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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双向奔赴

    “那李家在李家村同我们李家在这大柳树村一样,都是族人最多的大姓。那李家兄弟早年在镇上摆摊讨生活曾受过我的照顾,对我也还算敬重。”

    “他们家人丁兴旺,每家都是三四个儿子,而且他们那边生活比我们这边富裕,春杏嫁过去不会受委屈。”

    “虽说他们归河东县管,我们归河西县,不过咱们也算搭界儿,中间没隔着几个村子,走路不过一个时辰,赶上牛车半个时辰也就到了。”

    “咱们河西县县太爷不做人,天天苛捐杂税年年见长,不顾百姓死活,听说河东县前年换了个县太爷,比之前那个好了不知多少倍,是个爱民如子的,去那边好过活。”

    李家老爷子早年在镇上给经商的大户人家当账房先生,手底下培养了不少伙计,成才去各地当掌柜的也有,有的逢年过节都会来看他,谈论一些外地的事情,所以老爷子有见识,懂的也多。

    “爹,那李大哥家虽好,可那三儿子李承瑾却是十里八乡有名的混混。一天天游手好闲,还不干正事。”

    “要说他以前,那真是没得说,都夸是文曲星下凡,如果不是因为那件事,现在也许举人都考上,做了官也说不定,咱们家春杏都高攀不上,可现在…………”

    李老汉忍不住开口,以前感觉那是高攀不上,现在那是要不起呀!谁家大闺女舍得嫁给一个混子啊!

    李老爷子白了他一眼。

    “谁说非得是李老大他们家了,李老大家虽然只剩下他一个没娶亲,可那不是还有李老二的小儿子嘛,听说现在也还没成亲呢,那孩子我年前赶集见过,虽不如李承瑾聪明俊朗,可是胜在老实敦厚,倒是配我们家春杏也算正好。”

    一家人谈论春杏的婚事也没背着她,这个年代民风开放,男女订婚之前还能相看,看双方是否都满意。

    春杏听爷爷提起,倒是一个身影映入脑海。

    年前跟爷爷赶集还见过,那人似乎比周大虎还高还壮,小时候来过她们家几次,还给过她麦芽糖来着。

    “闺女,你觉得呢?”

    李陈氏看向女儿,她生了三个儿子才得了这么一个娇娇闺女,自然是希望她嫁一个如意郎君。

    眼看着再有一个月就及笄,那劳什子该死的【剩女税】一个月就要一两银子,真是负担不起。

    “先看看也使得。”

    春杏低着头,她此时心里难受,对于要相看的人,只要家里人觉得好,想必不会差。

    “全福,你明天就套上牛车带着春生去李老大家的磨坊买上一麻袋麦麸,顺便见见李老二,看他家小儿子可定亲了。”

    “好的爹,我明天一大早就去。”

    李全福应下,李老二家有手艺,会做炒花生,炒瓜子,炒豆子这些炒货,走街串巷赶大集卖钱,比土里刨食的人家强上一些。

    要不是因为那个【剩女税】税,他们是女方,倒也不用如此上赶着。

    春杏再难过也不忘赚钱,拉着两个嫂子进她屋,然后把欢欢教她的针法教给她们。

    “这技术是欢欢教给我的,我们今天去镇上鸳鸯绣楼,那掌柜的说这种的全都收,我们绣好一个手帕就有七十五文。”

    “什么,这么值钱!那被抱错送回来的余家妹子居然这种独门手艺都肯教给你,还真是个好的!”

    两个嫂子没想到还有这种好事,学会以后吃了晚饭连夜就要绣手帕,谁还能跟挣钱过不去。

    这边余岁欢回到家里就开始做红烧肉,三斤上好的五花肉切下差不多一斤,剩下二斤抹上盐巴吊在水井里,天虽不太热,可也放不了多久,明天就得都吃了。

    也不知道她的空间能不能保鲜,于是她把肉切成两半,一半放空间,一半吊水井,明天对比一下就知道了。

    肉切好下了锅,煸炒好才发现没有酱油,额,没有就没有吧!

    余岁欢深吸一口气,只放了盐巴的炖肉那香味儿也是一绝。

    炖肉的同时又在锅中放上篦子,焖了三碗白米饭。

    米饭配着煸炒金黄又炖的软烂的红烧肉,吃一口,简直香的她直摇头。

    此时此刻的她真想唱一句,今天是个好日子!

    “好香啊,你这是买来肉了?”

    乌鸦哥隔着老远就闻到了肉香味,扑棱着翅膀,抡的翅膀子都冒烟了,炮弹似的一头飞进了茅草屋,落在破旧还算干净的木桌子上。

    “买来了,买来了,我还特意给您也盛好了,肉已经捣碎混合着大米可香了,乌鸦哥您尝尝合不合胃口。”

    余岁欢赶紧放下自己手中的碗,乐颠颠儿的跑到灶台上端了小半碗米饭拌肉。眼带笑意,恭恭敬敬放在乌鸦哥跟前。

    此时此刻,站在她面前的哪里是乌鸦呀,这简直就是金主爸爸!

    乌鸦哥迫不及待低头开始吃,吃了好几大口才恋恋不舍抬起头,却要嘴硬。

    “这味道吧,也就还凑合着能吃。比出去吃那虫子强了一点。”

    “那是,这炖好的猪肉肯定比那些虫子要好吃,以后有乌鸦哥您在,时不时的捡一些这个金银首饰珠宝啥的卖了换肉,咱们天天都能吃好的。我也能跟着您沾光。”

    余岁欢又狗腿的倒了一碗凉开水放在乌鸦哥跟前。

    “这饭太干了,您喝点水润润嗓子。”

    乌鸦哥吃饱喝足以后,满意的打了个饱嗝,站在窗户上吹着风,好不悠哉。

    它忍不住想,这有人端茶倒水的日子貌似还挺不错的,看来以后要努力多找一些金银珠宝首饰之类的,让她拿去卖,这样就天天能吃好的喝好的。

    余岁欢要知道乌鸦哥是这么想的,估计都能笑出鹅叫声来。

    原来不止是她一个人这么想,这简直就是双向奔赴!

    吃的肚儿溜圆,她便琢磨着学做里衣。

    这个年代的女子大多穿肚兜儿,上面绣着花花绿绿的花儿,草儿,什么的。

    那玩意儿太费事,她也不会做,于是就想着做现代那种有肩带的背心款式。

    这布料没有弹性,也没有松紧带可以用,于是她就设计成在一侧系绳子的款式。

    肩带宽宽的穿着舒服,系绳还可以调节松紧度,前边的位置多缝上几层棉布就行了。

    这玩意儿简单好做,一个多时辰的时间她就做了三个,除了针脚不太好看,样子有点怪,其他没毛病,穿着也非常舒服,挺好!

    离天黑还早着,索性又给自己做了三条短裤,样子不重要,干净舒服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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