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云回府的时候,夜无明已经在等她了。
墨衣给安排的三名暗卫中,松语和栢言跟着她出门,梧桐则被她安排照顾男主。
没有专门给命令说监视。
男主在这方面足够敏锐,而她以姐姐的身份,要过问弟弟的事情本身就很正常。
梧桐站在夜无明的轮椅后边,似乎很有侍奉小主子的自觉,一见萧云进来,便说:“女公子您回来了,小公子很想您,一早便等着,奴婢劝了好久才肯吃饭呢。”
“我看他是怕我忘记了答应他的事。”萧云挑眉,走过去蹲在夜无明面前,“来,让姐姐瞧瞧你想找什么样的小厮。”
夜无明被她说中心事,紧紧抿起嘴唇。
“在阿姐看来,我是这样冷漠的人吗?”
萧云:?
她记得原著里男主好像对女主也说过差不多的话。
可谓是毫无自知之明。
“小明。”她道,“心性冷漠大多数是天生的,并不是过错,遮掩固然能够令生活少去一些烦恼,但是连自己都骗就没必要了。”
做人要对自己有逼数。
见某小孩脸色更加难看,她决定挽回一下两人之间并不存在的姐弟情。
“知道你冷漠,不在意且选择包容的家人,和嘴上哄你,夸你善良开朗,友爱亲人的家人,你更喜欢那种呢?”
夜无明攥紧袖子,不想说话。
最后,在她的逼视中,缓缓地将一张皱巴巴的纸条放到她的掌心。
“这才对嘛。”她用另外一只手拍拍他的头,“虚伪固然能让你一时舒心,但真诚,才是支持大家走下去的力量。”
萧云欲要起身,被夜无明抓住了袖子。
他乌溜溜的眼睛盯着她:“阿姐身上有点心的香味,还有丹桂的花香。”
府中种的是金桂,而他在阁楼里望见隔壁有一株很高的丹桂。
他接着又说:“阿姐说自己很忙,每次回来却总有时间先去隔壁一趟。”
上次好歹还让人把点心送给他。
这次连点心都留在隔壁了。
夜无明目光越发暗沉:“阿姐当真如此喜欢别人家的弟弟?”
萧云:“……”
一般不该猜她是看上隔壁帅小伙吗?
该说不愧是男主么……精准地对与自己同龄的出色同性产生敌意。
丝毫没有反思自己曾经在“弟弟”面前百般夸隔壁家小孩的某人深沉地说:“倒也不是,我主要是去向谢大公子请教教导弟弟的方法。”
夜无明:“……那您都学了些什么?”
她:“我做不到,你死心吧。”
两人相顾无言,对峙以夜无明化悲愤为动力,回房学习告终。
萧云看了眼纸条上对小厮的要求。
夜无明用缠了绷带的右手,歪歪扭扭地写了十来行要求,总结一下就是:消息灵通,相貌清秀,至少粗通武艺,没有不良习惯。
一个打听消息,跑跑腿的小厮,他要求还怪高的。
甚至对外貌有要求。
啧啧啧。
“松语,你拿着这个去牙行选一个小厮回来,要选从最近抄家的官员府邸出来的,但不能选入奴籍的官员家眷。”
松语低声提醒:“没为官奴的官员家眷是不能轻易买卖的,除非天子赏赐或受恩赦免,不然不能离开朝廷的监管。”
“哦。”
萧云想到某个跟女主成为好友后,在女主背后捅刀的花魁,对这条严苛的规定并不认同。
人家作为罪臣之女,可是混得名满天下,能随意出入各种重要场合呢。
将这件目前还没影的事情抛去脑后,她转头叫人在院子的金桂树下摆了贵妃榻,并点心甜茶,闲书几卷,便惬意地躺着晒太阳。
没过半个时辰,就因为桂花带着虫子一起落到衣襟里面而狼狈离开。
好家伙。
怪不得邻居明明在树下摆了琴,还要在离树有些远的地方看书。
怪不得他大早上洗澡。
这份风雅果然不是一般人能享受的。
放弃成为一个风雅的人后,萧云过上了养生的生活。
早上一碗百合红枣莲子羹,中午一碗雪蛤银耳枸杞羹,睡前再喝一碗血燕。
补得她面色红润,容光焕发。
只可惜这样的好日子仅仅只有两天。
先来的不是叛军的消息,而是下给“杨八小姐”的帖子。
萧云很震惊。
从情报上看,杨环虽然是治粟内史的女儿,但在京城的闺秀圈子里十分透明。
没有才名与美名,本身也不爱出门社交。
即使是在杨府,也没什么人在意她。
所以与她议亲的是底蕴一般的陈氏,那陈安也有胆子在婚前就把她的肚子搞大。
这种指名要她参加宴席的事情还是头一次,何况是众多宴会中比较重量级的秋水宴。
萧云不知其中缘故,翻了翻一并送来的秋水宴介绍。
更疑惑了。
这秋水宴是每年都有的,邀请一些未婚男女参加,进行一些风雅的娱乐活动,并由每届中表现优异的贵女举办下一届。
翻译一下就是高级的相亲大会,兼有展示才华的功能。
而杨八小姐是一个被退婚前死了未婚夫的女子,按理说不应该避讳一下吗?
接帖的松语轻声问:“女公子可是不想去?”
她:“这届筹办宴会的是哪家的小姐?”
松语:“是吴国公府的大小姐宁雨笙。”
又是一个具有某种特征的名字。
萧云对这个名字也有些印象。
女二的好闺蜜,为女二冲锋陷阵的冤种贵女。
原著中,新任荣王厉寒攻破京城,俘虏天子之后,一边试图纳女主为小妾,一边迎娶这位吴国公府的大小姐来获取京城贵族的支持。
下场蛮惨的。
但纵观宁雨笙书中的一生,她不过是犯了太过相信闺蜜,过于维护对方的错。
除了说些过激言论之外,并没有做过很过分的事情。
她嫁给厉寒起初想要保全家族,成婚后才眼瞎爱上那小子,彻底走上恶毒女配的路线。
所谓恶毒,也不过是争风吃醋,阻止厉寒“宠幸”女主,试图把女主赶出王府。
怎么就被安排了一个在军营中被□□至死的结局?
萧云心中对原著充满吐槽。
经过权衡后,她做出最终决定:“回帖说我会按时到访,然后派人去杨府取一些我旧时的衣裳和首饰,再告诉杨大人近日管好自己的子女。”
杨环在京中没什么亲友,但杨家还有几十号活人。
她要是在秋水宴上被当场指出身份有鬼,就很难收场了。
松语得了吩咐,脆声应下,吩咐另一个从王府分过来的侍女伺候好主子,便快步离开。
萧云看着她的背影,怀疑这群暗卫背着她给自己定了KPI,完不成就会感觉自己罪大恶极的那种。
松语的效率与墨衣相比也是不遑多让,没多久就带着一车的衣裳首饰,胭脂水粉,还有杨谷的口信回来。
“大人说他前段时间就警告过家中的子女,他们已经十多天没有参加任何宴席了,这次不去也没人会怀疑。”
萧云闻言了然。
所谓的前段时间,应该就是原著被杨虞的玉佩砸到的时候。
在明哲保身上,杨大人还是很在行的。
她满意地说:“命人将太子府送来的点心打包一盒送去,就说是我跟弟弟的孝敬。”
随即翻看起送来的东西。
一大半都是新的。
跟剩下那部分的旧物风格一致,用料也差不多。
“再派人把这些旧物送去给杨虞,若是府中有人问起,便说秋意见浓,府中给我和兄长都送了衣物。”
经过几日的安顿,府里不全是太子府出来的人,一些负责洒扫的仆从,是杨谷从杨府分拨过来的。
有个身份,并且对两府的情况都知道的不多。
“那小公子……”松语提醒她家里还有一个孩子。
“哦。”
萧云想了想男主如今的状态,浑身绷带,骨关节还肿着,衣服得买大好几码的,买太多实属浪费。
她拿起一件白狐皮披风说:“这件改小点给他垫轮椅吧,然后告诉他,等他拆绷带了我就带他上街买新衣服。”
上街买衣服当然是在画饼。
到时候就以“很忙”为由,让府里的绣娘给他做。
年轻的夜无明尚且不懂什么是“大人的谎言”,他只看到梧桐跟松语眼睛眨也没眨地将名贵的白狐披风剪掉一大块,裁成适合他的款式。
带他上街买衣服的承诺,在他听来,更是一个“我弟弟没什么见不得人”的安慰。
假如萧云有系统,那她现在就会收到“男主好感+1”的提醒。
当然,就算接到了她也不会在意。
因为对她来说,可以赌人性,但不能赌感情。
萧云对于自己的现状只有一句话要说:幸好穿成了皇子,千金小姐活得是真费劲儿。
参加个宴会,光是准备流程就繁琐至极。
早中晚各半个时辰的美容,泡香草浴,还要找人纠正仪态,讲解礼仪。
还要打听出席宴会的高门贵女的打扮,以免撞衫。
颜色,款式,风格都最好不要撞。
还得有时兴的搭配,以免别人觉得她跟不上潮流。
作为太子,则只需要在送上来的衣服里随便选一件,然后戴上幕篱出门。
那些不小心跟她撞衫的,只能自己换备用的衣服。
“权利醉人啊……”
对着镜子里美丽动人,但两眼无神的女子,她努力振作,试图扯出一个温婉端庄,又好似故作坚强的柔弱笑容。
毕竟是刚死了未婚夫的娇弱女子一枚。
片刻,萧云看着镜中的自己,想到的不是楚楚可人的白吟霜,而是笑着捅人的徐盈盈。
还好吧,至少不是江玉燕。
她安慰自己。
随即收敛表情,仪态大方地出门,登上太子府派来的马车。
不管那宁雨笙请自己去参加宴会是为了什么,“太子”亲自将她送到现场能去掉百分之九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