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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杀手荆轲

    “生活就像强奸,如果不能反抗,就一定要学会享受。”

    这句另一个世界网络上的名言,就像荆飞此时的现实。

    灵魂溶合虽然看起来如履薄冰,一不小心便会走火入魔,造成神经错乱。

    荆飞被脑海中出现的灵魂溶合时,虽然惊险重重,却是有惊无险,当那一半灵魂溶合入他的灵魂之中,他立即知道了许多事。原来那个灵魂印记的身份是一个飘泊江湖的浪子,一个游戏人间的杀手,虽然现在只有十三岁,可是死在他手里的人已经有二十多名了,虽说在七国世界里排行不到一流杀手的行例,却也是微有名声的人了。

    还真巧,他以前的名字就也姓荆,叫荆轲。

    这一次出现在赵国也是他自己主动来的,目标就是为了帮助赵国化解去这一次灭国命运,他想去刺杀秦王。

    当然一个乞丐出身的杀手,是不会无缘故帮人做事的,原因只有一个,当年荆飞九岁的时候,有一次饿得快死了,是赵国的军队里一个将士给他三个馒头,才让他活到现在,就为了这个理由,他想帮助赵国一次。

    这些事,是面前这名可人的侍女告诉他的,而侍女却是从先前的那个‘荆轲’嘴里听到的,说来够讽刺的,自己的话再由别人告诉自己。

    刺秦?荆轲?荆轲刺秦?

    荆飞呆了一下,虽说在学校里上课几乎是睡觉看课外小说逃课为主,可是大名鼎鼎的荆轲刺秦的传说却还是知道的。

    难怪一直心里别扭,怪不得,撞大运了,荆飞?荆轲?他娘的,自己搞一个小小的穿越,竟然与历史上最有名的刺客荆轲的灵魂相溶合?发现天外飞星,买中亿万福彩了?荆轲刺秦可是一个悲剧结尾的啊?难道说,我终有一日得死在这件事上,再说,荆轲刺秦是由燕国太子丹主导的,怎么会发生在赵国?谁又能够告诉我,荆轲现在怎么还只有十三岁?谁能告诉我,荆轲刺杀秦王的时候,只有十三岁么?

    乱天了。

    荆飞草草地吞了一碗米饭,虽然没饱,可是再也没有心思吃下去了。

    一名留着长须的铁汉推门而入,铁汉身高八尺,甚至比活在穿越前的荆飞还要高半个头,不仅如此,体重最少重一百八十斤以上,加上一身战衣鲜丽,好一个俊男儿。

    俊男儿名赵开,为赵国一名先锋将军,力大无穷,为赵国立下了赫赫战功,也正因为此人性子极烈,为人却平易近人,荆轲才来拜见,寻找刺秦的机会,谁知道竟然在此时,练功忽然走火入魔,一举送命,若不是荆飞穿越过来,只怕荆轲刺秦之事,在这片天地里再也不可能发生了。

    几千年前的故事,有几个是真实的?许多东西可能只是一个传言,慢慢流传了下来。

    十三岁左右的杀手荆轲,居然有机会面见秦始皇,搞笑吧?

    赵开开门见山地道:“十日后,在太阿山,秦王会去拜见一名隐士。隐士名鬼谷子,现在正居住在太阿山的岁月亭侧。”

    “鬼谷子?这可是春秋战国时期著名的思想家、谋略家,兵家、教育家,是纵横家的鼻祖,通晓纵横捭阖之术,独具通天之智。”

    荆飞眼睛一亮,这位在中国古代传得神乎其神的神人竟然真有此人!竟然现在还活着?要是拜他为师,随便学个二五八,便是靠哄蒙拐骗都可以发家了。

    赵开身后跟着两名唯唯约约的女子,端着两个玉盘,玉盘上面,有一柄精致的短剑,以及两绽黄金。

    荆飞这才明白,原来,自己好巧不巧地穿越过来,竟然是荆轲即将离别的一天。

    不过荆飞还是感到欣慰的,毕竟器灵并没有将自己给送到了赵秦战场上,不然以现在这个瘦弱的身体,十个百个都得完蛋,只是不知道跟随着自己一起穿越过来的虞玲李强这些人在什么地方?不过现在想联系到那些人根本不现实,这个世界可是没有电话网络的啊,有时候便是与对方擦肩而过,自己也根本就不知道。

    荆轲来此处,便是想得到秦王的消息。

    有了秦王的消息,当然要付诸行动,不然别人都瞧不起自己,再说,再不离开这里,在这里等死啊,秦国大军兵临城下,赵国必亡的历史,决不会免。

    路上行人纷纷,哭喊连天,整座城市如同乱蓬蓬的蚂蚁窝,一队队一伍伍的人群争相朝着城外走去,谁都知道,这个地方已经不能久待了,秦军一杀到,赵军兵退如山倒,天险已失,赵城被破只在朝夕间。

    “老伯,你这个破碗送给我好不好,我差一个喝水的碗。”

    荆飞面前是一个陶制的碗,浑身漆黑,看上去十分粗糙,荆飞仅看一眼,就觉得手足软麻,心里大叫:“妈啊,无价之宝啊,春秋战国时期的碗啊。”

    话才说完,眼睛便望着那个碗一边的一个瓷罐。眼睛立即瞪圆了,气息也吐不清楚了。

    “我靠,鬼谷子下山图罐?”

    这个瓷罐尺许左右大小,束腰,颈小圆底,一眼看去,一个光头端坐在一虎一豹拉的车中,身体微微前倾,神态自若,超凡如仙。车前两个步卒手持长矛开道,一位青年将军英姿勃发,纵马而行,手擎战旗,上书‘鬼谷’二字。一行人与山色树石构成了一幅壮观而又优美的山水人物画卷。

    整个青花纹饰呈色浓艳,画面饱满,疏密有致,主次分明,浑然一体。人物刻画流畅自然,神韵十足,山石皴染酣畅淋漓,笔笔精到,十分完美。

    最主要的是,这个图罐还是挺新鲜的,出土——哦,不,出窑的时间最多不超过十年,如果在当代,肯定是个笑话,只不过,出现在荆飞面前的却是春秋战国时期啊,这可是千真万确的真品啊。

    如果有这个瓷器在手,荆飞这一辈子就不愁了,当然,是在没穿越前,如果有这样一个玩艺儿,拍卖之后,找老婆是带挑的,并且买一带三,分为春夏秋冬四房,外带小三若干,房产对不起,必须得整个的,最少万多个平方的别墅。当然,是在北京上海外圈。

    “哎,现在的年代人啊,一个破碗也想要,想要就拿走吧,几文钱就能买到的东西,我想带走也得有力气带啊。”

    荆飞几乎想要给这位好心的大伯跪下叩几个响头了,稀世秦朝陶瓷呢?居然当废物处理了。小心翼翼地抱着曲瓶,荆飞乐得嘴都合不拢了,可是当他看到一家店铺门外,一大排同样的瓶罐,被当成破瓦烂砖地抛得到处都是的时候,荆飞兴趣一下子消失了,他才记起,自己现在是在秦朝,而不是在当代。

    如同一杯凉水从头顶倒下,荆飞哭了。“妈的,我爱我的祖国,我爱我的华中市帝豪夜意会,祖国,你在那里?”

    痛哭流涕半响,没有半个人来安慰,若是在现代世界,早就有人过来指指点点了,可是现在却没有,没有一个人感觉到意外,两国一交战,死亡的人太多了,都麻木了。

    江湖一点红,何处没有哭啊?

    荆飞走了,不过却没有带走他爱若至宝的秦瓶,也没有摔碎,而是将它藏匿在一个池塘边的小洞里,用枯草包裹起来,然后埋藏了进去。

    这可是价值连城的宝贝,藏在这个地方,说不定几千年之后,后人挖了出来,立即就如多中了一个福彩头奖,名动天下。

    一步三回头,荆飞带着他的剑,大步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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