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关灯 护眼
饿狼小说 > 梦回1997,我成了网文鼻祖 > 第3章 《和空姐同居的日子》

第3章 《和空姐同居的日子》

    当晚,晚饭后不久,曹胜就进了自己卧室。

    进卧室的时候,手里端着一杯白开水,还有一把花生糖。

    花生糖是他爸今天做的。

    关上房门,来到书桌那儿坐下。

    从书桌里翻出一本高中时期没用完的草稿纸,又找出半支铅笔,他一边用削笔刀削铅笔,一边在心里酝酿新书的开头要怎么写。

    今天白天,他已经想好新书写什么。

    穿越前,他全职码字多年,开一本新书,对他来说,不难。

    难的是写一本能火起来的作品。

    就像挣钱,挣钱对成年人来说难吗?

    当然不难!

    去路边捡点破烂卖了,就能挣到钱。

    难的是挣的多。

    写小说也是如此,对他这种写过很多本小说的人来说,开一本新书,毫无难度。

    难的从来都是出成绩。

    而现在是1997年底,互联网上可能还没人写过网络小说,在这个时代,写一本什么样的小说能火?

    有人可能会觉得这个时代随便写一本什么样的小说,都会火。

    一开始,曹胜也是这么想的。

    但今天仔细一想,觉得恐怕没这么简单。

    这个年代为什么没人在网络上写小说?

    他怀疑原时空那本《第一次亲密接触》火起来之前,互联网上,可能已经出现一些小说了。

    可能那些小说都没有火起来,直到《第一次亲密接触》火起来,喜欢上网的多数人才注意到网络小说,然后很多人都以为《第一次亲密接触》是第一本网络小说。

    他不确定真相是否如此。

    但他觉得这很有可能。

    而《第一次亲密接触》为什么能火?

    他认为可能有两个原因。

    一是这本书应该发表在了一个年轻网民聚集比较多的网站了,有足够多的潜在读者群体,才有火起来的基础。

    其次,应该和这本书的书名,以及这本书的总体质量有关。

    书名,看上去有点黄。

    而年轻人普遍都对这方面的东西感兴趣,如果这本书名没这么暧昧,透着“黄”的气息,恐怕也很难在短时间内火起来。

    除了书名,这本书的内容却又很正经,写的是一个很纯的恋爱故事,这就让那些被书名吸引过来的读者,能被书里的故事所打动。

    并且,因为书里的内容并不黄,所以,看过这本书的人,能毫无心理负担地把这本书推荐给自己的朋友,甚至亲戚、长辈。

    在这个互联网并不发达的年代,一本不能口口相传的作品,是很难真正火起来的。

    挺巧,《第一次亲密接触》可以被人口口相传。

    因此,这本书能火起来,应该是有原因的。

    仔细想想,在这个年代,并不是什么故事,都能在网上被人追捧。

    曹胜总结出几个要素:

    首先书名要暧昧,能吸引年轻人的眼球;其次,是书的内容不能真的黄,要写纯爱,不能让读者看完了,哪怕心里很喜欢,也不好意思向别人推荐;再次,故事的质量要过硬,有足够的亮点,能打动这个时代的多数文青。

    文青……

    文学青年,好像主要就是这个时代的产物。

    而文青,对作品的文字质量是有一定要求的,不能写的太白,更不能像原时空的一些网文那样,每个章节里都出现N个错别字,这样会让文青们瞧不上眼的。

    几个要素总结出来了,曹胜感觉这几点要求对自己来说,还是挺有难度的。

    因为原时空,他是06年开始写网文。

    而那时候,流行的写法是书里的美女要多,擦边的剧情要多,有些作者干脆直接写小黄文,读者普遍喜欢这种骚里骚气的写法。

    之后的很多年,他写文都摆脱不了这种影响,书里总是有很多美女,总想写点让人兽血沸腾的内容。

    因此,让他往骚的方向写,他拿手。

    让他往纯爱的方向写,对他来说,反而是一大挑战。

    这就好比让一个经常出入洗头房、夜总会的老司机去跟人谈精神恋爱,专业完全不对口。

    老司机擅长的是善解人衣,见面就脱裤子的那种。

    你让他谈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这不是强人所难吗?

    但,曹胜还是想试试。

    实在是“网文鼻祖”这个头衔,对他的诱惑太大了。

    好在他以前的阅读量很大,今天白天的时候,记起了曾经看过的另一本纯爱小说——《和空姐同居的日子》。

    他的记忆中,这本小说也曾火爆国内互联网,之后还被改编成电视剧,收视率好像也还不错。

    被誉为《第一次亲密接触》之后,最火的纯爱作品。

    从书名、风格、质量来比较,这本书和《第一次亲密接触》简直如出一辙,难分上下。

    比如:书名上,这两本书的书名都透着“黄”的气息。

    比如:风格上,书里的内容都很正经,一点都不黄。

    而书的质量上,这两本书都曾让文青们趋之若鹜、爱不释手。

    所以……

    曹胜虽然没有和空姐同居过,但他还是决定写一本《和空姐同居的日子》。

    谁说没和空姐同居过,就不能写这样的书?

    难道那些写《吞天》、《撕天》、《飞天》、《遮天》的人,真的对天做过那样的事吗?

    相比那些跟天过不去的作者,他曹胜只是写一本和空姐同居的作品,已经很小家子气了。

    ……

    只是,《和空姐同居的日子》这本书的具体内容,他早就忘得差不多了。

    只隐约记得这本书的男主角好像有点痞,有点懒,好像是个宅男,而这本书的女主角名字好像是叫冉静。

    宅男和空姐同居的故事?

    削好铅笔的曹胜,酝酿了一会,就开始落笔,构建这本书的大纲。

    首先是两人的认识过程。

    按理说,空姐和宅男是没什么生活交集的,所以,他俩是怎么认识的?得给一个合理的安排。

    曹胜想了一会,忽然记起原著中,这两人好像是在酒吧认识的?认识的时候,冉静好像是失恋状态?

    这让他有点皱眉。

    因为写惯了爽文的他,实在接受不了自己笔下的女主角刚出场,就是被别的男人甩了的状态。

    他相信自己以前的那些读者也很难接受这样的女主角。

    爽文是什么样的?

    女主角不仅得是原装的,还不能写她爱过别的男人。

    所以,喜欢看爽文的读者,一般都很讨厌文青剧情。

    而女主角的不完美、爱过别人,被别的男人深深的伤害过,好像是文青作者最喜欢写的,也是文青读者很喜欢看的。

    要想生活过得去,头上必须带点绿?

    这种写法,让曹胜有点下不了笔。

    这一刻仿佛有两个小人在他脑海中打架——名叫“理性”的小人提醒他:现在的读者群体大部分都是文青,你得迎合他们的爱好。名叫“感性”的小人则对他说:你能爱上一个刚刚失恋的女人吗?你自己都接受不了,你要你笔下的男主角真心爱上她?你写得了这种故事?你对笔下的男主角是不是太残忍了?

    “草!”

    纠结良久,曹胜嘴里爆出一句粗口。

    他实在接受不了自己笔下的女主角刚刚失恋,于是,他心一横,咬下写下女主角的设定:冉静的爱人刚刚车祸去世。

    这是他能够接受的极限。

    他可以接受自己笔下的女主角丧偶,但却接受不了她离异或者分手。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