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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镶嵌黄金的弓箭

    经历了半天的推缓时间,荆飞已经习惯了这个瘦弱的身体,也将这个身体里一些原主人的往事历程接受了,他这才知道,历史上最有名的杀手荆轲,是由十来岁开始杀人的。

    怪不得他敢持剑去击杀秦王,成名立万。

    看来在历史上,想名流千古,都是早有准备的,不是偶然而就的啊。

    他真的是一个剑客,一名杀手,十三岁的杀手,

    在现代,十三岁的小屁孩子还哭着喊着要吃糖呢,可是,荆轲现在已经变成了一名杀手,并且已经有了两年多的杀手经历。

    荆轲,十三岁,孤儿,从知事起就没有亲人,一生乞讨为生,饱受世态炎凉,

    十岁之时,他偶然之间在一座荒山遇到一个古洞,洞里得到了一本破旧的剑谱,名为惊天十八剑,却只是本残缺不全的剑谱。

    里面,就只有第一招,并且这一招也没有完整,只有个起手势,好象如果想炼就此术,后面不知道有多少困境在等待着他去破解,却是有一个十分响亮的剑名,名为冲天一剑。

    也仅仅是苦炼了这半分剑招,三年之后,荆轲已经成为了苍茫大地之中微有名气的剑客了,这让荆轲从战乱之中,小小的年龄,才活到了今天。

    历史上也有错误啊,这也是难免的,因为谁也没有亲眼所见亲耳所听啊,历史上记载着荆轲是一个齐国大夫的后人,其实不是,他本身就是一个小乞丐,人是齐国的不假,可是父母却是最普通的老百姓,在他几岁时,被几个村里的流氓给杀害了,荆轲若不是运气好,让一个老人偷抱着逃跑,只怕也早就送了性命。

    感叹了好一阵之后,荆飞脑海里又转出一个念头。

    “杀手好啊,无本生意最顶端的事业,尤其是在古代,只要一柄破剑,就能发大财。”

    “有人说,百分之八十的利益就可以以命拼了,那做杀手,可是百分之千的利益。”

    “虽然风险,可是人不是常说,投资有风险,买股须慎入么?在现代,多少人炒股炒得家破人亡,都是以命在拼,炒股再好,是得要本钱的,所以说,穷人在穿越后,做杀手无疑是最好的一种行业。”

    而现在,他都不用去说了,溶合了荆轲的一小半灵魂后,就当自己是杀手了。

    跑了半天路,感觉肚皮有些饿了,

    荆飞于是想去找家酒楼喝点小酒,填饱肚子,可是连续走了好几家店面,却没有半个人来招呼他,里面俱是一片狼藉,主人早就跑光了,

    不过还好,荆飞竟然发现了一只大难不死的大公鸡,正躲在柴房里打冷战呢,

    想来,它也知道了大难临头了。

    店铺里什么都不少,酒还有好几瓶,全都是店主人没来得及卖出的酒,也是啊,命都没有了,谁还在乎这些身外之物,倒便宜了这个胡乱寻食的荆飞小人。

    酒倒像是好酒,用这年代看上去高档上档次的陶瓷装好。

    不过藏在床底,掩耳盗铃般的措施,对曾经生活在现代,经历过太多的阴谋诡计,又有几千年历史文明的培养下的荆飞来说,一眼就看到了。

    也是,店掌肯定在想,说不定有朝一日还可以回来呢,带不走的酒,还是藏一下吧,虽然知道赵国一破,他回来的可能性几乎是万分之一,可是有一点的可能,生意人是不会放弃的。

    一剑将鸡头给割了,找柴火烧了开水,很快就将鸡煮熟了。一股香味扑面而来,甚是爽意。

    荆飞穿越前虽然是个富家公子,却由于父母都不在身边,自己也经常会做些饭菜吃,口味虽然不如何,却是能够煮熟。

    “好好,太他娘的好吃了。”

    荆飞一边大口喝酒,一边大口吃菜,别提多畅意了,早将生死攸关之事抛到耳后去了。

    什么刺秦,什么大难,都滚一边去了,有酒须尽欢,谁想以后事。

    “喂,小家伙,鸡腿留我一只,别吃那么狠,小心噎着。”

    一个急促的声音从耳边飘来,荆飞还没有反应过来,碗里面的一条大鸡腿已经有主人了,定眼一看,这主人是个光头,

    身穿破布条的光头。

    “和尚也吃荤腥菜么?”

    经历过现代社会的渲染下,见到光头,就当成和尚,这绝对是不会错的,错了也无所谓,谁都是别人的过客。一别去,谁都不是谁的谁?

    荆飞倒没争那条鸡腿,他已经吃了大半响,早就饱了,加上十三岁的身体,那里能吃下一只几斤重的鸡。

    见这和尚打扮的人狼狈不堪地吞食着鸡腿,没半点得道高人的风貌,不由一笑问道。

    “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阿——弥陀佛。”

    和尚含糊不清地大口吃着鸡腿,一边说着话。

    “阿米豆腐?豆腐你个和尚头,慢慢吃,小爷我吃饱了,剩下的全给你了。”

    荆飞鄙夷地瞧了和尚一眼,很瞧不起这个家伙,不过回想起那个世界里,和尚包二奶,坐跑车,住别墅,这个和尚仅是吃一条鸡腿,倒不算太过分,

    只是太肮脏了,一身衣服都不知道穿了多少天了,隐隐约约有一股难闻的臭味传来,

    这让荆飞很是不爽,这和尚让看多了暴发户般的和尚,觉得他混得太差劲了。

    荆飞就想走了,不过眼睛一扫这和尚放在桌子上的包裹一眼,眼睛立即变了,

    在荆轲的记忆里,有许多活在这个世界上厉害人物的传说,其中之一,有一个和尚,真实姓名不知道是什么,他有一个外号叫做恶人和尚。

    恶人和尚。

    荆飞一眼便认出了此人来,这个人便是天下臭名远扬的恶人和尚,为了钱财宝贝,坏事做尽的家伙。

    在天下的任何一个城池之间,几乎都有一张恶人和尚的通缉令,

    黑白两道,没有一个不想要他性命的。

    只是他坏事做尽,纵是有几次让人团团围攻,他都脱得身去,厉害无比。

    荆轲以前在江都替一个世家除去一名厉害的对手时,得到那个世家的主人厚爱,赠送了一本天下英雄谱,上面有许多江湖上的大人物的传记与画像,上面就有恶人和尚的画像,他最特殊的一个标志就是他包裹里面有一柄镶嵌黄金的弓箭。

    而这个包裹里面,正露出一张弓的弓首,是黄金所镶的,由此不用瞧恶人和尚的相貌,只看到他一个光头,便猜测出来此人是谁了。

    便不是臭名昭著的恶人和尚,单凭他大气地将镶嵌黄金的弓箭随意显露,也不能怪别人欺负他了。

    例如一个普通的寻常人,有一天居然手里有个价值百千万的宝贝,还随便给别人看到,那么迎接而来的不是被骗就是被抢走,说不定还会送了性命。

    荆飞却没有打算要替天下除去这个大恶,那个世界无数事实告诉过他,做好事,往往伤害的是自己,伤不起啊。

    扶个人过马路就罢了,可是过马路后,那个本来活生生有礼貌的老太太却昏迷倒地了,倒地也就罢了,偏偏老太太的儿子恰巧出现,于是,一句话,给钱。

    看到一个人被无良的摩托车撞倒在地,而摩托车司机却逃跑了,你赶紧送去医院,替交了医药费,这也罢了,偏偏不久后,这个人的亲戚来了,说是你撞倒的,一句话,钱。

    恶人和尚与他十多年来没半点交际,又没有对他喊打喊杀,更没有骗他抢他银子,他坏事做尽,关他屁事。

    话说回来,面前一个大恶人,抢了他的鸡腿吃了,还嫌不够,边嘴鸡腿边四处扫望,显然不怀好意。

    这样的人,不捉弄一下也说不过去。这不是荆飞的本色。于是眼睛一眨,有了。“我说和尚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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