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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全副武装

    “嗡!”

    “刺拉!”

    随着电锯开关打开,锋利的链条飞速运转,让它充满了狰狞。

    朱云峰家后院内,木屑横飞,碗口粗的木头被轻易分割成了两块,把旁边的朱棣看得瞠目结舌。

    “你说这玩意儿要是砍在人身上,那得多危险啊。”

    朱云峰关掉了开关,单手把电锯提起来,上下打量着闪烁着寒光的电锯刀片,露出满意的笑容。

    他原本以为电锯会很重,估计得几十斤。没想到在网上买的刀片电锯居然只有4.2公斤,而且价格也很便宜,才几百块钱,太划算了。

    朱棣期期艾艾道:“是......是啊,你买这么危险的东西做什么?”

    “众所周知,我是一个种地的农民,虽然我连菜都不会种,但买把电锯在家里砍砍木头也是很合理的事情吧。”

    朱云峰单手挥了挥。

    他发现自己对现代科技真是一无所知。

    玩游戏的时候感觉电锯肯定很重,却不知道现在的电锯都是轻型材料,有些小型手持电锯甚至只有两三公斤。

    还有复合弓,碳纤维做的,带红外线瞄准功能,重量也就两公斤,价格稍微贵一点,差不多一千块钱左右。

    最离谱的甚至它还能连发,用箭或者钢珠都可以,有一个小型储备箭匣,拉弓射完后马上又能开第二箭。

    至于防刺衣裤、复合材料面罩、抗冲击摩托车头盔那就更不用多说,质量是杠杠的。

    朱云峰用菜刀试过,防刺衣、头盔和面罩根本砍不破,防御力惊人。

    唯一不好搞的就是防狼喷雾和电棍,直接搜网购平台没得买,直到后来搜辣椒喷雾和防狼神器就出来了。

    电棍能放出十厘米的强力电弧,辣椒水摁一下呼吸空气都能呛死人。

    有了这些东西,朱云峰自信就算是和朱元璋他们翻脸,也能手持电锯杀出重围,跑到那个地坑里回到现代。

    虽然这里面也有很多可能,比如对方突然暴起,把电锯抢走,但他买的两瓶辣椒水是可以藏在战术背心胸口两边口袋的,用下巴一摁,周围十米内不能站人。

    而他有头盔玻璃罩加面罩双层保护,能够完美隔绝辣椒水,然后不管是抢回电锯还是拿电棍、复合弓大杀四方,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只能说现代科技产品即便只是冷兵器,放在古代那也都是降维打击,一个人要杀穿一支军队肯定做不到,体力和电量并不能支撑,但做到以一敌十甚至以一敌百还是轻轻松松。

    当然。

    以一敌多并不是说拿电锯狂砍,而是先用辣椒水喷在空中。

    只要辣椒水多备几瓶,以现代辣椒水夸张的辣度,加上明初辣椒还没有传入,把辣椒水喷在空中,古人根本无法承受那变态辣。

    要是处于室内那种较为封闭的环境,估计来几百个都得口水鼻涕眼泪横流,根本看不清东西。

    之后就用电锯、复合弓或者电棍随便收割就行。

    唯一的缺点就是贵。

    里面最贵的是防刺衣裤,一套居然要三千左右,接着是复合弓和五十颗钢珠,二十根纯碳箭——用的是三刃倒钩型箭头,总价要一千二百多块钱。

    然后林林总总电锯、辣椒水、电棍、头盔、面罩几十到几百不等,总共花了五千多块钱,把朱云峰的那点存款全折腾光了。

    “唉,太了解老祖宗也不是一件好事,把自己搞得倾家荡产。”

    朱云峰叹了口气,提着电锯回到了自己屋里,他没杀过人,也不知道跟老朱翻脸后会怎么样。

    但该有的防备还是要有。

    毕竟这一去就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古代又不是今天这样的法制社会,朱元璋一声令下他就得交代在那里。

    最主要的是皇室父子相残比比皆是,朱元璋也是个为了权力不惜大动干戈的主,谁也不知道他会不会在谈判的时候哪一句话没说好让他突然翻脸无情。

    即便朱云峰很推崇祖宗,但推崇归推崇,就跟叶公好龙一样,没遇到前吹老祖宗牛逼,真要让他遇到朱元璋,那还是得做好万全准备。

    归根到底。

    皇帝与皇帝之间是有差距的。

    如果他遇到的是刘备、李世民这样的,那肯定能推心置腹。

    要是遇到自家老祖宗的话,考虑到他在位喜怒无常多次杀人,也只能以小人之心,度祖宗之腹了。

    回到屋内之后,朱云峰整理了一下这次要带的资料和装备,朱棣跟在身后,嘻嘻哈哈地问道:“今天就要过去了,咱们还看电视剧吗?”

    “二祖,不是我说你,现在是咱们干大事的时候,天天看电视剧。”

    朱云峰一边把组装好的复合弓装在袋子里,一边说道:“等我过去和老祖宗懿文太子他们谈好了条件,将来大明是要称霸世界的,你虽然有可能当不了大明皇帝,但去海外建国也一样嘛。”

    “海外有什么好,还是《大明风华》好看,嘿嘿。”

    朱棣有些乐不思蜀。

    这几天其实他也没事干,就跟着朱云峰,朱云峰又不知道让他干点什么,更不知道教他点什么,就只能教自己擅长的事情——每天吃饭、睡觉、玩电脑。

    反正他家里有两台电脑,季赫白天上班去了,每天下班要到五六点钟才会回来,有大把的时间让他一个人玩,他还能在旁边教他怎么弄。

    不过朱云峰用电脑是在写小说,朱棣玩电脑就没什么意义了,总不能打游戏吧,那也得他会啊,所以看电视就是最好的选择。

    而且还是朱云峰专门给他准备的有朱棣剧情的电视剧。

    这几天朱棣已经追《大明风华》追到第三十四集了,虽然不太明白那个戏份最多的孙若微到底是干嘛的,但并不妨碍他看得津津有味,时不时评上几句里面的服化道和剧情之类。

    “你还好意思乐,你长得不像王学圻老师那就是你的问题了知道不,而且前半部多有意思,后半部就多让人血压高,等你看到木土堡就知道你曾孙多逆天了。”

    朱云峰一边继续收拾东西一边打趣开玩笑,虽然这几天他没有和朱棣谈太多的明朝历史,但也在一边碎片化教他东西的同时,也渐渐熟络起来。

    如今的朱棣可不是后来那个老成持重的明成祖,而是个十九岁还未及冠的青年,虽然接受的是骑马打仗的老朱家军事化教育,可在认知、见识以及观念上还没那么固定成型,很容易改造。

    更何况他自己也没有把自己当老祖宗,毕竟十九岁的人也无法想象自己有一个年龄比自己还大的后辈,因此两个相差只有几岁的同龄人反而更容易厮混在一起。

    熟络之后言语之间自然就没有了刚开始的拘束和小心翼翼。

    朱棣满不在乎地说道:“反正以后还有没有这曾孙都不知道呢,现在我算是看开了,当皇帝有什么好,一天天累死个人,以前可能是没得选,被朱允炆逼的,现在可就难说,大不了往你这儿一躲就是了。”

    朱云峰翻着白眼道:“我还没找你啃老呢,你先来啃小了,我现在一穷二白,穷得只剩下一身正气了,就那三瓜俩枣,别想让我带你住豪宅开豪车,凑合着先过吧。”

    “那无所谓,俺在这儿天天看电视也挺好。”

    朱棣嘿嘿一笑。

    朱云峰摇摇头,开始把装备往身上穿。

    东西是前天买的,昨天基本就到了,只有电锯是今天早上才到,他早上坐季赫的车下山,拿了快递又去修理厂把自己的破车开了回来。

    那辆老丰田凯美瑞全部修好花了一千七百多块钱,身上穷得叮当响,还是找季赫借了两千块。

    最关键的是剩下那二百多,其中二百还充了电费。

    因为这两天一直在给石碑充电,家里的电费掉的老快了,220V20A的电压电流,每小时能释放4.4度电,短短两天时间就吞了500多度,把朱云峰心疼得眼泪都快掉下来。

    但也没办法。

    就跟赌博一样,朱云峰已经把发家致富的希望全投进了大明,连小说都已经断更好几天,读者天天在骂娘,要是大明那边不给力,他就得倾家荡产。

    “皮子。”

    等身上装备穿好了,朱云峰摸着旁边摇尾巴的皮皮道:“乖乖在家等我啊。”

    皮皮不会说话也很少叫,依旧保持着天使般的微笑。

    它是只跟屁虫,除非出门把它关家里,不然朱云峰去哪它就跟去哪,只有地窖它不会下去。

    朱棣撇撇嘴道:“你跟它说话它听得懂吗?”

    “别小瞧狗,聪明的狗听得懂人话的,不信你看。”

    朱云峰掏出手机,在某音上找了只边牧博主,随便点开个视频。

    朱棣探头一看,果然看到视频里主人叫那只边牧做什么它就做什么,甚至连自己下楼买菜都会。

    那只黑白色狗表现出来的能力,简直惊呆了朱棣的下巴。

    “是吧,狗是狗,边牧是边牧,我家皮皮虽然是金毛,但在狗类智商里还是能排名前几,能听懂一些指令的。”

    朱云峰得意道。

    他养的宠物两个极端。

    皮皮黏人死了,蛋蛋猫就高冷异常。

    而且白天经常看不见猫影,只有晚上才会回来吃点猫粮喝点水。

    明明绝育了也不可能发情,就是爱出去浪。

    不过养土猫也有好处,那就是好养,只要准备好猫粮和水,就不用管它了。

    虽然土狗会威胁到它,但它很聪明地会爬树爬屋子倒也不用担心安全。

    而皮皮这个跟屁虫有时候就很烦,二十四小时跟着他,形影不离。

    也正是如此,朱云峰以前一个人住,寂寞的时候就教它一些指令,倒也学得有模有样。

    “你这手机,什么时候给我也搞一个。”

    朱棣看到朱云峰手机操作的方便,他这几天也知道了它是个什么东西。

    “没钱呐,等这次回来从大明那边搞到钱就给你整。”

    朱云峰摸着皮皮的脑袋说道。

    “好,如果实在不行的话,我那还有些金子.......”

    “哎呀,咱们祖孙之间谁跟谁啊,二祖您放心,这点小事包在我身上,对了,您那有多少金子.......”

    祖孙二人正扯淡的时候,外面传来汽车的声音,很快堂屋大门就被打开,季赫有些神情失落地走了进来。

    见到他神魂落魄的样子,朱云峰放弃撸狗,站起身纳闷道:“怎么了这是?”

    “没事,你在等我?”

    “是啊,你回来了我才能过去,说好这边必须留守一个。”

    “那行,你过去吧。”

    季赫眼睛红红的,像是哭过。

    朱云峰一头雾水,就问道:“到底怎么个事?咱们兄弟之间还藏着掖着干嘛?”

    “唉。”

    季赫叹了口气,一屁股坐在堂屋的板凳上,擦了擦眼角道:“方爷爷今天上午走了。”

    朱云峰一愣,随即也叹了口气道:“老爷子都九十多岁,快一百岁了,也算是喜丧,政府赡养他这么久,没有亏待了他。”

    “嗯,镇政府那边会帮忙处理他的后事,就是我早上去他家的时候,刚好他在弥留之际,他死前一直说忘不了南京的事,忘不了爸妈姐姐死在日寇刀下,你不是要去明朝吗?帮我跟朱元璋说一声,让他别搞大屠杀,不要伤及无辜,还要灭了日本!”

    说到最后,季赫已经是咬牙切齿。

    朱云峰没有说什么,只是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嗯,我知道了。”

    他深呼了一口气,把面罩和头盔戴上,对朱棣说道:“走吧,二祖。”

    朱棣看看季赫,又看看朱云峰,他们说的是方言,加密通话,虽然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感觉话题很沉重。

    两个人来到了杂物间,走进了地窖。地窖里的充电器已经取下来了,放了好一会儿,就怕用的时候石碑上还是有电,摸那圆球等于摸电门。

    此时要前往大明,朱棣才好奇说道:“你们在说什么呢?”

    “没什么,一个老爷爷走了。”

    “是季赫的爷爷?”

    “不是。”

    朱云峰走到石碑前摸向圆球道:“只是个幸存者,但他见证了日本的无耻和惨无人道!”

    白光闪烁,朱云峰消失在了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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