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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想要代言?没门!

    谁?!

    就那关系户?!

    往最坏的地方思考——哦不,可能性极大。

    邹岚很可能就是从哪打听到到柯夏要配音这广告,才主动找人推的。

    当然,也可能是她背后的熠星娱乐找的事儿。

    柯夏不是自负,而是她清楚,这女人和她背后的公司就是这么小心眼。

    不然,巧合也不是这么来的。

    于是,柯夏没忍住问:“她不是连作品都没有?这你们也选啊?”

    “也不是,吴导那个电影是明年上映。但年底,她主演的一个古偶会上,也能配套宣传,呃……

    等等,你们……有什么过节吗?”

    甲方那工作人员说到一半,忽然察觉到一丝不对劲。

    “她俩……咳咳,也谈不上过节。”

    明面上,柯夏只是和之前冒头的田志强有矛盾。

    大众眼里,邹岚和柯夏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

    没等兰欣找到合适的解释,柯夏自己开了口:“我没惹过她,只是……她看见我名字可能就会有过激反应吧。”

    此话一出,对面的甲方都愣了。

    而一旁的杜文凯差点笑出声。

    柯夏这阴阳怪气的语气,很难让人相信两人没矛盾。

    “如果是她代言的话,这广告配音就算了吧。”

    虽说有点出尔反尔的嫌疑了,但谁叫甲方没把事儿说明白呢?

    一想到自己的声音配上那张“吆不到台”的臭脸,柯夏就会觉得浑身难受。

    “这……那什么……”

    对于品牌而言,代言人和广告配音的地位差距自然不言而喻。

    但……柯夏又有点不一样。

    这工作人员可是知道——

    让柯夏来配音可不是市场部门的决定,而是上面的高管层拍板的,不然哪来那么高的额外费用。

    显然,这就是一个终极的矛盾问题,也不是一个对接的市场人员能做决定的了。

    “我去打电话请示下。”

    还请示?

    柯夏觉得还挺意外。这单子怎么都该黄了吧?

    等了足足十分钟,那小哥才终于回来了。

    可见的是,一脸愁容。

    “那个……柯夏同学,可以冒昧地问问,你拒绝做我们的单品代言人是有什么顾虑吗?”

    “我现在都没算正式出道,接你们代言不会让人觉得……很那什么吗?”

    “可……可是大家不都觉得,这是迟早的事儿吗?”

    “……”

    所以外界对柯夏的信心居然这么足吗?

    还是说,柯夏自己太不自信了?!

    “我直说好了,我们公司觉得邹岚没你重要。如果你能接代言,那肯定没她的事儿!”

    嗯,这话柯夏爱听。

    “而且你的忧虑,咱们也可以想办法解决下嘛。

    一般来说,选秀节目的冠亚季军这些,哪怕刚比赛完,接代言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或者说,等天籁校园行结束,像你这么多原创歌,推专辑也是很自然的事儿对吧?”

    “你只要能在十二月中旬做预热,我们这边上广告,那么出道和广告两不误,也不会有你担心的那种问题,对吧?”

    听了对方这一长串,柯夏都被打动了。

    抛开代言费不谈,条件给的是真到位,还替你考虑呢。

    她都想不明白,这公司这么看好自己的?

    兰欣听了,连忙说道:“十二月中旬也太急了,只做电子专辑差不多。”

    喂喂喂……

    你们就默认比赛能取得好名次了?

    一般来说,这种选秀比赛,如果没进到决赛圈,谁好意思出道出专辑的?

    “电子专辑也没事啊!实体可以晚点做嘛……”

    “可是,假如柯夏比赛后签了公司,出专辑的时间就不是柯夏自己定得了的。”

    “呃……倒也是。”

    听两人有来有回的,柯夏也一直斟酌着得失。

    正如这哥们说的,主要选秀比赛取得好名次,不管出道不出道的,接代言再正常不过。

    本来,她是不急,但是邹岚这动作实在让她无语至极。

    喜欢在面前显眼是吧?

    柯夏就不想给这机会——你想要代言?没门!

    至于经纪公司……她暂时没什么意愿。

    在这个网络发达的时代,只要有好的作品,哪怕是个人也能玩得转。

    钱不钱的不说,起码过得还轻松些。

    更别提,她现在是真有点人脉的。

    “这样,我想得到一个回答,如果没问题,我可以接代言。”

    “你说。”

    “贵公司这么看好我的具体原因是什么?”

    “哦对!哎……我的错!都给忘了,你这一问让我想起来了!

    我们公司最大的两个老板都是华东大学毕业的,这个你在网上都查得到。

    而且都挺喜欢你的歌……就这么简单!”

    好吧……感谢母校,感谢校友,感谢学长或者学姐。

    “行,我可以考虑接。”

    “真的?!”

    “嗯。”

    “好好好,那什么,价格好谈!”

    ……

    按合同来说,缘律其实并不负责柯夏这种本人出镜的商业广告。

    但柯夏不介意,工作室也乐意接。于是,还是杜文凯负责谈这次合作的细则。

    不过在此之前,柯夏给出了自己的条件——这条件某种意义上来说甚至并不利于她自己。

    如果决赛顺利取得前三名,那就立马拍。

    但如果名次不靠前,那就等十二月中旬推电子专辑,柯夏她可以保证出专辑的自主权。

    对方见柯夏这么给面子,向上级打电话商量,也要到了对应类似赌博或者奖励的协议。

    首先是单品代言签两年:

    如果没进前三,但顺利出道出了专辑,每年代言费一百万;

    如果能进前三,每年代言费一百二十万。

    如果能夺冠,每年代言费一百五十万。

    听上去比开始高了一倍多甚至两倍,或许会觉得夸张。

    但娱乐圈的收入就是这么一回事。

    这还是新人的单品代言,要是品牌代言人……那就更恐怖了。

    而且算起来,签约年限还减少了——对柯夏是好事,对方也很清楚,可见对她的诚意。

    至于拍广告和配音的事,就打算留到第一周正赛结束,那时候已经能决出前十二名,至少有专辑的脸了。

    ……

    当天,柯夏就和对方签订意向协议。这东西还是具备法律效应的。

    同时,对方也答应给柯夏寄产品试用。

    这就牵扯到职业道德了,要是产品不合格,柯夏可是对不起大众了。

    如果自己用了出问题,也能单方面终止意向合同。

    待甲方走后,都已经是中午的时间了。

    “小可,你还挺有脾气啊,哈哈哈。”

    杜文凯收拾着文件,打趣道。

    “没看出来故意针对我么?纯纯有毛病。”

    兰欣也是义愤填膺:“就是,不知道牛气什么,这可是咱东海的公司。”

    “哦对,柯夏,来都来了,要不录点别的再回去?”

    “饿了,还是先点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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