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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卖猎物换聘礼

    大柳树村。

    吃过晚饭,春杏拉着余岁欢两人进了她的房。

    “欢欢,还好我跟两个嫂子先给你做了衣服,只剩下一点还没做完,今晚我们三个赶一赶,明天应该都能做好。你们两个的亲事这么匆忙,什么都来不及准备。”

    其实余岁欢还在犹豫,跟李承瑾契约结婚不知道是不是一个对的选择。

    不过嫁给他目前所有的问题都能迎刃而解,比如【剩女税】,还有服徭役,以及她没地方住。

    只要嫁给他,这些问题都不是问题了。

    反正她有空间,所有的粮食都在她手里,李承瑾貌似除了嘴巴太烦人,其他也还好,毕竟他都愿意把这么多粮食交给她。

    算了不想了,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吧!

    这一夜她跟春杏同睡在一张床上,两个人聊了很多,对于古代女人的思想余岁欢真的不敢苟同。

    什么三从四德,孝敬公婆,不能忤逆长辈,听着都头大!

    只要别人对她好,她自然也对别人好。毕竟人心都是肉长的,真心换真心。

    谁要是想拿她当老妈子使唤,那就别怪她不客气,反正也不是真的嫁人。

    她又不是脑子有病,非要屁颠颠的跑到别人家里去伺候人当免费保姆,她自己又不是没活儿干。

    就算是嫁人了,也应该比现在的生活过得更好才是,免费保姆什么的谁喜欢当让谁当去吧!

    她的想法跟李承瑾的想法倒是不谋而合,他娶媳妇进门就是用来疼,用来让她过好日子的,怎么舍得让她干活,当伺候人的老妈子。

    月光照耀下的山林寂静而又清冷,偶尔响起的叫声空幽凄厉特别吓人。

    李承瑾手持弓箭,脚步轻巧,细细打量着每一棵大树上,此时的野鸡都会窝在树枝上睡觉,只要眼睛好使看得见,比白天还好猎。

    进山不过一个多时辰的功夫他就猎到了五只野鸡。

    可能是他背篓里野鸡的血腥味太重,一条孩童手臂粗的大蛇从树枝上慢慢爬了下来,身上黑黄相间的蛇皮发出幽幽的寒光。

    李承瑾听到沙沙沙的动静,默不作声握紧了腰间的短刀,整个人除了眼睛一动不动。

    树枝上缠绕的蛇头高高抬起,迅速的对他发动攻击,说是迟那是快,手中的短刀挥动的快如闪电,在大蛇扑向他的同时,刀身又稳又准的刺进大蛇七寸。

    粗壮的蛇身迅速缠绕上他的手臂,长长的尾巴来回摆动,李承瑾此时才看清整条蛇的真正面目,约有一丈长,可真是条大家伙!

    被刺中七寸的蛇痛苦的扭着身子,不过片刻的功夫已经没了劲儿。慢慢卸了力道,软趴趴的,一点点从他手臂滑落到了地上。

    等到那条蛇完全没了动静,李承瑾这才弯腰捡起,盘成一堆,放进身后的背篓里。

    这大蛇约摸着得有几十斤重,拿到镇上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本想着进山多弄几只野鸡换一些银钱给欢欢买上一根银簪子或者银手镯当聘礼,没想到收获这么大。

    李承瑾喜上眉梢,收起弓箭迅速下了山,只等明天一大早把这些都拿到镇上卖掉换成银子。

    回到家中用凉水洗了个澡,躺在床上的人也是全无睡意,脑子里想着这野鸡和大蛇是拿到医馆卖,还是酒楼去卖,或者是大户人家,不知道哪里给的价钱会更高一些。

    翻来覆去想了许久也没睡着,外面的鸡刚一开始打鸣,李承瑾干脆就翻身下床,套好驴车,把野鸡和大蛇都放在车里准备去镇上。

    李周氏听到外边有动静,套好外衣出了屋门,一看三儿子套好驴车正要出门去。

    “大清早,你这是赶着驴车又要去哪里,今天可是你要娶媳妇的好日子,不会要反悔了吧?”

    这个想法一浮上心头,李周氏就吓了一跳,立马就想喊老大老二出来逮人,别让他跑了!

    “娘你想什么呢!我好不容易求娶到的媳妇儿怎么可能反悔,昨晚进山打了几只野鸡,想拿去镇上卖掉换成聘礼去。”

    李周氏长长舒了一口气,吓死她了,不是逃婚就行。

    “聘礼这事儿还用你操心不成,二两银子的聘礼我早就准备好了,你大嫂二嫂那时候也都是二两。”

    “我卖了野鸡就回来,娘你放心,不会耽误娶亲的吉时。”

    李承瑾坐上驴车。鞭儿一挥,驴儿就跑了起来。

    从李家村到秀水镇,赶着驴车也要小半个时辰。

    他来到镇上路过朱府后门的时候,正好看到有菜农挑了一担子新鲜的菜在那里同一个管家模样的人说话。

    他心里计较了一番,便停下驴车走到跟前,对着那管家模样的人施了一礼。

    “大叔,我凌晨一早刚从山里猎了几只野鸡和一条大蛇,都新鲜着呢,不知贵府可要。”

    曹旭一听有新鲜的野鸡还有大蛇,眼前一亮,勾着头往驴车上看。

    “快拿来我看看。”

    李承瑾一看这管家模样,就知道有戏,转身来到驴车跟前,一手提着背篓,一手提着绑在一起的五只野鸡放到了曹旭面前。

    “大叔你看,这么大的蛇,它的蛇胆可是大补之物。”

    他从背篓里提起那条蛇,竟是比他还要长上不少。

    “要要要,这大蛇可不多见,我都要了。”

    曹旭高兴的合不拢嘴,他们家老爷最喜吃野味儿,这么新鲜的大蛇,还有那蛇胆,拿到老爷跟前,肯定能得不少赏钱。

    “那以后小的从山里猎到好东西就直接给您送过来,就不送去镇上酒楼了,这野鸡您看还活着有气儿呢,用来炖汤喝,又鲜又美味,补血益气。”

    “这大蛇更是不必说,在山里不知道长了多少年,它的蛇胆比起那些普通蛇的蛇胆功效都要强上数倍,蛇肉吃了也是大补之物。”

    李承瑾说的那是天花乱坠,吃了下一刻仿佛能成仙。他说这么多,也不过是想要多卖些银钱罢了。

    曹旭听了连连点头。

    “这蛇加上野鸡,我做主给你六两银子你看可行,以后得了什么新鲜的野味,记得赶紧送过来。我都要了,免贵姓曹,名叫曹旭,你以后来了就告诉门房找曹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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