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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兽群

    赵鸣这话,让郑百川一帮知青顿时皱起了眉头。

    李豁子坑害刘文刘武两兄弟的事,在牙洼子村和二道沟闹的沸沸扬扬。

    可这年头信息传递不畅,就连老烟袋这样的猎人,也只是听旁人提一嘴,二道沟有俩人进山遇了狼。

    “啥情况?赵兄弟详细说说。”

    郑百川当即就开口发问,至于旁边李豁子的脸色有多难看,没人在乎。

    刘晓华嘴好使,三五句话就把李豁子如何坑俩半傻子,出了事又如何想拖赵鸣下水,最后事情败露不敢回家直接跑路说了个底掉!

    郑百川听完,冲赵鸣点点头,扭头就走。

    李豁子小跑着撵上去,想要解释,郑百川压根不搭理。

    要不是前天才跟着李豁子猎了头蹲仓的熊瞎子,郑百川能当场翻脸!

    这种王八造的玩意,谁遇见都嫌晦气。

    组织围猎的建设兵团,保持着军队作风,一声铜哨响起,所有人按照之前的分配,迅速就位。

    被驱赶的野牲口聚在一片面积不小的谷地上,不下雪的时候,那里是一片草甸子。

    眼下积雪很厚,这里背风,地势平坦,猎物清晰可见,就跟打靶差不多。

    这次围猎的主要目标是野猪。

    野猪这玩意祸害庄稼那真的是一个顶仨。

    尤其是开春下完崽子之后,一群野猪就是一个家庭,拖家带口能有十多头,一晚上就能把几十亩地拱一遍,多精心伺候的田地也白干。

    被赶进谷地的野猪足有一两百头,体型巨大的泡卵子都有好几头!

    这时候打野猪有个好处,没有带崽的,现在打死一头,约等于消灭掉开春后的一窝!

    至于其他野牲口,也有不老少,其中最招人眼球的,是一头足有五百斤朝上的马鹿!

    那头马鹿脑门上的角都分了六叉,是头将将成年的公鹿,也不知道怎的,和族群走散了,竟然钻进了围猎的包围圈。

    随着人类的继续驱赶,兽群开始躁动,包围圈进一步压缩。

    这时候就显现出野猪的生存能力了,这玩意不挑嘴。

    有不小心落到猪群里的野鸡,瞬间就被撕碎,伴随着野猪吩儿吩儿的叫声,被争抢着啃食一空。

    周围村庄里流传的野猪吃人的说法,还真不是空穴来风。

    砰的一声响,一枚信号弹冲上天空。

    56半的枪声瞬间引爆!

    本就躁动的兽群,顿时炸锅,伴随着各种嚎叫,开始四散奔逃!

    这种围猎模式,参与的人也算不得猎人,压根不在乎猎物会不会臭了膛子。

    至于枪法,更是一言难尽,反正每当有猎物倒下,总会引起一片欢呼,也不知道究竟是谁打中的。

    唐大虎和刘晓华没见过这种阵仗,龇牙咧嘴,可惜那些被打中肚子的猎物。

    野牲口不管是吃素还是吃肉的,肉都有很浓的腥膻味。

    被一枪打中腹部,肠子、苦胆啥的碎了全搅合在一块,一时半会还来不及处理,这肉指不定啥味道了。

    赵鸣还好,早就预料到眼下的情况。

    老烟袋更是古井不波,动作麻利的放枪装弹,类似的场面他都见过好几回了。

    围猎,首先是为了维护广大革命群众的劳动成果以及安全不被山里的野牲口破坏!

    这是保障地区生产生活的除害行动,收获肉食过个肥年,全是捎带手的意外收获!

    还真别嫌弃这年代的人唱高调,从上到下大部分人都是认可这个主次关系的。

    就连唐大虎和刘晓华这小哥俩,他们也只是不明白其中的关窍。

    但凡说清楚,小哥俩也不会暗自吐槽。

    等到兽群奔腾如雷冲进林子,老烟袋这才开口提醒:“你们哥仨留点神!”

    赵鸣哥仨脸色都不好看。

    兽群为了逃命,当真如洪流一般,尤其是这些野牲口大多一根筋,有领头的,其余都会跟着朝同一个方向逃。

    这时候兽群表现出的威压感,当真惊人!

    兽群中体型最大最显眼的,是那头脑袋上顶着六个叉的公马鹿。

    信号弹打响之前,就不知道有多少人盯着它多少杆枪瞄准它。

    收割开始之后,那头公马鹿不出意料就被集火了。

    正因为公马鹿太过显眼,让大多数人忽略了野猪群中的那几头大泡卵子。

    冬季正是大泡卵子争夺配偶的时间,通常这个时间段的公野猪好斗,为了争夺繁育权,整死同类实属正常。

    两百多头野猪被驱赶在一起,几乎将这片山林之中身强体壮实力强悍的公野猪聚在了一起。

    这时候炸了团,野猪显然成为了兽群突围的主力。

    那几头獠牙老长,体重惊人,酷似坦克一样带头冲锋的大泡卵子,奔跑起来威力惊人!

    赵鸣早就猜到那头公马鹿会被众人集火,所以手里的五六半一直瞄着那些大泡卵子。

    砰砰砰几声枪响,每放一枪,都能击倒一头大泡卵子!

    而且,赵鸣主动放弃了专打头的习惯,瞄准的是野猪的脖颈。

    老烟袋特意挑的位置,正好处在兽群逃跑的侧面,几乎没啥危险性不说,还方便射击瞄准。

    唐大虎手里的莫辛纳甘也响个不停,这货没那么大执念,只要是野牲口,打啥都行,命中率竟然也不低。

    最让老烟袋惊诧的,是举着撅把子的刘晓华。

    刘晓华苦练快速装弹,在家没事就端着枪比划,眼下总算有所小成。

    手指缝中一次能夹住四到五发子弹,每放一枪,快速退掉弹壳然后迅速装弹,行云流水一气呵成,速度不比唐大虎的莫辛纳甘慢多少,还透着一股子潇洒的味道!

    同时,刘晓华的命中率也不低。

    这货看到了民兵和知青们五六半突突的场面,顿时就明白了眼下是个啥情况。

    他连脖颈都不瞄,专瞄体积更大的肚子和身躯!

    老烟袋使的是一杆保养很好的莫辛纳甘,好像还有一些改动,弹壳跳动,他和赵鸣一样,专打领头的大泡卵子!

    轰!

    冒着枪林弹雨,兽群终于冲进了林子里!

    首当其冲的几棵大树,被慌不择路的野牲口撞的哗哗乱晃,跟特么要成精了一样!

    空旷的雪地上,留下一路的野牲口尸体。

    “坏了,那个方向好像是做饭的后勤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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