一通。

    一旁,就连舅妈都听明白了,她脸上止不住地高兴,一边往炉子里加煤块,打算热热托马斯买的牛奶,一边附和道:

    “这简单,露易丝别的没什么,就是朋友玩的多,你叫她替你宣传,定有人照顾你的生意。”

    露易丝笑了,她抬起下巴,说道:“那是自然了,跟我一起负责清理屋子的那些女孩子,个个都想着穿衣打扮的漂亮,好在酒店里遇上一位不嫌她们出身的有钱绅士。”

    “你要是拿这么好看,又这么便宜的东西去引诱她们,保准比钓鱼还简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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