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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9章 还算满意

    “能让陆天出山,一定是出了极其强大的邪祟!快去禀告掌门!”

    快!快去告诉掌门!”

    神兽陆天出山的次数屈指可数,昆仑派的弟子们瞬间如临大敌!

    万绝峰,墓室中。

    赢勾感受着血液的甘甜在嘴里慢慢扩散,回忆着沉睡前所发生的事。

    他的前身是位将军,死后吞噬了上古神兽犼的灵魂,成为僵尸。

    回家后发现未婚妻和别的男人在一起了,他一怒之下屠了半个长安城。

    最后被一个道士动用天道力量,将他的灵魂分成五块碎片,然后将他封印!

    随着日月流逝,两个毛头小贼破坏了封印,唤醒了他。

    思及至此,赢勾眼中闪过一抹血光。

    他的实力在这些年消耗得只剩下一成,要赶快增加实力才醒。

    赢勾刚踏出墓道,一道极其凶狠的兽吼声在面前炸响,腥臭难闻的口水溅到了他的鞋上。

    他身形一顿,面色依然平静,只是周身的气势陡然磅礴,气压低的吓人。

    刚苏醒,就有畜生找麻烦。

    陆天感受到他的气场不由得心生惧怕,四腿腿软,下意识放出灵识试探赢勾实力。

    惊喜发现赢勾不仅没有灵魂,实力也一点都没有了。

    只剩下一具强撑的空架子!

    陆天瞬间肆无忌惮起来,猖狂大笑:“哈哈哈哈!父王,曾经杀了你的仇人如今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废物!”

    “如今儿臣的实力杀死赢勾比碾死一只蚂蚁还简单,怕是要违反不报仇的诺言了!”

    陆天越说越兴奋,长满倒刺的舌头在嘴巴周围舔了一圈。

    九条尾巴左右摇摆,图案如孔雀开屏般的眼睛,在夜色中十分诡异。

    绿色瞳孔死死盯着赢勾,仿佛已经看到他惨死的场面了!

    “邪祟赢勾,今夜我要让你血战血偿!”

    陆天扬起遮天蔽月的虎掌狠狠拍向赢勾。

    这一掌掀起巨大的死亡狂风,吹得土石飞溅,周围的苍天大树被风摇曳恍若邪魔!

    若是普通人面对这一掌怕是早已经吓得肝胆寸裂,大小便失禁了!

    但在赢勾的眼里,这一掌对他来说不过是挠痒痒。

    他的金刚不灭神体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能随便穿透,探测到他的实力。

    虽然他的实力只剩下十分之一,但对付一只畜生,动一根手指头都算他输。

    陆天的爪子在距离赢勾还有半米远的时候,被一股无形的障碍所抵挡,无法前进半分!

    怎么回事!

    “吼!”

    陆天大惊,拼劲全力想要击破那层看不见的屏障!

    赢勾掀起眼皮看他,锐利的眼眸中透出幽幽的光。

    下一刻,陆天的爪子突然炸开了!

    厚实掌心炸开一个血肉模糊的洞,一缕黑色尸气钻入其中,抽取血丝。

    整条爪子以肉眼可及的速度迅速干瘪,血肉被吸干,皮紧紧包着骨头,兽毛大面积褪色脱落。

    “吼!”

    陆天抵挡不住赢勾那股强大的实力,整个兽倒飞了出去,发出难以置信的吼叫。

    不可能!

    赢勾不是已经成为废物了吗?

    怎么可能把他打飞出去!

    陆天挣扎着想爬起来,一只矜贵的脚踢在他脸上,将鞋面口水蹭干净。

    富有磁性的声音从上方响起。

    “你的父亲难道没告诉你,他也是死于向本座复仇吗。”

    赢勾声音里带着淡淡的嘲笑。

    当年他为增加实力,夺回未婚妻,吸干了神兽陆吾体内的血。

    陆天整个脑袋被踩进了土里,身体无法动弹。

    从一开始的嚣张肆意,到内心充满了失措恐惧。

    他感受到有东西如刀般,将皮肤下的血肉割下了,让他痛到无法忍受,痛到灵魂都在颤栗!

    皮肤包裹在骨头上不断缩水,不断收紧,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直到有骨头断开,尖锐的骨头茬刺穿五脏六腑,刺破皮肤如青青竹笋般冒出来。

    短短几秒钟过去,陆天的体型缩水了不止两倍,戳出来的骨头冷白而漂亮,不带一点血肉。

    而他的血肉还在源源不断地被抽走,皮肤仍在缩紧。

    陆天已经痛到了身体抽搐,下体失禁,失去了镇山神兽的尊严,只想逃离。

    失去了镇天门神兽的尊严,陆天再也忍受不了这种痛苦了。

    他感受到有东西在体内疯狂吞噬血肉,这种痛让他无法忍受,痛到灵魂都在颤栗!

    那东西如刀般将血肉从皮上割下来,他感受到有什么东西在他体内

    无论如何反抗都无法逃脱。

    从一开始的嚣张肆意,到内心充满了失措与恐惧。

    “赢勾大人,求你网开一面放过我吧!我以后愿做你的狗,只求你能饶我一命!”

    陆天疯狂摇着掉光毛的尾巴,像只狗流浪狗一样向赢勾表忠诚。

    “给本座当狗,你还不配。”赢勾俊美的脸上冷漠平静,眼睛中更是一片寒霜。

    话落,陈天的皮肤收缩的更快了,在扭曲的惨叫声中干瘪枯竭。

    一颗血丹从他的身体里飞出来,落入掌心。

    赢勾优雅吃掉血丸,味道偏苦涩,填饱了大半的饱腹感。

    妖族的血还是一如既往的难喝。

    佛教中人的血最好喝,口感醇厚。

    其次是仙界神仙,清凉偏甜口,很适合没胃口的来上一口。

    第三是人族,人口大国,地域广阔,口感丰富。

    只是人族食用五谷杂粮,血液不纯正。

    第四是冥界,冥界能吸的神不多,口感很刺激,带有气泡感。

    第四是妖族,血液的味道偏怪,什么折耳根味,香菜味……

    第五是邪修,修仙已经不算人了,而且鉴于邪修的品行,只能说干净又卫生。

    服用完血丹之后,赢勾抬腿便跳到了万绝峰峰顶,感受着天地变化。

    与万年前不同,现在的世界灵气枯竭,正道式微。

    妖魔鬼怪横行,恶念和秽气无处不在。

    而赢勾作为僵尸始祖,以血为食,以秽气养料。

    秽气由人鬼的负面情绪和环境中的脏气所组成。

    能让赢勾快速恢复实力,甚至更上一层楼。

    赢勾深深吸了口气,把笼罩山群间的秽气吸入鼻中,身上散发出的气息越发邪恶暴虐,浩瀚如海。

    感受着力量的增长,赢勾还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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